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原主的愿望就是好好孝顺外公外婆,跟着外公经营这个小铺子。
有长辈在前面真好……
胡思乱想中,酸辣粉已经做好,林鹏端着个瓷碗防到了他桌上:“你尝尝我的手艺。”
“闻上去很香。”
用一次性筷子挑了根粉条进嘴里,曲仲转而又问起林鹏是怎么到这来的。
“家里穷,为了供弟妹们读书没办法才出来的。”
看摊子上也没人,林鹏干脆拖了个凳子坐到曲仲身边,缓缓地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林鹏家在一个十分闭塞的农村里,家里四姐弟,大姐已经嫁人了,弟弟在读高中,妹妹在读初中。
两人成绩都很好,可是眼看这弟弟就要考大学了,家里根本拿不出这么多的学费,他这才打算来到陇水城打工挣钱。
小小年纪去过工地,卖过水果,甚至连家政也做过!
反正能赚钱的活他都做过,干了七年落下浑身的伤病,弟妹都如愿上了大学,他终于可以不用这么拼命。
后来无意中跟凌天肃说起这事,老爷子建议他就在村里摆个小摊子,卖点酸辣粉啥的、
“就这酸辣粉的手艺还是张奶奶教的。”
“味道不错。”
曲仲由衷地称赞,大口大口地吃着粉条。
这林鹏双眼清澈,就算是生活如此艰苦,从他话里也没听出一丝抱怨的意思。
话里行间反倒是对未来生活有着满满期待。
“那你先吃,我去招呼客人。”
对曲仲的称赞裂开嘴笑了一下,林鹏憨厚地挠了挠头,起身去招呼已经在夹菜的客人去了。
“嗯,你忙。”
碗里的粉条分量十足,显然是对他特殊照顾了,曲仲吃完最后一口粉条,感觉自己又吃撑了。
林鹏生意不错,就这么一会功夫,摊子前就围了不少的人,而且看几人聊天应该还都是些熟客了。
看他已经忙得团团转了,曲仲也就没有再停留,只是强硬地塞了十块钱给他,然后侧着身子从人群里挤了出去。
雪白的灵墨犬显然引起了食客们的关注,好些胆子大的女孩子还伸手去摸。
“好可爱的狗啊。”
“这是条萨摩耶吧。”
“我是犬不是狗。”
身后的灵墨犬不满地嘟囔,扭着身子从“魔爪”中逃脱,这声音听在那些女孩子中,就变成了狗子嘤嘤嘤的声音。
若不是此时的曲仲正在专心地看着手里的手机,恐怕早就让它留下来给林鹏当活招牌了。
手机里,一个名叫金宝宝的微信名发了条信息,内容则是邀他去参加她的结婚典礼,时间就定在三月二十二号,地点就在北城的XX酒店。
金宝宝!
曲仲大学时的班长,也是唯一对他照顾有加的人,就原主当时眼高于顶的性子,早应该把全班同学都得罪了个遍。
就是个班长一直苦口婆心地周旋在他和同学之间,竟然让曲仲和同学们相安无事的相处到了毕业。
开始原主还以为这班长暗恋他,哪知人家只是看他本性不坏,想着拉他一把罢了。
看来这个人情还得还……
“诶!还说不回北城,这才没多久就打脸了。”
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曲仲嘟囔道。
吃完饭曲仲并没有急着回家,反而就穿着拖鞋在村子里闲逛了起来。
这个村子果然大,一人一狗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把村子大概走完,直走到灵墨犬已经不耐烦了,这才折返回了家。
刚上楼,张敏已经做好了午饭。
曲仲边吃着饭边和她说了说自己要去参加婚礼的事,并且打算就定当天的机票走。
“你这回回去啥时再来啊。”
没想到听到曲仲这么说,张敏下意识地认为他这是打算回家了,忙又追问起他下次来的时间。
昨晚和凌天肃聊起时两人都认为曲仲昨天说的话不过是哄两人开心罢了,这孩子估摸着要不了两天就得回去。
只是张敏没想到这才过了一晚,孩子已经打算要回去了,看来还是不习惯村子里的生活。
“外婆,我就去参加个婚礼,然后就回了,要不了几天。”
无奈地笑着摆手,曲仲吞下嘴里的菜连忙解释。
“还回来?”
“回,我不是说了这回不走了嘛。”
“那就去吧,顺便替我们去看看老朋友。”
放下手里的筷子,张敏顿了顿,突然想起自己多年没见过的老朋友。
因为女儿的事他们对北城那座城市很是不喜欢,连带着在北城的老朋友也很多年没去看过了。
“行啊,你把地址给我。”
“成,一会我让你外公给你电话和地址。”
吃完饭,曲仲陪着张敏去给凌天肃送饭,并且把自己要回北城的事又说了说,当然又再一次保证过两天就会回来。
***
XX酒店
刚下飞机,曲仲就直接打车去了酒店,完全是按照婚礼时间定的飞机票,一点没打算在北城多停留。
刚到酒店门口,曲仲一下子傻眼了,这门口站着好几对新人,新娘都化着大浓妆,他根本没认出读书时素面朝天的班长是哪位。
“曲仲,这呢!”
“班长,恭喜恭喜。”
人群里终于有人出声先招呼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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