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有用的儿子,阿玛又如何会不喜欢呢?
而弘时,虽然读书不错,但性子终究太不稳重,也太毛躁,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长此以往下去,他现有的优势,早晚会被弘历超越。
阿玛如今最喜欢的儿子虽然是弘时,但宜萱心里明白,在自己这个四爷爹心目中,感情的事儿永远都是次要的。可想而知,将来他登极九五,在选择继承大统的人选上,必然选择的是最成熟稳重的儿子,而不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
所以,弘时现在太需要一个像星徽这样的人来帮助他了!!
宜萱将刚刚蘸饱了徽墨的狼毫搁在青玉笔山上,缓缓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朝着星徽蹲身做了一个万福,道:“如此,多谢三弟了。”
星徽被宜萱的举动惊了一下,他慌忙伸手去搀扶宜萱:“郡主折煞星徽了!!”
宜萱不动声色地抽回了被他扶起的双臂,又施施然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狼毫,书写家信。
“父王台鉴:
见字如见吾。旬月未见,拳念殷殊。谨以尺素,略吐愚思。”——口头上,宜萱自然是要称呼四爷为“阿玛”,可在书信中叫“阿玛”,便有些不太正式,也不够尊敬,便汉化地尊称一句“父王”。
宜萱腹中仔细斟酌着话语,按照古人的习惯,徐徐写着,将所发生之时,也细细娓娓道来,又言本不愿惊动阿玛,私告之弘时,故而弘时马不停蹄亲至,又劝自己不该隐瞒,故而特在书信中赘述。
“星徽此子,请父甄鉴。”落下这么最后一句,再写上“敬请福安”,和自己的姓名落款,方才搁笔。
宜萱吹了吹尚未干透的墨迹,问星徽道:“你看这么写……可有问题?”
星徽笑了笑,“很合适。”
还好以前怀恪经常写信回雍王府,宜萱便也只照着从前的习惯来,没有做太大变化。既然星徽也觉得没问题,宜萱便将信笺折好,放入信封中,又再新封上写上“父王亲启”字样,再以蜡泥封口,改上印戳。便算是完工了。
古人的家信,可当真不好写……宜萱暗自咕哝了一句。
弘时在昌平皇庄留住了一日,第二日便辞别的姐姐,与星徽一同结伴回了京城。
果然不出宜萱所料,第三日,便见到了阿玛的回信。
信的内容相当简洁:“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
☆、三十二、额娘来了(上)
“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四爷大人当真是惜字如金呐!想她那封信,啰啰嗦嗦,写了少说也有二三百字,好几大张,结果四爷就给回了两句话,十一个大字!
宜萱有些黑线,她的四爷爹当真是慧眼如炬!宜萱急忙问送信的太监小闽子:“那弘时现在怎么样了?”——屁股挨了几下?
小闽子躬身道:“回郡主的话,三阿哥被王爷罚抄四书十遍。”
宜萱顿时松了一口气,四书加起来有数万字,更何况是十遍,弘时只怕是要抄写到年底了。不过抄书这种惩罚,在后世是极为变态的变相体罚,可在雍王府,那是最轻的处罚了。
不过四爷爹既然准了星徽给弘时做伴读的事儿,她也就安心了。虽然弘时和星徽年纪相若,可在宜萱眼中,一个小孩子,另一个却要比成人都成熟稳重。
小闽子道:“还有一事,王爷嘱咐奴才提前告知郡主:圣上已经定下了来畅春园避暑的日子,内务府也在筹备着了,介时王爷随御驾也会来圆明园。王爷知道郡主一人在昌平难免孤单,所以已经叫李福晋准备着,过几日,李福晋便会先行一步,前来与郡主相伴了。”
宜萱听了,欣喜坏了:“可当真?我额娘就快要来了?”
小闽子笑着道:“是!就是这三五日的事儿了。”
想必也是乌琳珠的刺杀举动,叫阿玛担心她受了惊吓,所以叫额娘早一步过来。宜萱心中一股暖流涌过,深深呼吸了几口,方才平定了心绪。
“对了,瑞雪可还好?”宜萱笑眯眯问道。
小闽子一愣,这才忙回话道:“瑞雪吃得好睡得好,已经长胖了一圈儿了!请郡主放心。”
瑞雪,便是宜萱之前送给阿玛的那只小京巴。因毛色雪白无瑕,所以被雍亲王取名为“瑞雪”——足可见四爷大人是有多喜欢这只萌物。
宜萱不由莞尔,便取来了几件小东西交给了小闽子。
小闽子看着匣子里那只有巴掌大的绣了吉祥纹的大红色杨缎马甲等物,甚是纳罕:“这么小衣裳……”——可是连最年幼的四格格都穿不下呀!
宜萱便笑道:“这是给瑞雪做的小衣裳!还有那个金铃铛,记得要系在它脖子上,还有——要打个蝴蝶结才好看!”
“额……嗻!”郡主吩咐,小闽子自然是不敢违抗的,“不知郡主,可有什么东西要奴才带给王爷和福晋的?”
小闽子这么一说,宜萱才晓得自己有多孟浪,要是她只叫小闽子带回去给小狗穿的衣服,可她那个小肚鸡肠的四爷爹,还指不定吃味成什么样儿了呢!
这时候,吴嬷嬷站出来道:“东西都预备好了,待会儿我叫人装了车,就劳烦小闽公公带回去了。”
小闽子呵呵笑道:“吴嬷嬷太客气了,这本就是奴才的本分!”
雍王府,四爷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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