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人等忧虑叹息着有之,漠然无谓者有之,幸灾乐祸者也有之,五人组里的其中一个,吏科给事中李永义的情绪则要单一简单得多——他吓疯了!
知道皇帝偏爱万阁老,没想到偏爱到这种地步,集数人之力,竟如蚂蚁撼大树,连万阁老的一层油皮都没伤着!
这震撼来得太强,直接把李给事中吓破了胆,他在家里,家人哀愁哭泣;他去衙门,同僚看他如看烈士,没几日他就被整得受不了了,于一天夜里出门,悄悄敲响了万阁老家的后门,投了诚。
投诚不是好投的,你在折子上把万阁老骂成了臭羊头,现在来说一声“对不起”就行了?没这么便宜的事,必得拿出干货来。
李永义的投名状非常有诚意,他提供了一个只有五人小组才知道的讯息:弹章上苏向良苏御史的签名不是他本人写的,而是程风宪的代笔!
苏向良和程文在官场上是上下属,但两人私交甚好,好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可以互相摹写笔迹,外人认不出来的地步。
这件事细说来是这样的:五人组碰了几次头后,大半定下了弹章的内容,只有一点分歧产生在了程文和苏向良中间,程文认为应该加上劝谏皇帝的内容,苏向良认为不应该,两人就此争论了两三次,都没个定论。
最后一次,也就是上交联名弹章的前一晚,两人再度争执起来,苏向良并不因程文是上司而有所退缩,他在百般说服无效后,直接离开了。而程文在气走了好友后,却忽然开窍了,他认同了苏向良的意见,依着原定的讨论内容正式往奏折上撰写,然后四人依次签了名盖了章,苏向良此时已走,程文是个急性子,便顺手替他把名字签了,言道明日绝早再派个小厮去问苏向良要章来盖一下就行了,省得择日再聚,可以尽早把奏章交去通政司。
就这一顺手,把五人都顺进去了——万阁老很公道,在确认了李永义没有别的可以举报的信息后,反手就把他也整进了牢里。
在万阁老的逻辑里,你要事前后悔了偷偷来告个密,那算你将功赎罪,万阁老心情好,伸手拉拔你一把也不是不可能,骂都骂过了,斗大的名字签着,鲜红的印章盖着,这会儿来表忠心?晚了!
万阁老给五人组定的罪名是:欺君。
可不是嘛?奏本,天下第一要紧第一神圣之文本,是要呈上御览的,居然这么随便,名字可以代签,印章也可以代盖?都这么搞,天下还不乱套了?
——其实这么搞还真不鲜见,比如边关那些武将们,有的文化水平就不说不高了,根本就没有,叫他放马出去砍一遍人头容易,往手里给塞根笔,那可真是把头发都抓秃了也只能干瞪眼,这种时候上阵的多半都是亲兵幕僚。
但程文这件事的性质与这些比不大一样,因为别人是幕僚代笔,仍是自家名下的人,这种是在规则允许之内的,程文却代的是另一个独立的官员,这要没人管其实没什么,也就过去了,干过这种事的肯定不只他一个。
但万阁老知道了,硬要拿这件事作伐子,他给扣的罪名是大了点,但程文还真不能硬扛说他就是可以代别人在奏本上签名,他没错。
有错那就简单了,统统抓起来先。
代写签名这个过错还不够大,不足以把“欺君”的罪名扣严实的话,那就再问嘛,进了大牢,双方的沟通总是要容易一点了不是?
但事情的进展却和万阁老想得不太一样,在第一步就卡住了——除了开头举报的李永义外,其他人统统不承认程文有代写签名的事。
——程文虽然眼力略逊,纠集的小团体里有一个软骨头,但真的只有一个。
万阁老则有点糊涂了,因为他发难得非常突然,几个人全是在衙门里被抓出来的,又是分开关押,没有串供可能,何以口风这么统一?
他让人又把李永义逼问了一遍,李永义被逼得快以死明志了,指天划地地发誓,那字真是程文签的,除了他之外,工科给事中蔡元正和户科给事中卢鹏云也都是亲眼看着的,万万不会有假!
但蔡元正和卢鹏云都坚持说没有这回事。
——万阁老不知道,这其实也有点怪他自己,他上来就给人扣了个“欺君”的罪名,而且还怂恿皇帝把人都抓进来,明显是群攻的节奏,这谁还看不出来他是要往死里整人了?
既然认不认都是个死,那必须不能认。
更不顺利的事发生在苏向良那边,他除了坚持程文没有代他签名,奏本上的字是他本人亲笔之外,他还提出了证据!
他当晚确实生气早走不假,这查问程苏两家的下人就可以倒推出他的行程,他对此没有否认,但第二天一早,前往程宅递印章的却并不是小厮,而是他本人亲去。
然后他就签名盖了章。
多顺理成章啊。
万阁老命人去核查,发现情形还真是如此,不管名到底是谁签的,那天早上苏向良确实去了程宅。
他要说名就是他签的,没有其他旁证的情况下,万阁老真不能拿他如何。
于是再审,这回终于审出了疑点,因为只有程文和苏向良的话可以对上,蔡元正和卢鹏云两个虽然仍旧坚持程文没有代签,但问到苏向良本人是何时签的名时,他们给出的答案是当晚,而不是隔天。
疑点就是突破点,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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