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去趟厕所。”
朝扬一秒都不想再逗留,站起身就跑了。
徐磊定的是最大的包厢,配有两个厕所,朝扬当没看见,拉开包厢门溜到了外面。
他绕着迷宫一般的走廊漫无目的走了很久,后来干脆走到了外面街上,坐在路边的花圃带上发呆。
朝扬望着路上的车水马龙和人来人往,这个点明明是市中心最热闹最繁华的时候,他的心却空寂得如同一个真空世界。
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到。
感情这东西真的好难啊,朝扬心里闷闷地想,为什么重来一世喜欢上的人,也不属于他呢?
一个戴着眼镜的小男孩牵着妈妈的手从面前走过,朝扬忽然想起了他第一次和廖星辰见面时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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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扬小小只,走路都还不利索的时候,就被工作繁忙的父母扔回了乡下,给退休在家的老人照看。
可医生哪有闲着的时候,即使是退休了,老人家还是热衷于到处去看病的,今天去这家坐坐,明天到那家走走。
所以朝扬的整个童年都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自由奔放,同时也极度缺爱。
幼儿园搞亲子运动,他永远是站在旁边观望的那个,放学了,别的孩子都有父母接,有爷爷奶奶接,有小叔阿姨接。
只有他,小班就已经背着书包,独自步行回家了。
明明幼儿园离家不远,一路上有蟋蟀可以抓,有蝌蚪可以看,有时还能捡到从树上掉下来的小雏鸟。
新鲜的乐趣每天都有,但朝扬还是觉得那一路走得很漫长。他也想有人能陪他一起回家。
爷爷奶奶对小孙子是疼爱的,该有的都有,想买的也都给买,物质上从没亏待过。
但唯独缺了最重要的陪伴。
后来老人家身体渐差,照顾自己都成问题,杨欣兰和朝海不得已又把朝扬接回了身边。
那是朝扬第一次进大城市,从车站出来,打车回滨江大院,他脸贴在车窗上,看着路上驰骋的四轮车都觉得十分新奇。
负责接送的车是廖院长调配的,车窗擦得干净,车座套也是雪白的颜色。
到了滨江大院门口,司机从外面开门,朝扬下车的时候回头一看,发现原本透亮的窗玻璃上印着他的小掌印和脸印,车座也被他的鞋脏了一道。
司机注意到了这位小朋友眼里的羞赧和不安,赶忙安慰道:“没事,我擦擦就干净了。”
朝扬收起愧疚,小声道歉:“不好意思,麻烦叔叔了。”
越单纯的孩子往往心思越是敏感,来到新的地方,面对陌生的人和物,朝扬自觉地把自己排成了不入格的那一方。
他觉得他和这里不搭。
但他的性子又促使他热爱着这里的一切。
他努力的融入新的生活,和父母也好,和街坊邻里也好,和楼下的阿猫阿狗也好。
他尽可能地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去,努力变成一个人见人爱的人。
朝扬常年在乡野田间撒野,爬树摘果下池塘捞鱼什么都做,烈日把他的皮肤晒得黝黑,巴掌大的瘦脸上只剩下一对圆炯炯的大眼睛。
杨欣兰没来得及给儿子添置新的衣服,朝扬刚到滨江大院那天,身上穿的是一件几乎洗到褪色的浅蓝色T恤和运动大短裤,衣摆还湮了几笔水彩墨。
而廖星辰白色衬衣加马甲,从头到脚都散发着干净脱俗的气质,朝扬第一眼见到这位楼下邻居,就觉得这个哥哥真好看。
比他路上捡到的白色小野猫都要好看。
朝扬无比想和这个好看的小哥哥亲近,他拿出了自己最喜爱的,珍藏收集多年的奥特曼卡片和他分享,结果对方却和他说他不玩这个,玩什么鬼十六阶的魔方。
朝扬心想,果然城里的孩子和他不一样。
后来廖星辰带朝扬下楼去玩游园,朝扬其实看得出他不耐烦,不喜欢陪他。
但朝扬耐不住好奇心呀,什么都想摸摸什么都想看看,就连主持人手里的铜锣棒槌,他也想去抢下来敲两下。
好在廖星辰只是表现得不耐烦,并没有扔下他,还是陪他逛到了最后。
虽然没帮他拿回那个银河奥特曼,但朝扬觉得这都是小事。比起奥特曼,他更喜欢廖星辰。
搬来院子的第二天,活泼好动的朝扬凭一己之力把整个院子的小朋友都认识了,大家听说他和廖星辰是邻居,都说:
“哦,你的那个邻居是个木头人啊,他从来不和我们玩的。”
“性格怪得很。”
“都不合群,孤僻死了。”
“我们都不喜欢他。”
朝扬心想这不行,一个人呆着多孤单啊,他体会过那种感觉,是真的一点儿都不好受。
他不想廖星辰感到孤单,他想要让他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而他要成为他最好的那个朋友。
杨欣兰说西苑有桃子可以摘,朝扬当即召集了一大帮新交的朋友,下楼拉着他的新邻居就往外跑。
朝扬爬上树,给每人都摘了桃子,还特意留了最大最红的那个给廖星辰。
孩童时期的感情很简单也很纯粹,喜欢谁,就会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对方。
在老家,朝扬养那只白色小野猫的时候就是,自己舍不得吃的零食,他都要分下一大半给猫猫吃。
对廖星辰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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