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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嫂嫂肯教允儿读书。”
    沈沅没走几步,又听他道。
    “允儿很聪明,再过一年等够了年纪,我会禀明祖母送允儿去学府读书。”沈沅声线温和,又如软糯的甜糕缠绵,丝丝缕缕,缠入骨髓。
    人走远了,陆浔才转过身,他手微抬起,天地间突然狂风大作,呼呼的寒风吹落了满地红梅,一朵被他拿在嘴里,陆浔掀唇咬了一口。
    沈沅哄着陆允睡着,才抽身回主屋。
    因是快到年关,陆晋近日下值都早。沈沅要在他回来之前看完东街掌柜送来的账本。如今长房事务都交由她手上,可万出不得半点差错。
    沈沅嫁到陆府几月,自接手长房事务就没歇过,三房庶子陆允小小年纪没人照看,沈沅看着心疼,就每日都会抽时间教他读书,这么一安排,时间就更加紧了。
    不知不觉很快入夜,沈沅揉揉酸痛的脖颈放下账本,就听到主屋外传唤“主君归。”
    沈沅摆置好笔墨,从交椅上起身走了出去。
    出嫁时母亲叮嘱过她,女子在这世上生活本就艰难,出嫁从夫虽是旧风气,可也是没有办法,陆家是个明事理的人家,两家又是世交,结为姻亲,陆府总不好为难她,但免不了她到了陆府定是要好好侍奉公婆,侍奉夫君。
    陆晋是长房嫡子,父母死的早,他是陆老太太一手带大,沈沅不必侍奉公婆,但少不了要侍奉陆老太太。
    “夫君。”沈沅在门口迎上陆晋,白日天好,夜里转冷又起了风雪,陆晋回来匆匆一路,进屋时外氅上花白一片。
    沈沅忙忙活活给他脱了外氅,取汤婆子过来给他捂着,又叫人端来早准备好的热汤给他暖身子,体贴温柔,周到得世间再难寻此佳人。
    陆晋手捂了一会儿暖和过来,才拉住她的手,沈沅眼偷偷看着周边默不作声地下人,想把手收回来,陆晋却突然用了力,把她整个人都拉到了怀里。
    “夫君,这么多人看着呢。”沈沅小声。
    温婉端庄的淑女最是脸皮薄。
    陆晋恶趣味地捏她的脸,下一刻含住她的唇,“我们是夫妻,怕什么。”
    沈沅刚出生的时候陆晋才会走,父母就带着她去看沈家刚出生的小妹妹。陆晋很喜欢戳她的脸,软软的,好像他最爱吃的软糖。
    两人认识十余年,说青梅竹马也不为过。
    “阿沅,阿沅…”他在她耳边低低唤着,灼热的呼吸吐到那里,惹得沈沅耳根涨起绯红。
    沈沅这小半生都顺顺遂遂,没出过什么岔子,生于世家,母亲时常教导她世家礼仪,请长安有名望的先生到家中讲学,沈沅还没过及笄,就是长安城有名的才女,若不是和陆家早早定了亲事,提亲的人怕是都要踏破家中门槛。
    成婚后陆晋待她也极好,沈沅觉得自己很幸运,兢兢业业管理长房事务,两人成亲多月,陆老太太还请了宫中太医过来给她请脉,调理好身子,再为长房添丁。
    这些沈沅都知道,她也想要一个孩子,不只是为了稳固地位,也是觉得有一个像陆允那样可爱的孩子极为有趣。
    陆晋搂着她的腰,进去就没动过,“阿沅,给我生一个孩子。”
    沈沅自是愿意,她仰躺在床榻上,望着那又开始晃动的烛火,微微点了点头。
    陆家是百年世家,光是陆府的宅子就占了大半的长安街。府内不只有宅院主屋,还有一片林木,再往远处,就是一块空的场地,那片空场地被陆家先逝的老太爷打造成了跑马场。
    陆晋翌日休沐,又赶上府中马赛,就带着沈沅去了那处马场。
    因行程甚远,风雪泠泠,沈沅和陆晋就同乘了一辆马车。
    马车外由厚重华丽的毛毡包裹,里面置矮几,暖榻,瓜果,中间放着熏烤的银丝炭炉,暖榻够宽,陆晋坐在里侧,手搭着沈沅的腰。
    路远,陆晋一面看窗外,一面和沈沅说话,“府里事务多,你要是忙不过来就去找祖母,别一个人硬撑。”
    他手又若有似无地落到沈沅的小腹上,下巴搭着沈沅削瘦的肩,“你我成亲这么久,什么时候有个孩子?男孩女孩都好,女孩最好,要像你一样好看。”
    沈沅垂下眼,目光落到他的手上,缓缓道“祖母找人给我请脉,太医开了几副药,说吃完这些调理身子,孩子应该就会有了。”
    “当真?”陆晋大喜,亲着沈沅白皙的脖颈,用的力气大了,在上面留下一道红痕。
    陆老太爷爱马,陆府修建的马场宽阔,宽敞的平地周边用漆红得栏杆围住,马棚里排了数十匹马,枣红,亮黑,灰绒,各色马匹,温顺的,烈性的,尽数列开。
    沈沅原本以为只有他们二人,想不到在马场的还有三房嫡子陆识,和长房的庶子陆浔。
    “兄长,嫂嫂安。”陆识从马上翻身下来,拱手作揖。
    陆浔跟在他身后,离得不远不近,随着陆识一同做礼。
    沈沅的目光落在了陆浔身上,她没想到他也会在这。
    沈沅打量他的时候,陆浔垂下的眼不经意看到她。
    她今日外罩了一件犹如月辉流光的锦绣大氅,挽坠云髻,画淡妆,眉心点了淡粉的桃花,远山黛,月牙鬓,点红的唇永远弯着轻微的弧度,对人温和的笑。
    风吹得大了,戴的兜帽稍稍向后仰,发丝不听话的胡乱飞舞,顺着风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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