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坐在大堂里纳凉的何高穗咬着唇,眼神复杂,眼睛里泪花闪烁。这是真的,她终于又见到他了……
上辈子的他也是在大堂里第一次见她,她刚刚看他时,可没有错过他眼睛里的惊艳。他说过的,他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她好看。
她特意把乌黑的长发束成大辫子编在头后,用了平时珍惜的香胰子,还点胭脂在嘴唇上。
院子里的周志平忙前忙后,脸上衣服上沾着灰,他站着劈柴,手臂上的肌肉鼓动,显得出他高大宽阔的肩膀,他劈柴干净利落,效率高。
何高穗看着周志平劈柴的样子,心里一动,眼神直勾勾的,越看他越好看,就连他沾着泥灰的脸和粗陋的布裳也觉得顺眼。
这是她的男人,上辈子她对不起他,这辈子她一定会紧紧地把他紧握在手心,不会再让别人有机可乘。
周妈在旁边看着,心里鄙夷,这直勾勾不要脸的眼神,不愧是她那个妹妹的女儿。何高穗转过头,对周妈说:“姨,你别忘了我和你说过的事儿。婚退了,以后钱少不了你的。”
看到周妈皱巴巴的脸点头,何高穗心里啐了一声,这没眼光的老婆子,还想让她嫁进来掌控周志平的工资,看她怎么进门收拾她。
何高穗磨磨蹭蹭待在周家好几个时辰不想走,等到周志辉和周红芳回来了。周红芳在镇上高中上学,一回来就喊饿,抬眼就看到堂姐在自家屋子里赖着,锅里烧着饭。她嗓音尖:“姐你还不走?我看到姨寻你呢。”
何高穗看见她那张脸上的表情明晃晃写着:“我们家没留你的饭”,心里那种失而复得的兴奋减轻了点,心里怒火涌起,这个小姑子最喜欢挑事,前世和她没少吵架。她看了一圈没人留她,便从板凳上站起来,压下气放柔声道:“志平哥,姨,那我先走了。”
吃完饭,周志平放下碗筷,开口:“周姨,我不打算退婚。”
他嗓音平和,周妈有些心虚:“主要是林家的名声不好听。林家那个女儿是娇小姐脾气,长得瘦弱,啥都帮不上忙。我也是为你好,你在部队需要一个能操持的媳妇。”
周志平想起林宝珠娇小的身材和小小的脸,皱眉道:“确实身体看上去一般,人还是健康大气点好。”
周妈看他赞同,顿了顿,扬声道:“我是打算让你娶我娘家人,就是刚刚在我们家的高穗。高穗长得健康,脸虽然没有林家姑娘好看,但是清秀,还读过高中。”
周志平脑海中略过刚刚盯着他看的姑娘,确实大方爽快,但是并不是说因为长得符合他心意他就娶。他脸色淡淡拒绝:“你知道的,我和林家女儿已经有了肌肤之亲。”
“老大,其实你就不该救,现在他们家赖上了……”
听到这话,周志平脸色有些薄怒:“周姨,你怎么能说这话,作为一名人民子弟,见死不救,不负责任,这样做名声传出去,我还怎么在部队待下去。”
他不顾周妈的脸色,一锤定音:“退亲这件事还是不要再提了,这个年就把婚结了。”
***
何家穗听到周妈的话后,心凉了一半。
难道是因为她重生一回,导致原有的一切变了?她记得上一世周志平没娶成林宝珠,林宝珠掉河里淹死了。这辈子怎么就没让林宝珠淹死呢?
难道最终她还是会走向上辈子的结局吗?何高穗想起最后她孤零零地躺在病床上,看见电视机里周志平虽然年龄上显但是儒雅威严的脸,那么遥不可及……何高穗打了个寒颤,周志平是有出息的,她这辈子一定要紧紧地把他握在手心里。
她这样想着,便在务工的人群里看到林家一家子。林宝珠站在田垄里,仿佛一朵不应在此生长的娇嫩花朵,浑身散发着一种清凉舒适的感觉。她挽起裤脚,露出纤细漂亮的小腿,皮肤又白又嫩。
何高穗咬唇,无论怎样,周志平是她的。
等到中午歇息时,何高穗叫住林宝珠。
林宝珠好奇转头,看见一个并不熟悉的圆脸姑娘,她挂着笑容,探出身子想和她说话。
见林宝珠虽然被太阳晒得脸颊发红,但是更加显得她气色健康,娇靥生动。何高穗心里产生了一阵阵的嫉妒。为什么林宝珠长得就这么水灵呢,皮肤那么白嫩。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虽然性格懒惰又泼辣,但是还是美人。
林宝珠稍稍后退一步,只见对方踌躇了一阵子,带着笑容问她:“宝珠,你见过你那未婚夫了吗?怎么样?”
林宝珠想了很久,才意识到那是那个那天来找她的黑皮肤男子。她很实诚地点头,道:“见了。”
何高穗仔细端详她,看不出她害羞的脸色,又问:“你满意这门亲事吗?”
“我并不喜欢他……我喜欢会读书的人。”林宝珠犹豫了一阵,并不是很想这门亲事,便乖乖地实话实说道。
何高穗一听,心喜,就算周志平那边难下手,她还可以从林宝珠这里下手。想到这,她试探大胆道:“既然你不喜欢他,为何不和他退亲。”
林宝珠虽然不想和那人结婚,但是退婚这种事,让女子来做,那岂不是丢了名声。
她便直接道:“这是我爹娘的意思,做子女的怎么能忤逆父母。再说,要退亲,该让男方来和我父母说。”
何高穗劝道:“你要是不喜欢他,就该主动取消这门亲事,不然会让自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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