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来宝也不说话,只讪讪的跟季渊明招呼:“妹婿来了,进屋坐吧。”
季渊明摆摆手,让他别招呼他,该干嘛干嘛去。孩子病倒在炕上,队上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节,外头小工又找不到,哪有心思招呼他?
他从胸口兜里掏出两张“大团结”,“先带孩子看病吧。”
林丰收有骨气,把他手推回去,“你们是来走娘家的……没几个月孩子出生,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季渊明轻咳一声,小声地把乌龙事件给说了。本来林丰收还怕他失望生气啥的,毕竟二十六七这可是他的第一个“孩子”,谁知他不仅不生气,眉目舒展,还有种若有似无的笑意,天然的亲切和真诚,“先带孩子看病吧。”
林丰收见他十分有诚意,不是假客气,只好大方收下:“行,算姐跟你借的,年底还你。”珍珍那儿得抽空问问。
季渊明摆摆手,也不跟她多说,自个儿进厨房提起两只洋桶,去小河边挑水。进村的时候他就留意到了,水在哪儿,菜地在哪儿,现在也不用人教。
林超英具体是什么病,林丰收两口子也说不清,只知道是打出娘胎就咳嗽,喘得慌,厉害的时候能唇舌青紫直接闭过气去,去卫生所和县医院看过,有的说是哮喘,有的说是先天性心脏病,还有说是羊癫疯……反正,药没少吃,病没好多少。
林珍珍记得,她初一那年的同桌也是这种情况,动不动就喘,呼吸困难,“超英你跟小姨说,你胸口闷不闷?”
超英点点头。
“那你心慌不慌?或者有没有心跳停顿的感觉?”
超英摇头。
“心口会不会痛?”
超英继续摇头。
林珍珍松口气,她记得同桌跟她说过,有这些症状才是心脏问题,她就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来高中没毕业人就没了,果然跟大夫说的不差——“活不过十八岁”。
如果是肺的问题那就好,她不是学医的,总觉着肺病要比心脏病轻些。而且,她还带了猪肺来,这可是补肺的好东西!
“姐,你和姐夫先带超英去看病,我在家给你们做饭吧。”
有了钱,林丰收第一时间就想带超英去看病,可这妹子又是个啥也不会的,“你一人,能行?”
“能行,绝对能!”珍珍就差拍胸脯保证了,拉过小炮仗说:“不信你让赶美跟我在家,我有不会的都问她。”
“哎呀磨磨唧唧,爸妈你们快去吧,我帮小姨做饭,绝对累不着她。”赶美一双大眼睛里是满满的不耐烦,就差在她妈屁股上点把火了。
***
林家确实没粮了,为了给超英看病,他们的口粮都跟社员们换成了钱,可也填不满那无底洞。村里人没少劝他们,这种不死不活的慢性病,要是在狠心的人家,早死几年了,犯不着搭上一家子的口粮。
孩子嘛,大不了再生几个。
赶美叭叭叭,有的没的都被珍珍套走了,“小姨我觉着你咋变了呀?”
林珍珍心头一紧:“哪儿变了?”毕竟,这小侄女以前是跟她一个被窝长大的,可谓形影不离。
“变得爱说话了,也会干活了。”
她刚松口气,谁知小丫头又说:“刚我觉着你就像变了个人。”
“这有啥,嫁人可是二次投胎。”
小丫头一想也对,她妈常说婆家怎么怎么着,地扫不干净婆家会嫌弃,太能吃婆家也会嫌弃,“婆家”可不是个好地方。长长的叹口气,“唉,我以后才不要嫁出去,我要跟我妈一样,招上门女婿!”
“噗嗤……”季渊明刚进门就听见这句,笑了。
“姨父你笑啥?”她跳起来,跟在季渊明身后进厨房,倒不怕生。
季渊明眉目舒展,不笑的时候会让人觉着温和,真露齿笑,居然让人惊艳得移不开眼。赶美摇了摇珍珍袖子,用自以为只有她俩能听见的声音说:“哎呀小姨父好好看呀!”
林珍珍闻言,抬头看了一眼,嗯,确实好看,男人的眉眼太重要了。
“这是什么?”帅气温和兵哥哥指着血糊糊的东西问。
“猪肺,我给超英炖汤喝,家里有白萝卜没?”话音方落,赶美就抱出一个白白胖胖的大萝卜,“新鲜着呢!”
一削都是水,又特嫩,珍珍忍不住吃了一块,甜丝丝的。赶美跟屁虫似的,在她小姨父身后亦步亦趋,“姨父你们有枪没?”
“姨父你们打废的子弹壳呢?以后能不能送我一个?”
“姨父你去过鸭绿江和珍宝岛吗?”
看得出来,对她姨父的军旅生活,比来狗猫蛋还感兴趣。
珍珍又削了两块嫩萝卜,给他们一人一块,“你个小姑娘家家的,这么喜欢军旅生活就当兵去吧。”
谁知赶美却脸一垮,肩膀也耷拉下来,不说话了。
珍珍戳了戳她肩膀,刚要问她怎么了,季渊明忽然拽了一下她的袖子,使个眼色,她这才反应过来,这年代讲究成分,他们家因为林大哥的关系,虽没被打成“黑.五.类”,可也轮不着参军这样的好事儿,多少红五类还排队等着呢!
猪肺焯去血沫,清洗两道,切成薄片,跟萝卜一锅炖上,珍珍又跟着赶美上自留地,摘了三根大茄子,别的她没经验,烧茄子可是炉火纯青的。
苞谷米是赶美上邻居家借来的,加上番薯和嫩嫩的番薯叶子,大大的煮了一锅杂粮饭,“这是我姨父第一次来我家,还得炒俩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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