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丹山郡那边的房产,他都是交给朝廷地中人所去出租。
所以,虽然他还一直生活在村里,可他现在的资产可算得上县城里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
是个名副其实的地主!
这回,他就是要到县城里去收去年的租银。
现在他正在考虑的,就是把这些租银换成银票存起来,还是换成黄金放进空间里。
刘永心里默念完最后一句《大学》,把刘松伸出来的手又塞回了被子里。
“老师,咱们去酒楼还是去宅子。”
“先去接刘舟和刘实,顺便看看他们学得怎么样了。”
收回思绪,曲仲扯了块毯子盖住自己的双腿,并在心里盘算着这回一定要买辆马车。
刘实这孩子心性纯良,可是却不是个读书的料,越读到后来越是吃力。
每天都是最后一个走,永远是最早来,可回回考试都是课室里垫底的那一个。
后来还是曲仲先找了他,两人关在书房里谈了一下午。
出来后,刘实就决定去迎君阁学门手艺,先从跑堂的做起。
而刘舟这个贪吃的小子一听刘实都可以不上学了,立马也吵着闹着要去县城学厨子。
最后曲仲把两人打包一起丢到了迎君阁,从学徒做起。
摩挲着腰间的玉佩,刘永眼神闪了两下,摇头笑了笑。
曲仲一直没有告诉他们几人自己在做些什么买卖,每次问起也都是含糊带过。
可看他给孩子们准备的东西,刘永觉得这可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就看他们现在身上穿得这些细棉布,听刘三奶奶说,这布匹可要二两银子一匹。
而且还有他腰间的这块玉佩,是他去年过生辰时所得。
上面还雕刻着他的名字和生肖,这块淡绿色的玉佩一点杂质都没有,连他这个门外汉都知道这玉佩价值不菲。
而且这玉佩,其他几人也每人都有一块。
现在几人几乎都是在曲仲家里吃饭和睡觉。
这几年来他们吃的都是精米和白面,各种肉食更是没断过,更别提还有各种见都没见过的水果。
可曲仲却从来没娇惯过孩子们。
家里的柴火都是他们砍的,水也是他们挑的。
院子的菜是他们自己种的,就连后院养着的鸡鸭和牛也是他们喂的。
有时候刘永会在想,曲仲肯定是老天爷派来救他们的。
三年前的蝗虫灾害,全靠着曲仲配出来的药粉,湖泉村的庄稼竟然没受到一点伤害。
这人闻起来只有一点点药香的药粉硬是让路过地蝗虫没一只能活着飞走的。
落在湖泉村的蝗虫多得能淹没过人的小腿,隔壁几个村的也因为这药粉保住了当年的庄稼。
刘村长去世后,村子里其他人选举曲仲当村长,就连旁边几个村的也按了手印表示同意。
“到了,叫醒孩子们吧。”
正想得恍惚,曲仲推了推他的肩头,指了指前面县城的城门。
宾川县三个大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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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遇旧人
梅水镇不同,县城里牛车是可以直接进城门的。
交了每人两文钱的进城费,曲仲把牛车赶到了城门旁的车马驿站,这才领着孩子们去了迎君阁。
迎君阁地处宾川县最是繁华的一条街,是一栋三层黑瓦红墙的小楼。
这样鲜艳的颜色,只要一走进这条街就能第一眼看见。
酒楼外面站着几个青衣青帽的小厮,只要有客人进门,其中便会走出一人主动引着客人进酒楼去。
曲仲刚带着孩子们走过去,一个方脸地小厮立马迎了上来。
“客人是坐大堂还是楼上,我给您几位带路。”小厮笑眯眯地冲着几人问道。
想了想,曲仲还是放弃了坐大堂地打算,开口回“来间小些的雅间吧。”
他从没在迎君阁里大张旗鼓出现过,所以小厮们并不知道他就是自己的东家。
一听他提地要求,立马引着几人从大门口左边的楼梯转上了二楼,期间还在尽职尽责地跟几人讲着酒楼里能提供地额外项目。
这迎君阁不仅可以提供吃食,还可以听说书,小曲,甚至还可以捏脚。
“小店的后院还有客房可以提供给赶考的各位书生少爷们。”
小厮推开走廊尽头地一扇门,转头先看了眼背着书箱的几人。
“劳烦小哥记挂了,在下县城里有屋可住,就不用住店了。”曲仲笑回,弯腰捞起进门就想窜上房梁的灵墨。
心里一惊,小厮惊疑不定地看向灵墨犬,开始对这几人的身份有些好奇起来。
刚才曲仲弯腰时小厮一眼看到了他手上戴着的玉戒,那材质可不是一般的玉石。
加上几人所养的那只不知是狐狸还是狼的动物,更是让他肯定了自己地猜测。
几个孩子浑然不觉自己已经被当成了富家公子,还在为第一次进这个高档地酒楼而兴奋。
前脚刚跨进屋子,刘松张大了嘴巴看着雅间上挂着的名画:“这是西山先生所做的梅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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