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明世捏紧了杯子。
封启:“少爷,身体重要,待日后调养好了,想吃什么都可以。”
衡明世:“……去吧。”衡明世最后还是妥协了。
两人就坐在二楼靠近围栏的地方,一扭头就能看到一楼的大门口,也能看到楼下的食客来往。
衡明世在皇宫里也闷了挺长的一段日子,现在光是看着这些江湖往客,都觉着很有趣。
封启顺着衡明世的视线看去,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值得衡明世这么兴致盎然的地方,只好出声询问。
衡明世今儿个心情好,也不介意和封启分享,指尖轻抬,指了指坐在一楼靠门边角落里的那群人。
那群人穿着短打粗布衣,围坐在长椅边,脚也抬踩在长椅上面,一手端着大碗装的粗饭,一手拿着筷子,大碗朝嘴边倾斜,几乎是倒着往嘴里扒饭,没个坐相,也没吃相。
封启并不觉得这些人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地方,只能摇头表示不解。
衡明世却道:“他们易容了,脸和脖子的颜色不对,从手上长茧的位置来看,应该是需要长期挥刀拿棍的,他们看着寒酸劳苦,但是喝酒吃肉的架势却丝毫不见拘束,完全是放开了大吃大喝……当然,这些也可以用“雇主请吃饭”的理由来解释,但是你看他们扔在地上的那几个包袱。”
衡明世又指了指被那些人堆在门边角的那些包袱。
一般来说,就算是包袱里的东西不贵重,也会放在自己的身边或者脚边,可那些人却像是扔垃圾一样,将那些包袱堆扔在了角落里。
然后毫不在意地在一旁大吃大喝,划拳劝酒。
衡明世轻抿一口茶,道:“我敢打赌,那些包袱里面的东西,肯定会被这些人遗弃在这里了,就算这酒楼里的人及时发现,想要追回失主,只怕也追不到了。”
封启若有所思:“那包袱里面的会是什么东西?”
衡明世:“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只是两个路过的食客而已。”
说话间,店小二已经端着一道道菜上来,将两人面前的桌子摆得满满当当。
香味弥漫,勾得人口舌生津,让本来已经被街上各种小吃填饱了肚子的衡明世,又感觉到了饿意。
封启适时介绍道:“少爷,这家酒楼的糖醋排骨最是好吃,甜脆可口,皮酥肉嫩,还有这甜笋丝,脆爽清甜,满口回香。”
衡明世边听边尝,笑道:“看来,你是常来这里?”
封启:“家母热衷美食,也最爱这家菜,所以平日常常遣人来这里带几样回去,我吃多了,自然知道哪样菜是何口味。”
衡明世夹菜的筷子一顿:“哦?看来你们很喜欢这家酒楼?”
封启不懂衡明世为什么这么问,只道:“谈不上很喜欢,就是常来这里吃而已。”
衡明世:“那就是很喜欢了。”衡明世放下了筷子,指尖在手边的茶杯边轻轻一弹。
就在封启对衡明世这个动作感到疑惑时,邻桌一个穿着灰布衣的人突然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壶酒,身子晃晃悠悠地走到了他们这一桌,作势要往衡明世的杯里倒酒。
封启眉头一皱,抬手就要挡,却被衡明世拦住了。
封启这才注意到,来人的这张脸有点眼熟,早上鹰二摆出来让衡明世选的人皮面具里,好像就有一张长着这副模样。
所以,这人不是别人,而是衡明世的鹰卫?
封启终于明白过来,同时也在心里感叹,小皇帝果然还是一如既往地警惕。
“去报官吧,就说这里有人杀人弃尸,还想赖到酒楼里,影响酒楼的生意,建议从这个酒楼的竞争对手身上查起,比如这条街头的那家生意萧条的归鹤楼。”衡明世对鹰卫道。
鹰卫:“喏!”
封启闻言愣住,视线再一次转向了楼下那桌坐在角落里的一群人,隐约明白了什么。
但是……
“少爷,归鹤酒楼的背后,靠着离王。”封启提醒道。
言下之意是,就算把这件事报到官府,官府那边十有八九会看在离王的面子上,把案子押下去,置之不理。
衡明世嘴角一勾:“离王?这不是正好吗?”
封启:?
衡明世端起一盘合红烧肉,往封启的桶里一倒,道:“快点吃,不然待会儿吃就不香了。”
封启只能先埋头一通扒。
而就在封启解决完了最后一口饭时,楼下突然传来了几声尖叫,紧接着就是一片喧哗声。
封启循声看去,就见那群刚才还在角落里划拳的人不知何时离开了,只留下了慢桌空盘和七歪八倒的酒罐子,以及那些被堆放在角落里的一堆包袱。
这会儿店小二正是最忙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去给那桌收整,揭开包袱的是三个做乞儿打扮的孩童。
原来是小乞儿们看见酒楼生意红火,没有店家都在招呼客人,没人注意到他们,就仗着身量小,偷偷摸了进来,而那和地方靠近门边,客人们又都走了,一大堆鼓鼓囊囊的包袱堆放在那里,一下就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于是他们一合计,就偷偷摸了过去解开那些包袱,包袱包得严严实实,里三层外三层,每一层外面都裹着厚厚的一层草药,草药的味道很刺鼻,但是这并不能阻碍他们的好奇心,三下两下就全部揭开,然后包袱里面就滚出了一大滩东西,腥湿的,黏滑的,腐臭的,红的白的黑的,一股脑全都落到了小乞儿们的身上,同时弥漫出来的,还有那些被层层的刺鼻草药味掩盖的浓烈血腥恶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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