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药碗上的三字,黑衣人袖口的三字,其实便是沈言的言字中间所取。语,不过也是此意罢了。朝槿想来早已发觉,或是知晓,却因爱不肯说出口。未料却被他所杀,那景砚的身份便可猜测一二。
我们从一开始,便落入了敌人的圈套中,却全然不知。可笑的是我,一直视为朋友的未央,看似姐姐的蕙纕,原来都是因了这个而同我交往。一直藏着这无法说出口的情感,如今我才明白,是藏不住的。看着眼前这张脸,自己的心意昭然若揭。
他看着我,却没有讶异,只笑道:“绾绾酿的桃花酒当真是极好喝的。”我看着他的神情,不似不知道我恢复记忆。我问道:“你知道了?”他看着我的眼,道:“眼睛,是最不能骗人的。”
他拿起酒杯,准备再喝,我将酒杯摔在地上,怒道:“你既然知道,为何还要来!为何还要喝下它!”他未再笑,只道:“你一定早已察觉,不过是信我罢了。是我,对不住你。”
说完他伸出手,道:“可以过来吗?”如他所言,我是真的信他。以往的确有过疑惑和猜测,可过生辰那一次,虽平淡,但我也明白,我早已信了他。
我坐在他旁边,也并未拉着他的手,他似如释重负一般,笑道:“现在,你便杀了我吧,这样活着,我早厌倦了。到如今,死在你手里,也值了。”说完,他又摸索到我的手指,固执地一根一根抓起来,渐渐扣紧。他的唇色黯淡得像是洒了一层灰,我泣眼望着他,不知所言。
他薄薄地突出两个字,绾绾。手上的力气也慢慢松去。
如今,我已是个累赘,水晶不在了,也感受不到它的气息,我也不能再回到原来的那个队伍去。朝槿已死,景砚离去,曾经的一切支离破碎。
因了我终有任务,如今我要离开,因了朝槿,我废了他的武功。却因了我的心意,我终是没有勇气来了结,没有办法杀死他。
我将写好给秦伊的信拿到她的院子中,信中说了我恢复记忆的事,我的名字,和我要离开的决心。给沈言盖上了一层毯子,戴上斗笠,骑上买好的马,准备启程。
我打算前往京城,想在那里定居,离祈都远一些,也未尝不可,早早听说了古代京城的繁华,必是要去看一看的。
晚上在马旁边小憩了一会儿,又继续走。到了第二日晌午,眼前便是一片繁华的京城了。比起祈都,京城不过大了许多,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坊市与祈都相比,不过是少了些达官贵人和一个头衔罢了。
到了一间不知名的客栈,看上去还不错的样子,便要了一间房,给了银子让人顾着马。洗漱完毕后,本就觉得累,只换了身衣服,便早早的睡下。
梦里似乎闻见十分刺鼻的胭脂香,顿时觉得有些头疼,昏昏沉沉不知过了多久,感觉额头有一块温热的毛巾敷在上面,才感觉好了许多。睁开眼来,视线逐渐清晰,抬眼看见自己睡在床上,只是与客栈的不同,头顶是白色的床帐,身旁还有一个女子。
这个女子与宫弧戏虐的感觉十分相像,略有妖意,未见媚态,皮肤稍有些黝黑,眉心点了一颗花痣,显尽万种风情。
她看我醒了,转头欣喜道:“唐染,她醒了。”桌子旁坐着另一个她唤唐染的女子,她听了后,将茶杯缓缓放下,并未有欣喜,只淡淡道:“看来你便是这里新来凑数的人了。”她五官精致,刘海恰好到眼睛上方,高挺的鼻子,玉白的皮肤,可称惊艳。她见我不回答,便径直走了出去。眼前女子撇撇嘴道:“无需在意,她本就如此。”
我看向她,又扫视了眼周围的环境,问道:“这是哪里?你是谁?”她略有些惊讶,道:“你真不知?原来你当真是被拐来的。”
听她说了半天,我才明白,如今身处之地,是京城最有名的青楼,环采阁。每年会进十五个女子,据说今年人数不够,采取了特殊的手段,如若没猜错,那客栈便是与这青楼相通之地。看了看周围,行李都在,金银也未动分毫。
我有些奇怪,这不像正常的做派。如若他们只是要人,这环采阁的地位,不可能没有人愿意进来,只怕挤破头也有可能。但却非用这种手段,只能说明,这环采阁,必定不简单。祈都的荠青楼,有沈言坐镇,只怕这个环采阁也必定是有目的所在。
我看方才那个女子的气质谈吐,和如今眼前女子的豁达,都不似一个风尘女子,便问道:“难不成你们都是被拐来的?”眼前女子笑道:“我们是自愿的,你怕不知,这虽是青楼,却有些人情味。它只寻处子,戴上面纱,等有人买下这个人或他们的初夜,才将面纱取下。而我们,则是在此之前,提高身价才是。”
我有些吃惊,轻声问道:“他们怎么知道谁是处子?”她笑道:“看看你的肩膀。”我撩开衣服,看见肩膀处有一个点,应就是古代的守宫砂。
我讶异于她的坦然不拘谨,也十分欣赏。她继续道:“我叫金兰,家自东边小镇而来,我本就是孤儿,实是无法,才来此。至于方才的唐染,她家原是江南的官府人家,本是千金小姐,听闻牵扯了当年造反一案,家族没落,后来流落至此。”我点头,便想着,这环采阁既有目的,便不能在此待下去,只要掩其锋芒,就可蒙混过关。
她见我未说话,以为我想逃走,笑道:“你逃不出去的,这里的阁主身份神秘,从不露面,你昏迷这两天,据说出了什么大事,看守极其严密。”我摇头笑道:“金兰,既在这里认识,我就把你当朋友,不管这里是什么情况,我定要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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