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老太太嫌三个孙子吵着儿媳和孙女休息,将他们赶了出去。
把睡得正香的孙女儿放在儿媳身边,叶老太太拉着儿媳的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小雪,你辛苦了。没奶水这件事你别上火,娘会想办法买奶粉,总归不会亏着咱家的小心肝。”
“娘!”沈雪听到这话,顿时红了眼眶,声音哽咽。
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父亲娶了新媳妇后对她的关心也越来越少,她在后娘手里艰难讨生活。高中毕业后,她被后娘逼着顶替了异父异母哥哥的下乡名额,成为一名知青。幸好遇到了丈夫,她才重新有了家,有了关爱她的家人。
“咋还把你给招惹哭了哩?小雪,月子里可不兴流眼泪,以后眼睛要遭罪的。”
叶老太太从怀里拿出一条干干净净的手帕,替二媳妇擦干从眼角滚落的泪水,絮絮叨叨地说着月子期间要注意的事情。别看叶老太太在村子里泼辣得紧,但对待自家人,她就跟春雨一样轻柔。
这一幕要是被外人看到,眼珠子恐怕都得瞪掉。
等叶朝光端着红糖鸡蛋推门进来的时候,沈雪已经被婆婆哄得笑了起来。
“朝光,你自个儿喂你媳妇吃红糖鸡蛋,娘去杀只老母鸡炖了,好好给小雪补补身子。”
叶老太太起身的时候,笑着看了一眼躺在二媳妇身边的乖孙女,心里别提多美了。她这辈子只生了三个儿子,三个儿子生的又全是孙子,现在终于盼来了一个软乎乎的丫头,她能不高兴吗?
沈雪刚想说自己不喝鸡汤,对上丈夫关切的眼神,她只好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跟村子里的其他媳妇相比,她的日子简直不要太好。
丈夫能干体贴,公公婆婆从来不拿架子。别人都以为她生了三个儿子才有这么好的待遇,其实并不是这样,叶家人对待她的态度一如她刚开始嫁进来那般,而且有越来越好的趋势。
明理的沈雪默默记住家里人的好,把刚才勾起的心酸往事抛到脑后。
半个小时后,叶朝光刚端着空碗从房间里出来,一个瘦黑的女娃气喘吁吁地冲进他家,女娃一边跑一边喊,“叶叔,你……你赶紧……过去一趟……富贵……要死了!”
“你说啥?”叶朝光把碗往桌上一放,拔腿就跑。
人命关天,开不得半点玩笑。
瘦黑的女娃闻着灶房里飘来的红糖鸡蛋的香味,暗自咽了咽口水,她深吸一口气,然后追着叶朝光跑了出去。虽然她知道富贵最后肯定会没事,可他那副没有生机的样子,太吓人了!
等叶朝光火急火燎跑过去时,村东头李瘸子家门口已经围满了人。
“看富贵这脸色,恐怕是不行了。早点准备后事吧!造孽啊!”
“李瘸子这个当爹的也忒狠心了一点,竟然让自己三岁的儿子端着盆子给他屋里接漏下来的雨水。就他那间破茅草屋,接雨水不就等于淋雨吗?”
“你瞧这孩子露出来的胳膊和小腿,上面全是新旧交替的伤痕,又红又肿。啧啧,他也下得去手。”
“富贵挨打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是谁能想到李瘸子下手这么重。孩子这么小,怪可怜的。”
说闲话的人不少,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察看躺在地上的小男孩到底怎么样了。
大家都怕富贵死了,怕自己沾染上晦气,惹上麻烦。
“让一让!”叶朝光听到议论心头憋着一股火气,尤其是这里面还站着富贵的叔叔伯伯,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真的关心躺在泥水里的小男孩。
拨开人群,看到小脸惨白的李富贵,叶朝光只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人揪了一把。
他没有犹豫,立刻弯腰抱起浑身湿淋淋的李富贵。
“你……你,你要带我儿子,去……去哪儿?”李瘸子一见自家扫把星被大队长抱起来,着急了!说话越发结巴。
叶朝光迈出去的脚步一顿,回头狠狠地瞪了李瘸子一眼,然后大步向前跑去。
“我……我跟你说,我没钱!一分钱,也没有!你……你,你听到……没!”
围观的村民恍然大悟,原来他是怕大队长带富贵去看病,然后让他还医药费。当爹当到这个份上,真真让人开眼。虎毒还不食子,李瘸子却巴不得早点甩开儿子这个拖油瓶。
难怪他的婆娘生下富贵就跑了,谁受得了跟这样薄情寡义又无能的男人过一辈子。
在场的李家人早在看到叶朝光来的时候,就悄悄溜了。今天这事儿,丢的可是李家人的脸面,他们恨死了李瘸子,就算富贵再可怜,也不关他们的事,毕竟他们还有一大家子要养活。
且说叶朝光在抱起李富贵的时候,被他轻飘飘的体重和高热的体温吓了一跳。
他当机立断,抱着孩子朝大院坝旁边的知青点跑去。
自从下乡的知青返城后,知青点就空置下来。红星生产队唯一一个没有返城劳改分子,就住在这里。大家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因为他脾气古怪,被大家叫做怪老头。
怪老头懂医,村子里的人有哪里不舒服都会带着粮食来找他看病。而他则根据自己的心情好坏,决定给不给病人看病。
这会儿去医疗点显然来不及了,叶朝光拼了命的跑,下了雨的路太滑,他在半路上还差点摔倒。
除了通知叶朝光的瘦黑女娃,村子里没有一个人在意李富贵的死活,自然也就没有人跟过来。瘦黑女娃见叶朝光跑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她赶忙主动上前拍门,“救命,救命!请救救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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