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云归着实松了口气,连忙说:“你愿意听就好。我是真的知道你未来的事情,不信的话……你接下来是不是打算去北海偷霜玉堇?”
江少辞之前一直很从容,听到这里,他眉尖用力跳了跳,眼神变得不善:“偷?”
“不问自取,难道还是北境送你的吗?”牧云归虽然站在江少辞这一边,但这件事真的是他手欠,牧云归认真劝道,“少做些缺德事,以后会有报应的。”
提起北境,江少辞表情显而易见变差了。他冷哼一声,道:“霜玉堇本无主之物,能者得之,守不住,是他们废物。再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瞧瞧这个嚣张的样子,牧云归深吸一口气,说:“因为我父亲姓慕,就是你以为的那个慕。”
这个理由很不着边际,但江少辞静默片刻,莫名被说服了。他叹了一声,说:“行吧。本来打算去北海的,听说那里的极光很有意思。现在又没地方去了,无趣。”
牧云归顿了一会,问:“你回过人间吗?”
江少辞很明显愣了一下,惊讶地看向她。牧云归静静注视着他,说:“我们回你家看看吧。”
刚才他一直游刃有余,连听到自己未来可能遭遇不测也不慌不忙,然而现在,他像是一只炸毛的刺猬,声音变得格外冷漠:“仙凡殊途,我和他们尘缘已了,两不相欠,回去做什么?”
牧云归轻轻叹了一声,握住江少辞的手,说:“未来的你虽然从没说过,但我知道,你一直很遗憾。我们回去看看吧,就算不露面,好歹和他们道个别。”
修道之人戒心都重,被人近身乃是大忌,但牧云归的手伸过来时,江少辞却没有躲。他发现他的身体并不排斥这个女子,他之所以这么快就接受她,甚至愿意听她污蔑师父,可能因为,他的内心深处是信任她的吧。
连她自作主张替他决定回家,他也不舍得反对。
修仙者和凡人共居在大陆上,修仙门派和家族占据了最好的山川河流和大量资源,但凡人才是世界上的主流。天下大概有百分之一的人有修仙资质,这些人中只有万分之一能在长生路上闯出些名堂,剩下绝大多数人,都要经历生老病死,过着最寻常的生活。
江少辞出生的地方叫金庚城,是周国的国都。周国位于长留山东南平原上,这里河道众多,小国林立,周国占据两河交界,是商贾南来北往必经之地,国土虽不算大,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日子还算富庶。
早上金庚城刚下了一场雪,百姓踏着雪挂灯笼、贴对联,十分热闹。街边一个男子揭开笼屉,白雾蒸腾而出,谷物的清香顿时盈满街道。男子一边张罗摊子,一边高声吆喝:“馒头,新鲜出炉的热馒头,两文钱一个……”
他余光扫到路边,着实愣了一下。一对男女踏着雪光而来,他们年纪不大,容貌俱十分出色,看着像哪户公侯人家跑出来玩的公子小姐,但身上的衣服却很奇怪。他们的衣裳看不出料子,仅凭光泽就知上乘,裁剪却又很修身,袖口、腰身都紧紧束着,从头到脚一身素白,除了佩剑再无修饰。
大户人家讲究的是舒展贵气,衣服放量往往都很大,只有需要讨生活的人才会穿贴身衣衫。这对少年少女无论如何不像普通人,但衣服却和贵族格格不入,不似皇子王孙,倒像是江湖人士。
不对,男子紧接着就推翻自己的猜测,这两人的样貌便是放在皇子公主中都过分出众,江湖人怎么能养出这份从容气度呢?事实上,男子看到这双璧人第一眼,脑子里便冒出仙人也不过如此。
两人都很白,少年的相貌优越到有攻击性,少女精致而柔和,气度清冷无争。两人气质迥异,站在一起却说不出的美好,当真是冰雪为皮玉为骨,仿佛造化之灵秀全集中在他们两人身上。
天色尚早,街上没多少人,但来往的人都在看他们。男子看着都有些愣了,完全忘了叫卖,这时候街边响起马蹄声,一匹骏马飞驰着穿过街道,一边疾驰一边大喊:“让开,都让开。”
男子听到这个声音惊醒,连忙推着摊子避让。骏马挟着劲风一闪而过,马蹄声哒哒远去,徒留一阵雪屑和人仰马翻的街道。男子正在整理摊子,忽然听到一道声音,如泉水相击,动听至极:“请问,江府在哪里?”
男子抬头,看到那对神仙般的少年少女已停到自己摊子前。他呼吸一滞,紧张的舌头都不利索了:“姑娘是问威武大将军江萧的府邸吗?威武将军府在这条街前面,最靠近皇宫的那座宅子便是了。刚才那位官爷便是将军府的,二位若不清楚方位,跟着官爷走就是。”
男子说完,没忍住,问:“姑娘和郎君是来金庚城探亲的吗?”
牧云归没回答,而是问:“店家为何这么说?”
男子见牧云归和善好说话,胆子不知不觉大了起来,笑道:“两位这般人才,我只能想到是威武将军府的亲戚了。听说早年威武大将军有一个儿子,被仙门选中,去天上做神仙去了。江家出过神仙,有两位这样的亲故也不奇怪。”
江少辞听到男子的话,极轻地笑了声。男子敢和牧云归说笑,但对江少辞却莫名害怕。他小心翼翼看着江少辞,问:“这位郎君怎么了?莫非我说错话了?”
“没有。”牧云归代替江少辞回答,她对男子笑了笑,道,“他就是如此,见了生人就不太爱说话。多谢店家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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