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分钟,一个只拍到背影的男人也出现在柜台前,趁方伟去拿吸管时,快速的向饮料杯中撒了粉末。
男人转身,露出正脸,是面无表情的时夜。
时夜对这片段毫无印象,虽然视频里的男人确实是他无疑。
时夜将平板电脑放在桌上,调出立体悬浮模式,并将这段视频拖拽到他画的时间轴上。
“第一桩案件,白领方伟将一杯下了附子毒的饮料递给司机。巴士司机喝了饮料,导致心脏麻痹而死,巴士开出去不到五分钟就撞向一家咖啡馆,窗口位置坐着Hill Lee。”
时夜边说边拿出法医报告,放在第一桩案件的日期上:“法医报告证实Hill Lee也中了微量毒素,所以才没有在第一时间躲开。”
抬眼间,时夜笑容勾起:“综上所述,疑点有四。一,我为什么要借刀杀人?”
陈峥一直跟着时夜的节奏,快速答道:“Hill Lee在追求樊小余。杀人动机:嫉妒。”
时夜挑眉:“这种程度的追求,不足以激发我的嫉妒。”
隔了一秒,又补充道:“何况我也没有嫉妒。”
陈峥追问:“没有?”
时夜却像是没听到,转而说:“疑点二,我堂堂阳光大学的化学系教授,居然要亲自下毒,还是下附子这种没含量的高浓度毒|药。”
陈峥:“可我们在你的实验室里找到了附子毒。”
时夜:“实验室里的附子是用来做实验的,如果你们耐心寻找,会找到比它毒性更高的毒|药。”
时夜拿出法证报告,同样放在第一桩案件的时间轴上,轻笑:“何况法证的检测结果,在我实验室里找到的附子毒浓度和下在饮料中的不符。而且如果我真要Hill Lee死,我会选用合成的化学剂,一来可以显示我的专业水准,二来我做的化学剂在一个月内都不会发作,它的效果很慢,但会攻击人体器官和免疫功能,那么Hill Lee只会‘死于自然’。这难道不是最好的不在场证明么?我有这么牛逼的方式不用,却假手于人?”
陈峥:“……”
时夜以手敲着桌面:“疑点三,我知道我很上镜,可我居然笨到让店门口的摄像头拍到我的正脸。”
陈峥:“……”
时夜:“疑点四,也是最关键的。方伟和巴士司机从未有过交集,也就是说两人不认识。那么方伟将冷饮递给巴士司机,巴士司机居然没有拒绝?方伟又如何确定巴士司机一定会立刻喝,如果巴士司机不喝呢,如果巴士司机过了很久才喝呢?时间怎么会的掐那么准,巴士司机刚好在五分钟内毒发,巴士刚好撞向咖啡馆,而坐在窗口的Hill Lee刚好也因四肢麻痹没有躲开?”
话落,审讯室内一阵沉默,只有记录员奋力打字的声音。
良久,陈峥直起身子:“继续。”
时夜看了他一眼,在时间轴上写下第二桩案件的时间,并第二组证据逐一摆放。
先是一段从平板电脑中调出来的视频,是米先生被害的大楼电梯里拍到的画面,电梯里只有一个人,是时夜。
而拍摄时间恰好是案发之前几分钟。
至于楼顶的画面由于摄像机出现短暂故障而没有拍到。
时夜将米先生的照片,和在案发现场拍下来的印记摊开放在时间轴下。
“米先生显然是被推下楼的,自杀的人不会背对跳楼,而且在米先生的指甲缝里还找到皮屑组织和血渍,说明他在跳楼之前做过挣扎,曾抓着一个人的手。”
陈峥指出疑点:“现场找到的鞋印除了米先生的,还有一双男人球鞋的印子,恰好和我们在你实验室里找到的球鞋鞋底吻合。”
时夜:“可惜我的手背上没有米先生的指痕,否则真是百口莫辩。而且即使我坐电梯上了顶楼,也不能证实人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动机。”
第二桩案件的确证据牵强。
可陈峥却像是诚心找茬儿似的说:“这位米先生是樊小余的崇拜者。”
时夜手上动作一顿,睫毛垂下,在眼下照出一小片阴影:“我连个粉丝都容不下了?”
陈峥:“……”
话落,时夜没给陈峥没完没了的机会,转而在时间轴上写下地三桩案件的时间。
和前面一样,阳光大学的摄像头拍到了时夜出入法医系的画面,他手上还拎着一个黑袋子。
据法医系的学生所说,当天看到化学系教授时夜出入法医系,还有人看到时夜进了系内用来处理实验室所需的湿物、干物的处理间。
所谓干物就是用过的棉花、解剖器具等,湿物就是需要处理掉的内脏,这两者一般会分开放置,并用黑色特制塑胶袋分装。
同时,法医系的学生还说,时夜离开处理间后,他们发现了新的黑色塑胶袋,并在里面看到不属于当天实验所需的内脏。
后来这些湿物经由刑事局带回,由法证部检验,证实属于第三桩案件的死者,也就是三年前诈死的犯人。
最要紧的是,塑料袋上还有一组时夜的指纹。
时夜将死者被解剖的照片,和那些被分装的脏器照片逐一摊开,一手撑桌,说道:“疑点一,我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处理这些内脏的方式有很多,笨一点的办法可以埋掉,可以扔垃圾桶,可以冲厕所。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跑回学校,而且还是白天,还送到我平时不会出入的法医系,生怕没有目击证人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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