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溪第一个夹了块鸭肉,然后鸭血酱里头一裹,往嘴里放,说不出别的话,只是比了个大拇指。
陆秀英将信将疑,也学着她的吃法,试了一下。
这一放进嘴里,眼睛就不由得瞪大,只顾着“嗯嗯”几声,然后就狼吞虎咽下去了。
好吃!太好吃了!
就连用煮鸭水煮的粥,味道也是说不出的好。
本来鸭子的肉骚味是很重的,可是这粥喝起来,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既能吃到米的清香,又能吃到肉香,两者结合在一起,绝了!
见陆秀英欣喜的样子,其他人也有样学样,然后被这道菜深深的折服了。
一只鸭子很快就见了底,吃完了,一点也没剩下。
陆建雄本来担心女儿这么花钱,迟早把家底败光的,可这一顿肉,又把他心底那点担忧给抚平了。
美食当前,那就……以后再说吧。陆建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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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陆溪培养的蘑菇成熟了第二批之后,她就摘下来打算拿去卖掉了。
这一次的成品比第一次还多,足足有七八十斤,陆溪一个人是背不动了的,陆秀英便让陆建雄和陆大请了假,陪着陆溪进城去卖蘑菇。
在他们出门之前,陆秀英还千叮咛万嘱咐,让陆溪带他们两好好认认路,人人主顾,这样一来,以后陆溪只负责东西的制作,然后卖的活儿就交给两个大老爷们了。
毕竟卖东西有危险,要是不小心被抓起来,说不定要被关起来教育一顿,还要游街。
陆溪一个没有出嫁的女儿家,哪能做这些事情啊?得冒多大的风险?
但两个男人就不一样。
男人皮糙肉厚,被抓了,被打了也不打紧,哪怕被关起来教训一顿,也就像被跳蚤扫了一下而已,根本算不得事情。
陆建雄深以为然,他也觉得不能总是让闺女这么天天往外跑了,关键是,还乱花钱!
三个人就一起出发了。
因为人多,所以陆溪多拿了些东西,之前酿的杨梅酒,还有一些山上挖来的新鲜山货,家里舍不得吃的,都拿来卖了。
这一次陆溪没能骑自行车,而是和另外两人一起步行走路。
到了城里之后,陆溪带着陆大和陆建雄来到居民区,先跟大叔碰了面,然后和他交易了一下。
拖陆溪的福,这个月来,大叔家的伙食不错,虽然钱的花项多了,但人的精气神也上来了,再也不会像饿死鬼一样,见到吃的就亮眼放光。
大叔现在口味变得挑剔起来,对于蘑菇什么的,再没有很迫切的需求,一个是之前买的还有,二个是吃腻了,需要换换口味。所以这一次,大叔只要了陆溪带来的卤鸭,整只买下来,一共五块钱。
这只鸭买下来的时候有五斤,一斤四毛钱,所以只花了两块钱,稍微加工转手卖出去,刨去成本后,就赚了三块钱!
陆溪欣喜非常,问了一声以后还有要不要,得到了肯定答案后,她知道这种食品可以多弄点了。如果只是买原产品,利润还是太少了。
大叔虽然买的不多,但帮陆溪叫了不少人来看她的货。
每个来的人,都偷偷摸摸做贼似的,快速的挑选完毕,和陆溪交易,然后就快步走了。
整个过程完成得十分迅速,不到一个小时,陆溪的货就卖完了。
背着空空的竹篓出来,遇见这个小区里的人,逢人被问,她也只说是来探亲的,一点口风都不露。
回去的路上,陆溪又开始盘算着今天晚上吃什么。
之前陆地寄回来的肉票粮票,因为陆家人都舍不得花钱,所以攒下了不少,一口气攒了好几年,平时花得最多的就是布票,不然还真不够陆溪这么挥霍的。
一听到陆溪口里报出来一连串的菜,陆大不由得咽了咽口水,说道:“我以前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赚钱了,有出息了,能去国营饭店吃饭。”
陆建雄一听,心里哎呀一叫,立即训斥道:“憨货!国营饭店的菜哪里有你妹妹做的好吃?别去了别去了!”
陆大憨憨一笑,说:“爸,我没想去,我只是想说,现在最想吃的,就是妹妹做的饭,就是有人请我去国营饭店吃,我都不去的。”
陆建雄这才松了口气。
一个败家子就够了,再来一个,家底就要被败光了!
最终,陆溪买了两斤排骨回去,打算回去就做一顿红烧排骨。
陆建雄本来还想说点什么的,但也许是最近天天大鱼大肉的,也让他淡然了,他居然觉得还行,也就不说了。
而且今天闺女多么能赚钱,他也看到了,花用总是够的,不需要他天天操心家被败完。
这么一想,陆建雄就开始期待今天的晚餐来。不吃白不吃,他老妻说得没有错,闺女有孝心,他凭什么不能心安理得的享用?
就这样,陆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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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溪的生意逐渐步入正轨了。
自从家里的两个劳动力加入后,陆溪赚钱的速度快了很多,当然她赚的钱也不能独占,要分出去的。
没人和她提这件事,是陆溪自己提上日程的。
陆溪把这些日子赚的钱全部拿了出来。
陆大和陆建雄一共和她进了两次城。
第一次赚了二十块,第二次赚了三十块,刨除成本,净赚四十二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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