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一切复杂心情,在他真正见到洛薇后,都完全变得一消而空,脑子里一片空白的情况下,思维似乎都变得迟钝起来,不复当年那精中有细的精明强干。
“嗯,我知道,人各不同,每个人都有更适合自己的路,肯定不可能一直不分开,我这边的调令还没下来,打算先去山外修整一段时间,就先走了,下次有机会再聚!”
脑子仍有些不够用沈道宁刚点头应下,就见洛薇礼貌的笑笑后,挥挥手转身径直离去,不由得有些懵,随后才想明白她话中的意思,可再想着要好好道个别时,人已却已经走远,只好无奈的挥挥手,目送前方那道修长的背影大步离开。
口中却无意识的低喃道,“唉!我还没有好好说再见呢!”
这些武战队员在天长日久的在山里生活,周围基本都是同性,年能有机会见个异性,都能激动到不行,恨不能再多瞅几眼。
调到这边才两年的沈道宁倒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凭他自身那出众的条件,就算是遇到异性,一般来讲,是谁瞅谁更多点,还真说不定。
这回是真的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再加上本就是理智上未完全上线的青少年,才会难免有些失神,理智恢复过后,就忍不住有些懊恼好不容易遇到正主了,若能多聊几句,再重新联络下当年的情谊,对他,对他背后所代表的势力,都是件很有益的事,可机会一旦错过,就很容易再来了。
其实他并不用懊恼,洛薇对他与孔晋平的印象一直挺好,认为他们是大家子弟中少有的清石流,当年与他们合作得挺愉快,只要他们这些年没有出现大的变化,只要有机会,她是不介意与这些老友重续前缘的,完全不需要对方多做什么,甚至不做更好。
当初进山时花费大半个多月的功夫,此刻出山,六百多公里的路程,洛薇仅花费不到半天的时间,可谓是疾行如风。
先去山外的总营地做好离营登记后,洛薇才算是正式开始享受自己的探亲假,曾经天涯海角般的距离,如今在洛薇面前,根本不算事,她甚至都没想过要给自己找个代步工具,就那样信步而走,却如缩地成尺般的快速而迅捷。
虽然当年她有再三嘱咐让洛家人搬到城里去住,可人家到底有没有去,因为后来再没通过音信,她并不知道,所以为保险起见,她还是先顺路回了趟虎吼岭村。
对于这座承载着原主最温馨、最幸福快乐的记忆的小村庄,洛薇并没有太过深厚的感情,毕竟时刻告诉自己只是任务者,而不是原主本人,只是个过客,不属这个世界成员,所做一切,都是在做任务,是她没有沉溺于那无穷的杀戮,能理智而又清醒的在山里坚持下来的根本。
有利就有弊,这样做的结果,成功助她实现目标之余,也磨砺了她自身的意志,可同时,也让原主现在根本无法与她共情。
事已到此,洛薇倒也没什么懊恼的想法,反正有些时候,任务原主那些不合适宜的情绪影响,只会给她带来不好的感觉,并没有什么作用。
小山村一如既往的宁静而又平和,那些凶兽潮还未来得及形成影响较大的规模,就被洛薇给扼制住了源头,剩下的被武战队给解决,根本没有机会来到山外祸害这些人居地。
……
知道洛家已经在八年前搬到东缘城,且有特意留下他们新家的地址,洛薇还是满欣慰的,当年她先是放弃去罗家的机会,后来又一声不吭的私自跑去报名参选王廷卫战队,不说这里面的观念差异,仅从做儿女的身份来讲,她确实做得有些不对。
所以她是真心想要弥补下他们,希望他们以后能过上真正好的生活,而不是继续生活在这个看似平静安逸,实则经不起任何风雨的小山村里,期待靠成为别人的家仆来改换生活环境,改善家庭条件。
东缘城距离虎吼岭村有近四百公里的路程,对曾经的原主来说,是非常遥远的距离,可对洛薇而言,现在不过是两三个小时的脚程罢了,她走着就随便去了,只是山外到底不比山内,不想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再加上她又不赶时间,在临山镇上住过一夜后,洛薇才雇辆角马车送她前往东缘城。
过于引人注目的外貌,也给她带来许多不便,可她并没有想过要将外貌遮掩起来,这是原主这辈子都必须要面对的事实,从她开始,就要树立起正确的习惯与态度。
角马车的行驶速度还算快,四百多公里的路程,一天多的时间就能到,花费自然也不菲,不过对洛薇而言,现在钱是最不成问题的事,当初他们去东缘城参加前期培训时,坐得也是战队里的角马车,只是速度比普通人使用的角马车速度要快上不少。
哪怕事隔多年,洛薇对临山镇通向东缘城的道路情况,还是印象挺深刻的,因为当时坐在车内感觉并不算颠簸,除了车子的质量够好外,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原因,在于路况够好。
可现在同样坐在车内,开始时还算平稳,在走了大半天后,车子似乎拐了个弯,随之就变得特别颠簸,显然情况有些不对,坐在车里的洛薇不动声色的闭目养神又颠簸小半天后,车子停下,略过了一会后,外面才响起车夫的声音,“姑娘,到地了,快下车吧!”
“哟!这姑娘头发怎么这么短啊,真是浪费了她这身好皮子,来!来!来!到这儿了,可就算是你到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