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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人跪的时间太久了,互相搀扶着起来却拼了命的想尽快离开县衙,他们跌跌撞撞的出门,刚到院子里就听到身后传来古乐的声音。
    “人犯抗法试图逃走,杀。”
    院墙上忽然出现了一圈手持连弩的廷尉,一阵弩箭点射过去,院子里很快多了一层尸体。
    古乐转身回来看着那地上的死尸脸色平静的说道:“我说走吧,是送你们上路。”
    第二百零七章 初阳照金簪 少女立危山
    深夜的时候沈冷还没有能够抽空休息下,战场太过混乱需要他去主持,水师去了什么地方他自然知道,他之所以不告诉石破当是因为他可以相信石破当不会去告诉求立人,但不会相信石破当能够不对别人说。
    这涉及到的可是数万水师兄弟们的生死,计划是沈冷想到的,庄雍加以补充,然后就形成了如今这连自己人都不知道自己人去了何处的局面,沈冷肩膀上扛着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若此战庄雍打赢了,归来之后便是浩荡之威。
    若庄雍打输了,石破当立刻就会向陛下告一状,是沈冷知而不言,以至于庄雍就算兵败也不可救及。
    天色已经大黑,沈冷刚刚才有空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吃口干粮,又硬又干,吃一口得灌进去两口水才行,而此时牙城内石破当已经在和人喝酒庆功了,就连城里那些原来的南越人也都在喝酒庆祝,牙城里甚至张灯结彩,酒楼全都坐满了客人,唯独水师这边还必须时刻保持着戒备。
    甲胄不卸,刀不入鞘。
    有几十艘求立战船没有被截断在船港里,谁也不能确定他们会不会趁着夜晚杀回来,求立人向来都是睚眦必报,偷袭一下就走他们心里也多了几许安慰,沈冷并不知道阮青锋没有回到队伍里,这才是求立人船队没有远离的原因,他们不是想杀回来,他们想找到主帅。
    哪怕就是死了,也要确定一下消息。
    牙城。
    所有人都在欢庆,这是牙城这个地方有史以来第一次对求立人打出这么值得庆祝的一场大胜,南越还在的时候从来都只有被欺负的份,就正如那个被石破当砍了脑袋的小吏所说,求立人攻过来的时候他们从来就没有敢真的抵抗过,把县城让出去,求立人走了再回来。
    城外的血腥味还没散掉,城内已经在以血腥味下酒了。
    朋来客栈。
    茶爷看了一眼面前的黑眼:“你确定?”
    “确定。”
    黑眼认真的说道:“上次我和古乐联手灭掉了风闻堂在这边的一个分舵,没想到他们胆子那么野居然还敢接这单生意,不过也难怪,风闻堂是原南越的江湖宗门,以接生意杀人为主,最强盛的时候规模甚至超过了扬泰票号,大宁很多人都愿意用南越的杀手,第一不容易被人查出来毕竟杀手做完了事就会返回南越想查都不好查,第二风闻堂里确实有些高手,人都说南剑北刀,北刀指的是我们流云会的刀客,南剑就是风闻堂的剑客,传闻南越国风闻堂里有几个用剑的极厉害,是当初楚国剑客后裔,楚人尚剑,当年楚国皇族里出过几位皇子都是了不得的高手。”
    茶爷微微一怔,不由自主的想到楚剑怜。
    她知道黑眼说的没错,当年灭楚之战就有一位楚国皇子背剑出紫御城,身边连个随从护卫也不带,一个人去了前线,可他不是去楚国军中,去的是大宁军中。
    那一夜,三位四品将军,一位三品将军被杀。
    三天后,另外一座宁军大营里,这位楚国皇子再次潜入,杀一位四品将军,两位五品将军后飘然而去。
    就为了他,当时大宁的开国皇帝亲自设计了一个局引那位皇子现身,皇帝身边的大将拼死了两个才将此人击杀,自此之后,大宁皇帝开始格外重视江湖高手,设立了廷尉府,以江湖人制江湖人,不过那时候还不叫廷尉府,只是一个雏形。
    “这次风闻堂来的人可能就是当初楚国皇族后裔,或是他们的传人,扬泰票号收到消息之后就立刻通知了我们流云会,可是东主已经返回长安,韩唤枝韩大人也已经已经回去了,此间只剩下我们几个怕是挡不住,所以我们想去求沈先生出手。”
    黑眼当然知道沈先生的实力有多恐怖,能在宫里那位的追杀下十几年安然无恙这就足以证明。
    “先生出去了。”
    茶爷沉默片刻,过去将破甲摘下来挂在自己背后:“先生这段时间身体不好,最近在城中寻了个医术高超的隐居医者,每天晚上都要过去针灸推拿,怕是还要一个时辰才能回来。”
    “可是……”
    黑眼为难的看着茶爷,茶爷微微摇头:“没有可是,先生的身体最近很不好,他不去我去也一样……你不是说风闻堂的人可能会趁着今夜这般混乱去杀冷子吗?你的人去守一边,我自己守一边,进船港只有两条路。”
    黑眼:“不要不要,我们分派人手吧,你千万不能出什么意外,不然冷子还不得疯了,若是知道是我把消息告诉你的,他绝饶不了我的。”
    茶爷叹道:“你觉得,你已经与我说过了,现在不让我去有意义?”
    “那我先去通知沈冷。”
    “不用,他很累了。”
    茶爷要迈步出门,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回去,打开自己的首饰盒,从里面挑了一根被沈先生嘲笑过无数次俗气的簪子取出来,那是沈冷给她买的第一件礼物,就是从这南疆带回去的,一之金簪,她对着铜镜认真的将簪子别在头发中,觉得自家那傻子的眼光真是好,这簪子和自己很配很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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