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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得意进宝楼 作者: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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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得意进宝楼 作者: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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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很温柔。纵然知道他未必有多少真心,北周太后罗烟心中还是悠悠一颤,生起甜蜜的痛楚。

    不敢劳大司马挂心,我早早扯了三尺白绫挂于城头降了就是。听说那北燕领军的将领在战场上是一员不畏死的猛将,不知床笫之间比大司马如何?

    男子将手中金杯放于她手中的托盘上,胳膊自后环着女子的背,手滑入女子的衣底,在她柔软滑腻的肌肤上流连。你敢试试...

    女子为他挑得情动,因□□蒸腾而红润的唇中逸出一两声抑制不住的喘息。男子气息却丝毫未乱,我这次来正有事与你商量,周主已经十二,再大就该不听话了,借这次北燕的手将他除了吧。此次北燕看似来势汹汹,但北燕国主坐天下未久,后帐未稳。也就是劫掠一番,迟早得退兵。待北燕退兵之后,你我联手,你就算当个女帝又有何不可?

    杀他,他可是我的孩儿。

    你的孩儿?男子轻笑了一声,手下更加放肆,那个傻皇帝又不是你亲生的。

    叶温言,我大周虽然国小兵弱,也容不得你出言侮辱。女子依靠在他怀中,她话中虽严厉,但声音娇媚绵软,实在很难有多少威慑力。

    柔软的腰为男子环着,女子百鸟朝凤的裙裾散开在厚重的织金地毯上,金色杯盘自柔若无骨的手中滑落,杯中的液体泼出一道清冷的光。

    叶温言伏在她身上,手缓缓抚过她光|裸而秀美的背,哦?皇帝?我还要辱大周的太后呢,你待如何?

    天青云淡,茅草长可及腰。

    少年从草丛里探出个毛绒绒的头,他的眼前有一只白色的兔子,一只后腿卡在猎人的夹子里。瞪着他,怒得眼睛都已发了红。少年伸手将那只兔子两只长耳朵抓在手里,手往它滴血的脚上一摸。嘿嘿笑道,别瞪我,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晚餐也不可能有。你吃了小爷的肉,就给小爷当盘菜吧。他拎着兔子在手中掂了掂,看不出你还挺重的,你别瞪我,怪就怪你身为一只兔子竟然贪嘴偷吃肉。小爷的肉本来可不是吃给你这食草畜生吃的,你委屈小爷还委屈呢,小爷本来指望的晚餐是花椒爆炒沙狐肉。他用绳子将兔子捆了,背于背上继续向前走去。

    这一少年正是雁北县衙的衙役王英雄,他娘随女眷撤离得远了,他和苏慕华走一拨。苏慕华领着这一拨人并未往后撤,而是三拐两拐拐到雁北和望北之间的这片林子中。

    这片林子前方有一片在北地简直可以称得上奇迹的湖泊,青山含笑绿水摇,山要靠来水要抱。苏慕华似乎颇为眷恋这里的风水,下令在林子里安营扎寨。做了一根鱼竿,学了姜太公日日去湖边钓鱼。

    王英雄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日不可无肉,入了这片林子看着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在流口水。他拾掇了兔子,往悬崖那方向去。王英雄磨着苏慕华给他做了两个兽夹,一个放在林子里,另一个他见山崖上的老鹰毛光水滑起了换口味的歹心。他也不敢爬得高,就搁在林子的尽头,悬崖的下头。指着老鹰半夜睡迷了,一头摘进他的陷井里。

    王英雄走到林子的尽头,果然看见他放了兽夹的草丛里露着一蓬黑色毛绒绒。王英雄喜上眉梢,跑过去一看,坏了,躺在那的是个只穿了底衣的半大孩子。孩子的一只脚为兽夹夹着,半条裤管都染了血迹。

    王英雄看那孩子浓眉大眼得有几分缺心眼,定了定神,粗着气唤了声,喂。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偏少,更在一块

    ☆、第十四章 弹丸之国(二)

    2

    孩子不动,王英雄又跑过去伸手戳了戳,没死吧,死了就地埋了!

    不知道他这个埋字戳中了孩子的什么痛处,那孩子瑟缩了一下瞪大了眼,看着眼前也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孩子颤抖着唇道了声,痛...

    你忍忍,我这就救你出来。王英雄趴在草丛里摆弄着兽夹,放出孩子的腿来。将孩子月白的绸缎裤腿卷到膝盖,这孩子底衣摸上去滑滑的,不像他的摸上去糙得像砂一般。

    王英雄见他腿上为铁齿所伤,开了五个血洞正冒着血,不免倒抽一口凉气。你走路也不看路,路这么大怎么偏撞到...叹了一口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在衙门里当差了。很痛吗?

    那孩子看着王英雄摇了摇头,王英雄倒吓了一跳,心道别是坏死了吧,真不痛?

    有点麻。

    王英雄恍然大悟,原来他在装这处机关为了怕鹰挣脱飞走,还顺手抹了些麻药。这会想是麻药发作,孩子不怎么痛苦,等会麻过了,才知道疼。他要真疼起来,这荒郊野岭的,我可怎么办啊?他想着飞快扯下孩子的一截裤管,把伤口扎紧,我叫王英雄,你记住是我救你出来的。王英雄特意咬了咬救那个字。

    王英雄背着孩子走出几步,想想不放心,又转头看背上的孩子,我是刚好救了你,你别说是被兽夹夹的,就说你是从山崖上掉了下来。

    孩子瞪着眼和他对视,夹子,有肉。他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

    那是生肉,不能吃。

    孩子不依不饶,肉,夹子。

    王英雄哄着他,回去炒兔子肉给你吃,你就别说夹子了,行不?

    孩子伸出手去抓兔子的耳朵,肉。原来是个傻孩子,算了再傻总也不能把他丢在这。

    王英雄回了驻地,那孩子的头上已经冒出了汗珠来,心知麻药的药效差不多了,忙加快了步子。他穿过晒着衣服的横杆,遥遥见一道杏色的身影在围场那,嘴里先唤开了,宋小苏,宋小苏。

    这是一方处于悬崖和森林之间的草地,离水源较近,苏慕华让人将此处围了起来,沿着河滩搭起了帐篷。他这一支队伍不过数百人,虽然比不上孙晟的精兵,却是他从城里百姓中特意挑了来的,有的是原来天盟的人。

    苏慕华身前站了个人,那人穿着鹅黄的裤,身上披着青葱嫩绿的大褂子,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正是不留行。

    苏慕华蹲在他的面前,手中拿着根枝条在地上画着,一边低声和他说着什么。不留行站在那,脸上一本正经听着他说着,一双眼睛却是风流桃花眼,骨碌碌地四下乱瞄。

    不留行,原名赵云剑,秦决意的都察院中留有此人的一卷案宗。不留行曾是河间府千里快哉剑赵千云的养子兼徒弟,不留行十五岁开始行走江湖,一身轻功了得,手中三十六路快剑得师门真传,三年后在江湖中也渐渐闯出云中一剑的名头。却在二十岁那年为赵千云当着天下英雄的面,逐出师门。

    当日河间府赵家庄内,赵千云直斥赵云剑浪子无行,更揭破他便是江湖中有名的采花大盗不留行。赵云剑一语不发,受赵千云三剑而去。七日后,有江湖路人在巫峡看到赵云剑与苗疆拜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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