乔斯年放下酒碗,这是他今晚唯一一碗没有一口闷干的酒,“这种酒要一口一口喝,哈哈!”
席上只有乔斯年和靳云庭还坐着,辛亥几人已经在看见他们将军低敛眉眼摩挲酒碗时站在了一边,今晚这顿不错,好吃好喝还有意外收获,这酒要是能喝一口就更好了。
迟钝如青竹也察觉气氛不对,躲到青童后面不知所措的看着乔斯年。
“这酒可有名字?”靳云庭的声音像浸过冰,让乔斯年最后一点儿酒意彻底消散。
问的不是叫什么名字,乔斯年看着靳云庭的眼睛,笑道,“蒸馏酒、原浆酒、新酒、烧酒、老白干、烧刀子,你喜欢哪个?”
靳云庭用手指抬起乔斯年的下巴左右打量,最后目光落在他额间红痣上,内勾尾挑的凤眼微微眯起,“我喜欢就可以?”
任谁都能听出其中的危机四伏,乔斯年却将他的手拉下来握住,“对呀,不过我得在上面。”
靳云庭抽回手,他十指修长手心却全是常年舞刀弄枪磨出的老茧,乔斯年的手骨节分明白净无暇,也分外温暖,靳云庭握紧袖子里的手。
见靳云庭没有反驳,乔斯年觉得位置稳固,招呼呆愣的众人,“来来来,都别站着,开了的这坛我们分了,另一坛给你们将军带回去。这酒放在窖里藏几年口感会更好!”
转头又对靳云庭说,“你自己喝还是送人都行,以后会有更多。”
“嗯。”靳云庭大大方方应了。
没想到回来几天就有了男朋友,乔斯年也不管桌子上奇怪的氛围,高高兴兴喝高了,迷迷糊糊灌了醒酒汤洗了澡,睡着了还在笑。
几十里外的庄子里,辛寅递给靳云庭一封奏折。
靳云庭打开,看一眼最后面并列的靳云庭和阮致臻两个名字,将奏折凑近蜡烛点燃,“一路上没什么差错吧!”
“奏折出了北境,在中州走过两司才拿出来的,没有差错。”
☆、第十三章(捉虫)
第二天天蒙蒙亮,乔斯年被尿憋醒,他头重脚轻起床放水。
昨晚并没有喝断片,他知道自己酒品还行没有丢脸,就是醒酒汤太难喝了。
去浴间洗漱后,乔斯年晃晃悠悠去厨房找吃的,昨晚喝酒都喝饱了,主食一口没吃,头脑清醒后就觉得肚子特别饿。
厨房里没有点灯,灶堂里的火光印着田叔黝黑的脸,一双眼睛愈发明亮,“老婆子,我听青竹说少爷以后要给我们放籍。”
田婶用竹夹子将蒸好的白面馒头捡进竹筲箕,这是第三锅应该够吃了,她用白布盖上筲箕,放在另一个锅边热着,“放了籍会不会不用我们?”
田叔知道她的担心不无道理,进府做事,不卖·身只能做长工短工,干着卖力气的活计,卖·身的才算是府里的奴仆,有些人家只重用死契和家生子,等他们放了良籍还真不一定能在庄子上干活,至少厨房这般重要的地方是绝对不会交给他们家的。
田叔脸上的喜色淡去,“还早呢,我们多存些银钱,到时候就在庄子附近的村里落户,佃少爷的田地种,庄子里有活计肯定也会先给我们做。”
田婶不再说话,她洗干净锅准备炒菜,乔斯年就是这时候到的,“田婶,有没有粥?”
“有的有的,少爷起得这么早!”田婶拿布巾擦干净手,从小炉子上温着的瓦罐里盛出一碗八宝粥,又用碗装了两个带壳的馒头,用托盘一起端出厨房,“馒头也好了,少爷吃吃看合不合胃口?”
田叔跟在田婶身后出来,“少爷早!”
“田叔早!”
乔斯年一看馒头上金灿灿的壳,哪里还会说不好,快步走到院子里的石桌边,“我就在这里吃,还有什么小菜?今年有没有酸豆角?”
“有的,知道少爷喜欢青管事做了好几坛。”
其实乔斯年更想吃酱黄瓜,可惜这里的地理环境与现世不同,印度那旮旯连人带土地根本没有,不知道去哪里找黄瓜。
幸好还有辣椒!每次吃不上想吃的东西,乔斯年都会这么安慰自己。幸好还有辣椒,没记错的话现世里辣椒是明朝才传入中国的,乔斯年不是嗜辣如命的人,但是他热爱美食,而美食里有一大菜系不能没有辣椒。
吃饱喝足乔斯年决定去山里转转,才出庄子青童和辛亥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青童扔给辛亥一个背篓,自己也背着一个快步跟上乔斯年。
山里的清晨有些冷,露水很重,青童从背篓里拿出三双鞋筒。
辛亥摸了摸是三层的,两层布料中间不知道是什么光滑的东西。他学着两人套上鞋筒,在膝盖上系好带子,抬起头就见乔斯年将下摆扎进腰带跟在青童身后拐进密林,那背影比他们将军还高大。
经过昨日辛亥知道乔斯年不是等闲之人,不管是他敢说出让他们将军在下面的色胆,还是那清亮馨香的酒水、边角下水做出的美味。就算乔斯年是个贪吃的饕餮,也是个会吃的饕餮、能吃出名堂的饕餮。单是酒水这一项可操作的就太多了,而他身上可不止这些,辛亥已经和暗处的辛子达成共识——好好盯着将军的夫郎。
“这里木耳怎么这么多,”乔斯年又丢了一把在背篓里,“北境的人不吃木耳吗?”
“公子说这黑菜呀,寻常百姓可舍不得吃,城里收晾干的,不分好坏六十文一斤。”辛亥估算着眼前的一片,“这些能卖二百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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