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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戎黎嘴角弯了弯,有被哄到。
    像徐檀兮这样姑娘,要让人死心塌地喜欢她太容易了,她知人冷暖、懂人喜悲,她若要真心待一个人,真的能把整个世界的好都捧在手里,毫不保留地给出去。
    戎黎以前也埋怨过命运对他不公平、对他不好,但以后再也不会了。
    “有没有好一点?”她把他右边膝盖上的毛巾也拿开,有技巧地轻轻按压。
    戎黎说:“好多了。”他有点舍不得,按着她的手让她停下来,“已经不那么疼了,不用按了。”
    徐檀兮把他的衣服放下去,去换了一盆水来。
    “我自己敷就行了。”
    她颔首,把毛巾给他:“你要不要看会儿电视?我去烧水泡茶。”
    “不看电视,可以看看你家吗?”
    “可以。”
    “有没有什么东西不可以碰?”
    “没有,你都可以碰。”
    戎黎喜欢她语句里“你”这个主语。
    徐檀兮去了厨房,他自己热敷得很敷衍,随便弄了两下,就把毛巾扔到了一旁,他穿好鞋,在她屋子里逛。
    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客房改成了书房,她卧室的门开着,他没有进去,只在门口看了一眼,不过里面没有开灯,他什么也没看清。虽然有书房,但客厅还有两个书架,她应该很爱惜书的人,都撞装了防尘的玻璃。
    屋里照片很少,只有寥寥几张,其中有一张戎黎见过,是她穿着旗袍、手执团扇的那张。
    徐檀兮之前钱包里也有这张照片,不过被他烧了。
    还有一张她跟一对夫妇的合照,那对夫妇应该就是她姑姑和姑父,徐檀兮与她姑姑气质很像,笑起来眉眼都是温温柔柔的。
    桌上的刺绣摆台旁边还有一张老照片,照片里是个女孩儿,笑得天真烂漫。
    戎黎目光定住了,盯着那张照片。
    “先生。”
    他回头。
    徐檀兮站在月白色的背景墙前,上面的灯是暖黄色,打下来的光晕朦胧,像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茶泡好了。”
    照片里的姑娘走出来,和照片里的女孩儿轮廓重叠,眉眼相似。
    “这张照片是你几岁的时候?”戎黎问。
    “八岁。”
    当时姑姑在摩洛柯考古,姑父带她去了那里,去见了见摩洛柯一望无垠的天,还有无边无际的沙漠。
    戎黎把照片拿起来,用手擦掉上面的灰,然后放回原处。
    当年在巷子里喊他哥哥、给他糖的她就是这么大,不过那时候他们都太小,认不出彼此长大后的模样。
    “加蜂蜜了吗?”他突然问。
    徐檀兮说:“加了。”
    她倒了一杯给他,茶还是烫的,他端在手里没一会儿就捂暖了手,他喝了一口,是柚子茶。
    “甜度可以吗?要不要再加点蜂蜜?”
    “可以了。”
    戎黎以前不是很信宿命这个东西,突然有点信了:“杳杳。”
    他是第一次这么叫她,不带姓氏。
    徐檀兮杯子的茶洒了两滴:“嗯?”
    姑姑是个诗情画意的人,但她不喜欢甜言蜜语,她说,细语呢喃未必就不能胜过一封词藻华丽的情诗。
    徐檀兮以前还不太懂,刚刚懂了。
    戎黎不说话,就一直看着她。
    “怎么了?”
    他想问她,当年有没有在巷子里等他。
    他摇头:“没什么。”
    算了,她知道了会哭的。
    第108章 徐檀兮,我想亲你(一更)
    算了,她知道了会哭的。
    徐檀兮也没有问,安安静静地给他添茶。
    戎黎似乎很喜欢,喝了好几杯。
    屋外夜深人静,雪没有下,风在刮,吹着玻璃窗呼呼而过。屋里弥漫着淡淡茶香气,话不多的两个人尤其的安静。
    徐檀兮看了看桌子上的台式钟表:“已经九点多了。”
    戎黎刚想问他睡哪。
    她放下杯子说:“我开车送你回去。”
    戎黎:“……”
    他没有生气,没生气,没气他点名道姓:“徐檀兮,”他没有在质问,没有质问,没有他现在的表情跟他落地成盒的时候如出一辙,“你不是接我上来住的?”
    徐檀兮用无措和窘迫的目光告诉他不是。
    她就是想给他暖个腿而已。
    戎黎整张脸都透着两个字不满。
    她居然不留他。
    他把杯子一搁,站起来:“我腿不疼了,走吧。”
    徐檀兮把毯子拿上,是杏粉色的,上面的印花是猫咪:“外面很冷,你把这个围着,挡一下风。”
    戎黎拒绝:“太丑了,我不围。”
    徐檀兮就好声好气地哄:“就围一小会儿,到了车上开暖气就好了。”
    “不要。”
    他把卫衣的帽子戴上,打算就那样出去。
    徐檀兮抱着毛毯看他,一双弯弯的柳叶眼像倒影在井里的月,水雾缭绕,明亮里透着朦胧:“你不是在追我吗?”
    她的眼睛在说:追我就要听我的。
    怪不得程及那个渣男以前总说不要跟女人来真格的,废命。
    戎黎认命地接过去,往腰上一系:“行了吧。”
    徐檀兮笑了,是有点滑稽。
    从十七楼去车库的这段路,戎黎走得很快,所幸没有遇上人,他一上车,就把毛毯扯下来,丢到了一边。从徐檀兮家到他住的酒店,开车十分钟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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