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唱些什么,喜气些就成。”
一角银子迎面砸了过来,桃儿面上一喜,赶忙捡了起来。捏了捏,不算多,然而不陪酒就有钱拿,还是让她心中欢喜。弹曲儿嘛,还不简单。
接过琵琶,桃儿挑了个欢快的调子弹了起来,也没敢上靡靡之音,就是讨个乐呵。果真,这曲子似乎如了那两人的意,也没多说什么,他们又举筷边吃边聊,倒是跟酒楼里吃喝一般。
没工夫搭理她正好!桃儿可算松了口气,老老实实唱了起来。谁料这一唱就是一个时辰,眼见都快二更天了,那两人也没让她停。嗓子直冒火,指甲都痛了起来,桃儿面上的笑都快撑不住了,正担心哪一句唱劈了,突然有人推门走了进来。
赶紧按住了弦,桃儿撑着笑脸抬头,发现来人是个身穿麻衣的大汉,脸上有疤,一身匪气压都压不住,吓得她立刻又低了头,不敢再看。
“你先出去候着!”一个人对她喝到。
桃儿赶紧收了琵琶,带着丫头匆匆躲了出去。果真是要谈事的,这要是不小心听到了,说不好会平白送命!坐在门口,桃儿还觉得心口怦怦的,喉咙愈发干的厉害了。她咽了口唾沫,对身边丫头道:“我去喝口水歇歇,若是客人叫了,你给我支应着!”
她可不愿在这儿待了,等会这群人谈完了,又喝上了酒,还不知会干出些什么呢!她宁肯时候被鸨母骂,也不愿丢了半条命。这丫头不是犯贱吗?让她受着好了。
连琵琶都没带,桃儿一提裙摆,匆匆走下楼去。
那丫头拦都拦不住,只能看着人一溜烟跑了。听着屋里渐渐低下来的声响,她把身子缩了缩,藏在了阴影里,连大气都不敢喘。
屋里,却是另一番景象。三人围坐桌边,却滴酒未沾,原本侍立在侧的小厮则取了茶水,一把擦去了脸上胎记,随后转到了屏风后,换起了衣衫。
没花多长时间,当他再转出来时,已经换上了衣裙,样式跟刚才捧琵琶的小丫头差不了多少,因着有些黑,又眉粗牙龅,更显丑陋。
孙二郎哪见过伏波这样打扮,吓得说话声都停了一拍,好在有另外两人帮衬,倒是没让屋里安静下来。
伏波也没管这三人,取过造就备好的食盒,低声道:“若是一个时辰后我还没回来,你们就先撤。”
“头……”
林猛刚说出一个字,就被伏波按了回去:“放心,我一个人也能走脱。”
说完,也不等他们反应,伏波把那食盒往背上一捆,翻窗跃了出去。这里可是二楼,并不算低,然而那身影就似狸猫一般,悄无声息落了地,稍稍判断了一下方位,她就提着食盒低头走开了。
孙二郎这时才喘了口气,同林猛、李来交换了个眼色,又像模像样的演了起来。
此时已经是凌晨了,天早已黑透,楼里客人也大多歇下了,亮灯的窗户都没多少。伏波走的并不快,但是缩头缩肩,看起来不怎么起眼,又有一大半路是走在院子里的,连个正眼瞧她的人都没有。就这么一路到了梅香楼,她飞快打量了左右,身形一闪,躲在了楼后。
因是招待贵客的,梅香楼的房间比其他楼要大不少。不但有供主人玩乐的雅阁,还有护卫们待的耳室。稍稍分辨了一下方位,伏波把食盒系在了背上,用手扣住了木制的墙壁,悄然往上爬去。
经过数月锻炼,她的气力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而这种古典的木制建筑物,有着数不清的雕花和装饰,非常便于攀爬。只花了几分钟,她就爬上了三楼。像万铨这种大主顾,在青楼是有包间的,只要来了就不会换地方,因而也十分好找。贴着窗户静静听了片刻,伏波挑开了窗子,一翻身钻进了屋中。
这卧房是个套间,两边屋子大小相似,中间只隔着个小小的回廊,有屏风遮挡,可供主人和客人比邻而居,很是方便“交流”。此刻两位贵客都已经睡熟了,屋里黑灯瞎火,只剩浓浓的酒臭和腥膻。
蹲在角落,仔细听了几分钟屋中动静。伏波这才取下了食盒,一掀裙摆,把一条长布系在身前,又取了提前准备的手套带上,随后轻轻打开了盒盖。那盒子里摆着一颗野狗的头颅,砍下的时间不长,断颈处还有些未干的血迹。再掀一层则是只公鸡,嘴牢牢缠着,翅膀和腿也绑结实了,就算搁在食盒里也发不出半点动静。
伏波一手领着狗头,一手提着公鸡,悄无声息走到了大床边。探头看去,床上那胖子正面朝里瘫睡着,怀里还有个女子,头发披散,也睡得昏沉。酒和色是最助眠的东西,此刻恐怕打雷也吵不醒二人。
伏波手一抬,把那狗头摆在了胖子的枕边,随后抽出腰刀,在公鸡颈子上一划,鸡血顿时溅在了那狗头上,稀里哗啦喷了一地。
血流了大半,伏波才取出了一条绳,捆在了鸡头上,走到了两屋交接的过道处,把那半死不活的鸡挂在了梁上。鸡颈半断,血流不止,顺着抽搐的翅尖滴落,积了一滩。伏波用戴着手套的手沾了些血,在房间的粉墙上写了起来,很快,一行血淋淋的字迹落在了墙面上。
“害我兄弟者,鸡犬不留!”
这是死亡威胁,配上死鸡死狗和满屋的鲜血,足够震慑人心。死其实并不可怕,能让你随时随地在睡梦中丧命,才最让人胆寒。因而黑帮最喜欢用这招,就如《教父》里血淋淋的马头,或是装在快递箱里的断手。威胁不是越残酷越有效,相反,平静中的疯狂,才最让人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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