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达克与曲应江已然成为了这个城市的风云人物。在弗兰科等人推出大量的新商品后,这两个手眼通天的人也紧随其后,卖出了许多紧俏物资。
而比起弗兰科等人,这两人更受欢迎些。因为,他们手里还掌握着来自东方的神药。尽管弗兰科等人一再给他们施压,但是架不住卖药来钱快,他们很快就组织起了自己的销售队伍来抵抗弗兰科等人。
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而星辰族人那边对于药物的供应又不肯松口,一时间弗兰科等人也拿他们没办法。只能想法去挖更多的矿石来作为谈判的筹码,好让那些该死的星辰族人松一松口,也把药物销售的活分一点给他们干。
眼下,星辰族人未松口,所以达克依然是这条街区最靓的崽。
尤其是穿上了星辰族人赠予的衣服后,让他与其小弟的整体形象与气质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尽管达克冻得哆嗦,很想把小弟们的棉大衣扒下来穿自己身上,但是他还是努力保持着自己的风度与微笑。
现在他可不是一般人了,有家有业,事业做得又大,无论如何也不能因寒冷而哆嗦,必须保持他圣弗西斯黑市一哥的风度!
不然那个该死的混血杂种曲应江就会把他给比了下去!真是的,那些大昭神虽然号称神灵,可种Z偏见却一点也不见少。明明自己才是大昭神最得力、最忠心的手下,可他们偏偏对那个有一半大昭血统的曲应江格外厚爱。
居然把治疗肺痨的药就给他一个人卖,而自己却要跟艾佛竞争,这太不公平了!
正在心里吐槽着,对面走来一人,不是旁人,正是他曾经最忠诚的小弟艾佛。
达克望着艾佛,艾佛望着达克。
四目相对间,仿佛有电波在流动。
该死的!他今天居然比我帅!
两人不约而同地想着。
比达克年轻好几岁的艾佛有着一头金色的头发以及宛若模特一般的身材。为了表示他对大昭神的崇拜,他已经把头发剪短,然后用星辰族人给的摩丝将整个头都涂抹了一遍。
四六分的金色发丝被斜斜往后梳着,在后世看起来油腻又老土的发型在这年代,那可是时尚又风骚。
再加上烟灰色的格子呢绒大衣以及擦得锃亮的皮鞋……
艾佛每走一步,都会引来男女们的尖叫。
而对面的达克也丝毫不输艾佛。他虽然没艾佛身材高大,但却足够健壮。黑色的毛绒大衣、白色的羊毛围巾,栗色的卷发随意系着垂在脑后……
这打扮,就这样看着,还真有几分黑市大哥的气势。而且,还是带有艺术气息的那款。
两人面对面地走着,当距离近了,两人眼神间的电波似也消失了。
“新年好,艾佛。”
“新年好,达克。”
“最近生意怎么样?柳芊芊女士有召见你吗?”
达克抿着嘴,尽量压制着自己的得意,“今天有人给我送来了礼物。对,就是那位尊贵的女士送的。”
他说着就抬起自己的手,拉开袖子,在艾佛面前晃了晃,“这可不是通货,而是那位女士特意叫人做了奖励我的。”
“呵……”
艾佛轻笑了下,也抬起手往后捋了下自己的头发,轻声道:“看起来我的表现让女王陛下更满意些呢。女王把星河装在这手表里,显然是在肯定我的工作就像星河一样耀眼璀璨。”
!!!
达克瞳孔地震!
那手表表面外围一圈镶嵌的细碎宝石也太闪了!
再看看自己的……
虽然金灿灿的,但怎么觉得好土?
不过输人不输阵,他可不能被比下去了!
“不过是些加工剩下的边角料罢了……”
他抬着手,让阳光尽量对着自己的表面,“我这只可是实打实的合金表。”
从会馆走出门的曲应江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不由发出一声嗤笑。
这一笑,成功将两个正在攀比的忠心带路党给吸引了过来。
“江,你笑什么?”
达克上前,看了看曲应江,不由笑了,“在这个城市里你现在也算有头有脸的人了,为什么还穿得这么寒酸?难道你那些同胞没送你些衣服吗?”
他故意将“同胞”两个字咬得很重,而刚刚还跟达克斗气的艾佛也一改之前的态度,很是配合地将自己的大衣拉了拉,然后又伸出手看了看时间。
曲应江只觉这两人滑稽。
都是别人手里的棋子,相互攀比有什么意思呢?有这时间还不如多去卖点货,赚到手的钱才是实打实的。
他没兴趣跟他们说话,点了点头当打招呼后,便径直越过他们,朝着码头而去。
货卖得差不多了,得再去希望小区进点货了。
他这态度激怒了达克。他拦住曲应江,道:“江,你也太傲慢了。你如此傲慢难道是因为你身体里那一半大昭血统吗?呵,可是杂种就是杂种……”
曲应江眼皮都没抬下,直接伸手对着达克肚子上就是一拳,面色阴冷地道:“不要再让我听到这两个字。记清楚了,我的身体里之所以会有一半肮脏的血,那是你们强行赋予我和我母亲的。”
达克抱着肚子,疼得头上冷汗直冒。
该死的!他力气怎么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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