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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歌仰面躺着,手指紧紧揪住长长的绒毛,白皙的脸上蒸出一层薄汗,颧骨上都晕开出一片少见的红色,漆黑色的双眸一眨不眨的望着少年越来越近的脸庞。
    “呼气。”少年无奈的说道。
    朝歌全身的劲儿一下子卸掉了,猛地闭上双眼,单薄的胸膛不断起伏,白色棉质T恤衣领都被汗湿了,紧紧贴在平直的锁骨上。
    朝桓几乎是贪婪的享受着眼前的画面,他喜欢哥哥冷静稳重狡黠的模样,也喜欢哥哥脆弱逃避羞涩的样子,都是这样的鲜活而美味。
    这是每天必备的功课,朝歌的右小腿已经萎缩得很严重了,左腿的情况也不是很妙,药物一天不落,锻炼也必须跟上,不然就算病治好了,双腿也完全残废了。
    “三十二次伸腿,比昨天多四次,哥哥,好厉害。”少年总是不吝啬任何赞美。
    从朝歌苏醒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快两个月,少年青涩稚嫩的脸庞也逐渐褪去,渐渐露出属于青年的锋利线条,声音不像以前那么奶声奶气,整个人就会越发靠近系统世界里的那几个人的形象气质。
    即使,朝歌暂时把朝桓当做弟弟看待,但两人偶尔有一些亲密的举止,脑海里还是会不小心蹦出之前的画面。
    “哥,你怎么不说话了?”朝桓担心的凑近,气流吹动青年的轻盈的发丝,“是不是不舒服,让我看看。”
    “不用。”毛毯里传出的声音闷闷的,“嗯...我腿有点不舒服。”
    乖弟弟从来不问为什么,朝桓从善如流的坐到一旁,细长的手指一寸一寸疏通青年酸胀郁结的小腿肌肉。
    夏日盛大的光芒,将客厅的一切照得分毫毕现,阳光灿烂,时光悠然,就是一种简单而朴实的幸福,朝歌的心也渐渐慢了下来。
    突然一阵嗡鸣声打断了此刻的宁静,朝桓长腿几步就走到茶几边,将手机递给哥哥。
    “是...周翔宇。”朝歌点开信息,一周前他们在母校相遇,只是简单聊了两句,交换了联系方式。
    [这周六有时间吗?咱们宿舍里一起聚一聚,大家都很关心你的近况。]
    朝歌放下手机,还有些犹豫不定,他天生不是爱热闹的性子,宁愿呆在家里和朝桓看看电影,吃点朝桓亲手做的小吃,也远比聚会有意思的多了。
    但是自己病情发作昏迷,也是宿舍的人把自己送到医院的,而且自己休学后跟同学断绝了联系,的确有些不近人情。
    [好的,我还要带我弟弟一块来。]
    周翔宇那头很快就回复了,言语之中洋溢着开心喜悦,看起来真的很怀念当年宿舍四人在一起的时光。朝桓抱住哥哥的双腿,“我以后就当哥哥的腿,走到哪里就把我带到哪里,这样就可以吃大餐,真好。”
    朝歌撇了一眼幼稚的小孩,“就这么一次,过几天你就要开学了,还想到处跑。”
    朝桓一挺哭丧着脸,侧躺在哥哥身边,双手双腿都缠着青年,哼哼唧唧哥哥有了同学不要弟弟了。
    朝歌被缠得不行,只得说道,“他们今年毕业了,以后哪有时间聚会,我又不是喜欢出门的。”
    反正就这么一次,全了同学之间的情分。
    周翔宇订的餐厅,就在兆丰大厦的十二层,地址虽然稍稍有些偏远,但大厦的设施一应俱全,人流量还好,倒是挺符合朝歌的喜好的。
    知味餐厅占据了兆丰大厦的一整层,电梯门一打开,就能看到红墙绿瓦的仿旧装修特色,各种彩绘灯笼高高挂上,穿着旗袍的迎宾小姐姐友善的领着朝歌两人往里走。
    不知道是装修布局的问题,还是朝歌不大适应这种风格,他总觉得空间有种逼迫的挤压感,走廊并不是横平竖直的棋格走向,更是无数个圆弧交叉的奇怪格局。
    或许是这里的特色呢。
    其他三个人已经早早来到“桃花厅”,朝歌一个个看过去,真的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一段简单的介绍下,大家就各自入座了,朝歌的怪病,宿舍里也都知道一二,现在贸然也不会询问,以免勾起朝歌的伤心事。
    周翔宇是前段时间遇到了,但是宿舍另外两个人,朝歌没想到改变也这么大。
    段越是陵城本地人,爱打游戏爱看动漫,兴趣爱好十分之广泛,爱说爱笑,只有一个问题,体重已经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而现在竟然变成一个瘦高个。
    而陶杰则是宿舍里最阔绰的人,他虽然是外地人,父亲却已经为他在陵城买了一套房子,可以说是衣食无忧,此时却面容忧愁,胡子拉碴的坐在周翔宇和段越中间,显得更加颓废。
    “没想到你们变了这么多。”不过短短连年,三位室友几乎称得上是改头换面了。
    朝歌只说朝桓是远方亲戚,以后就住在他家读书。
    周翔宇招呼服务员上了两瓶白酒,一副不醉不归的样子,不过朝歌是病人,滴酒不沾,朝桓还是个高中生,又要照顾哥哥,两人杯子里倒得都是白开水。
    陶晓杰已经抱着酒杯不撒手了,眨眼的功夫已经两杯白酒下肚了。
    周翔宇叹气说道,“今天呢,既是庆祝咱们宿舍四个人又团聚了,也是想开导开导陶杰。”
    朝歌缓缓将手放回腿上,感觉周翔宇的态度和语气都十分值得玩味,曾经这个宿舍里最透明的人,似乎一跃成为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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