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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初:“什么叫喜欢?”
    “可能,”余逸飞尽力搜刮看过的言情电视剧,“见到了会脸红心跳,见不到会茶饭不思。看见他和别人在一起会吃醋……”
    黎初:“那你现在有这种人吗。”
    余逸飞不说话了。
    “其实结婚,也不一定非得是‘喜欢’。”
    黎初抬眼。
    金色眼眸倒映着金色的月光。
    “有利可图。强强联手能让事业更加壮大。至少我爸妈就是因为这点才在一起。”
    余逸飞讶异:“但我看董事长他们很恩爱。”
    “表象罢了。”
    黎初笑。
    “事实上比起随时可以变心的‘喜欢’,基于利益的合作更加持久。再加上有了我,现在他们的关系可以说是无坚不摧。”
    “那些来请求联姻的人也一样。并非因为他们或是他们的儿女有多喜欢我,而是黎家家大业大,可以给他们带来许多裨益。”
    “如果你愿意,我甚至可以让你爸当上那个房地产老总。”
    “咦?”
    余逸飞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黎初从秋千架上跃了下去。
    秋千甚至还在摇晃。他没来得及阻止,对方已经稳稳落地。
    风灌进了衣摆,衣衫鼓起。隐约露出一截细腰。银链上扬。
    发丝凌乱。束起的短辫随风而起,又缓缓落下。
    这一幕好似与初见重叠。
    那天余逸飞第一次遇见黎初。对方也是像这样,忽然就从树上跃下。
    背后是高大的树影,层层叠叠透着月光。
    金色眼眸看着他。身体轻盈,如同一只高贵的猫。
    只不过这回,对方是背对着他的。
    秋千吱吱呀呀的摇晃。
    余逸飞瞧见黎初侧头看过来。
    “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只要有一点看得上。”
    “无论是外表,权势,还是钱。”
    秋千缓缓停下。
    余逸飞手抓着链条,还因对方刚才的举动心跳飞快。
    他想要起身,却见黎初先一步走近。忽地抓住链条上方,紧挨着他的手,低下头。
    “只要和我在一起,黎家的一切都是你的。”
    “无论你想成为巨星还是什么,我会尽我所能给你资源。”
    “你只需要待在我身边,陪着我。”
    余逸飞:“……这是什么利益交换吗。可为什么——”
    链条猛地抖动一下。
    黎初五指扣紧链条,矮下身下。
    “因为我不想看见你旁边还有别人。”
    “想让你只看着我,眼里只有我。”
    “……只属于我。”
    他膝盖抬起,插进余逸飞两腿之间。
    刘海隐约遮挡住了眼眸,短辫随之垂下。
    “这样不行?”
    音量压得极低。
    在这盛着月光的夜色之中,隐忍着极大的情绪波动。
    链条纠缠在了一起。
    第七十三章
    余逸飞不觉松开紧握链条的手,身子往后倒去。
    黎初凑得太近了,膝盖又抵住他两条腿,只要一动就会碰上某不可说的部位。
    所以,他只能僵硬着身子,尽力拉开距离。
    大脑开始混乱。
    为什么黎初要对他说这种话?又为什么今天只特地叫了他一个人?
    就是为了跟他做这种“利益交换”?
    没有听见回应。
    但从身前人的表现来看,黎初已大致猜出几分意思。
    他眼帘垂下,眸色变得愈沉。
    可他依然没有放开人,反而另一只手压住余逸飞肩膀。秋千吱呀一声,开始轻微摇晃。
    他几乎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了眼前人身上。
    “我说过了,你不必喜欢我。”
    他低声道。
    “你不是想成为偶像?只要跟我在一起,我保证能让你成为独一无二的巨星。”
    余逸飞被迫抬起下巴,望进对方那双金色的眼眸。
    “这样对你是最有利的。”
    “你明白吗。”
    “大狗狗。”
    .
    黎初小时候,家里曾养过一只大狗。
    因为父母工作太忙,没工夫陪他,便买来一只白毛犬逗乐。
    刚开始的时候他并不太喜欢。
    觉得小狗掉毛,又太闹腾,还会在家里到处捣乱。
    但自从帮他吠走那群嘲笑他长相Omega的同学后,他对它有了改观。
    这只狗除了跑得快吃得多外,还是有其他优点的。
    小狗长很快,逐渐变成了大狗。身形变大的同时,性格也愈加乖顺。
    让坐下坐下,让伸手伸手。每天傻呵呵直乐,看见主人后直摇尾巴、绕着腿转。
    当发现他心情不好,就会过来默默蹲坐在他身边,用舌头舔他手背。
    黎初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而随着他长大,同学们之间的嘲笑转变为阿谀奉承时,大狗也终于变成老狗。
    然后死了。
    寿终归寝。从他五岁到十五岁,陪伴了他整整十年。
    亲手掩埋大狗的尸体。那份心情,黎初已不想再体会。
    他第一眼瞧见余逸飞,就觉得对方跟自己曾经养的那条大狗很像。
    圆溜溜的狗狗眼,一双尖锐的虎牙。黏人、爱笑,每天傻呵呵直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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