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就是这样,请你们快点过来吧。”
挂断电话,她柔和了面上的笑容,从旁边的盒子里拿了盒袋装面包。
“小妹妹,你别怕,警察叔叔很快就到了。你饿不饿呀?姐姐请你吃面包好吗?”
她蹲下身子,看着面前约莫七八岁,怀里抱着个洋娃娃的女孩。
“谢谢姐姐。”
女孩眨了眨眼睛,纤长的睫毛仿佛蝶翼一般,和怀里的洋娃娃一样,精致得不似真人。
她没忍住摸了摸女孩的头发,女孩没躲,眯眼笑了笑。
女店员顿时觉得心都萌化了,心想要是自己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定好好照顾,舍不得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而她的家人却这么粗心大意,让她一个人走失。
坐在临窗的柜台旁,饥肠辘辘的林姝戈拆开了手里的面包,一直抱着不肯撒手的洋娃娃被放在了旁边颜色鲜亮的转椅上。
她小口小口的吃着面包,动作斯文,但速度很快。
一边吃着,她一边默默观察窗外的景象。
夏季的天黑得晚,商铺陆续亮起了灯,街道上行人依旧来来往往。百货大楼的外墙上正悬挂着当红明星的广告牌,拥挤的车流里偶尔响起鸣笛声。
热闹,嘈杂。
林姝戈的视线从广告牌底下的小字上扫过。
二零零三年,江市。
原主被第三次遗弃。
最开始是乡镇赶集时,原主只有六岁半,懵懂的被好心人带到了派出所。第二次则是被扔在了火车站,差点遇上了人贩,幸亏遇上警局的联合整治,人贩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抓捕。
接着就是这次,被遗弃在江市一条寻常的街道里,热心的店员报了警,原主被送回了家里。
原主‘这时候’的父母名为林强之、张春燕。家中除了原主还有长女以及一对双胞胎的儿子,原主排行第二。
没什么文化、重男轻女的家庭,好不容易盼来了儿子,还是一对双胞胎,林强之、张春燕的欣喜可想而知,与之相对的,前头两个女儿的地位自然直线下降。
长女还好,毕竟是第一个孩子,且年纪大较懂事,能帮着照顾弟弟料理家务,倒不至于受忽视。
原主就比较倒霉了,自从有了一对弟弟后,她在家里基本就成了隐形人。
但这本也不至于林强之夫妇想遗弃她,她只不过不受宠罢了,可就在去年,家里出了两件事。
一件事是双胞胎弟弟住院,另外一件就是原主被查出不是林家的亲生女儿。
大概是医院出错或是别的什么原因,追究起来已经没什么太大意义。现实就是原主在林家的处境变得十分尴尬。
林强之夫妇不是传统意义上狠心肠的坏人,当然也绝对算不上什么良善人,两夫妻都十分市侩。面对着双胞胎儿子的高额医药费,两人渐渐的就对原主在家里的花销不满。
他们也不太懂法律,有了不想养的念头后,林强之就试着丢了几次原主,思量着以后和街坊邻居说走失就行。
等这次原主被送回林家后,林强之夫妇偶然在新闻里知晓这是犯罪,不由被吓到,从此再也不敢遗弃原主。
但是城里生活、学费都贵,林家不算富裕,张春燕实在舍不得出这笔钱,便将原主送到了乡下父母那里。
林姝戈垂了垂眼眸,睫毛在灯光映照下投出一片阴影。
此时便利店的门被推了开来。
“欢迎光临。”
头发发白的老警察带着青年女警走进便利店。
“那孩子呢?”
店员带着两人走到了林姝戈面前。
“小朋友你好啊。”女警蹲下声,笑眯眯的看着林姝戈道。
作为这片区的民警,她常年与走失孩童交流,早就驾轻就熟。
眼前的女孩情绪平静,是最好沟通的那一类,只要问出家庭住址或者联系方式,找到家属后教育一下,登记在案,也就结束了。
但林姝戈却并不如她所想的配合,女孩看着她,没说话。
女警并不气泄,她又哄了几句,还煞有介事的拿出警员证给女孩看。
可是无论她怎么劝说,林姝戈始终闭口不言,久了终于说出一句话。
“我不是爸妈的亲生小孩,他们不想我回去。”
两名警官对视一眼,还想问得详细些,林姝戈却不再说了。
他们发觉有些棘手,这女孩你说她不配合吧,也不对,她不哭不闹,听你说的每一句话,神色认真。可要说配合也不尽然,无论怎么诱哄甚至吓唬,她就是不回答关于自己身份的问题。
直到夜幕低垂,街上再看不到光亮,两名警察挫败的带着孩子回了警局。
警局是没有地方收留小孩的,两人请示了上级,联系了江市的福利院。
本来是打算等孩子找到父母再说,结果这一等,就是一整个月。
江市包括下辖乡镇没有丢了孩童报失的,其他地区反馈过来的信息也和林姝戈对不上。
家属不寻找,警局不由正视起走失孩童的话,心想这也许真的是一起遗弃案?
可惜小孩不配合,信息量实在太少,这时的网络登记又没有完善到可以从一张照片找到各项信息纪录的程度。
警局只得暂时将其登记在案,负责整理汇总的警员把林姝戈所说的都记录下来,在后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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