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勇对着军帐里的众人解释道:“今天末将带着人往西北,换了一条路线走,除了沙丘以外,也就只有一些胡杨和蜥蜴了。结果没想到,回来的路上竟然碰到这祖孙俩。末将看他们嘴唇都裂开了,怕是缺水,就把自己的水囊给了他们。这沙漠里光靠两条腿要走到什么时候去?所以末将就打算把这祖孙俩带出沙漠,再给些清水粮食就罢了。沙漠这一路无聊,末将就与他们聊了几句,后来无意间听说在他们部落,有一个关于圣城的传说,听这圣城的描述,似乎有些像陛下要找的古城,就把他们带回来了。”
张斐然听后,笑道:“平日里没见你这么多话,今天一天倒是把十天的分量都说完了。”
金勇笑着说道:“末将看这祖孙二人的长相与末将的祖父的有些相似,不小心就生了同情心。”
“金将军是胡人?”高泽楷有些意外,“看金将军的长相,完全不像胡人。”
金勇哈哈一笑,毫不避讳:“我祖父是胡人,但是我的祖母与母亲都是大周人,我也是大周人。”
周朝的地域扩展到了西北,不少胡人部族都归顺周朝,所以在西北边境,胡人与周人混居通婚的情况很多,有些后代胡人的特征明显,而有些后代则一点都看不出胡人血统的特征。
张斐然对金勇这个下属还是比较放心的,刻意忽略高泽楷话中的敌意,说道:“先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这祖孙二人当中,祖父满头银发,脸上的皱纹都快数不清了,这时候颤颤巍巍地靠着孙子站着。张斐然不忍,特意让林平搬了一张凳子过来,让这老人家坐下。
老人家年事已高,最后还是由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孙子上前回话。
“我们部族有一个传说,说沙漠里有一个圣地,我们部族的人死后,尸体被送进圣地里,灵魂才能升入天堂,不再受人世间的痛苦。”孙子的官话说得并不流利,当中还夹杂了不少他们部族的语言,好在有金勇在,他祖父就是胡人,对这些胡语并不陌生,所以就充当起了翻译的角色。
“这个圣地在哪里?”
少年摇摇头:“不知道,这只是一个传说,我们部族的人死后都是天葬,并不会送往圣地。”
“还是我来说吧。”这时候,祖孙二人中的祖父休息够了,开口说道,“这圣地啊,年轻一辈都不知道啦。”
相比起自己的孙子,老人家的官话说得倒是像模像样:“这圣地呢,早几十年是在的,那时候我们的部族啊,要是有一个人死了,就由祭祀带领着几个年轻人,一起把死者的尸体抬到圣地里头。”
张斐然估算了一下老人家的年龄,问道:“您去过么?”
“当然去过啦,”老人家嘿嘿笑了两声,“不过也没太往里去,那圣地里住着许多祭祀,还有许许多多的年轻人。我们把尸体抬进去之后,就放在地上,会由圣地里的祭祀和年轻人把这些尸体送到圣地更加深处的地方。”
“这些祭祀和年轻人不是你们部族的?”
“将军,我们胡人的生活习俗和你们不一样,我们一个部族,又能分成许许多多的小部落,逐水而居。圣地里的那些人呢,虽然和我们是一个部族的,可我们并不认识他们,就连我们的祭祀都很畏惧他们呢。”
“那这圣地在哪?该怎么进去?”
老人家又回答道:“只有祭祀知道圣地的位置。”
就在众人失望时,老人家又说:“不过当初我年轻,胆子大,又去了好几次圣地,就悄悄画了一张路线图,打算等哪天呆不下去了,就去圣地碰碰运气。”
高泽楷不管其他,直接问道:“路线图在哪?”
倒是张斐然谨慎,问道:“呆不下去了?什么意思?”
老人家看军帐里众人站着的位置,以及他们的装扮,便知道张斐然是他们当中最大的一个官,自然是先回答张斐然的问题了。
“那时候绿洲越来越少,草原越来越小,部落与部落之间为了猎物和清水数次产生冲突。老实说,我们的部落并不是最大的一个,甚至不是那些中间的,反而是最弱的几个。在几次的冲突里,我们许许多多的牛羊和地盘都被抢走了,男人和小孩被杀,女人也被其他部落掳走,眼看就要衰败了。”
“所以你就逃去圣地了?”
老人家摇摇头:“我的婆娘死啦,她不肯让那些挂着我们部落人头的男人碰她,用小马刀杀了两个,被旁边其他敌人割了喉咙。我虽然想救他,但是还是慢了一步,只搭上我两根手指。”
说话间,老人抬起左手,众人这才发现他左手的大拇指与食指都没了。
老人继续说道:“我的婆娘死了,最大的和最小的两个儿子都死了,唯一的女儿也被马踩死了,只剩下一个二儿子。我不能让我的婆娘和孩子白死,所以我打算带着我的二儿子,带着他去圣地碰碰运气。要是运气好,就能活下去,要是运气不好,反正早晚都是要死的。”
“然后呢?你们到圣地了么?”
老人家先是点头,又是摇头:“那一次,我们已经看到圣地了,但是就在我们要进入圣地的时候,圣地突然消失了。”
高泽楷失望地问道:“消失了?”
“是的,消失了,就在我眼前,一点声音都没有,一下子就消失了。”老人家摇头道,“我还能看到圣地里有人走来走去,但不是圣地里住着的那些人的平常打扮,反而像是周朝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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