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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就此定格。
    ……
    “这里也算是乡下地方,你们别介意啊,不过这乡下养的鸡可美着呢,都是附近散养的走地鸡,那肉吃起来香,特别是用来打火锅,又鲜又甜。”
    闫鹤轩给他们准备的晚饭是火锅,充满乡土气息的各种新鲜食材汇聚在一块,确实是要清汤火锅才能体现出其鲜美,所以闫鹤轩上来就看似谦虚实则自豪地介绍了一番。
    G省与Y省相邻,颇具历史与地理渊源,某些地方文化也相近,因此两省人民也都亲切地互相称呼对方为“老表”。而在饮食文化上,两省也有相通之处,比如一些地方无法接受清汤火锅的人们,这里的人就能欣然接受。
    万矜就见锅子里热水在沸腾,却又不仅仅是沸水,而是一锅清澈透亮的菌菇汤,翻滚的沸水将锅中的菌菇都排挤到了边上,却无法阻挡其鲜香在屋里蔓延。
    闫鹤轩招呼几人围桌坐下,还问他们要喝什么,三人纷纷说不喝饮料,闫鹤轩就让人去泡茶来。
    “这里的调料不是很多,如果你们吃辣的话我可以叫他们剁些蒜泥和小米椒来。”
    而颜子晋此时便说了:“闫叔,不用那么麻烦,用我们的万记辣酱就够了。”
    闫鹤轩爽朗笑道:“你还真是不遗余力地宣传你们的辣酱啊!那行,今天我就来尝尝你们这辣酱!”
    锅开下食材,剁块的鸡肉先下下去,而后一人一个漏勺,将片好的鱼片放在其中,再下入锅中汆烫,只需十多秒,鱼片由半透明转白,很快就能吃了。
    刚刚烫熟的鱼肉鲜美而爽滑,并没有腥气,鱼肉也不易烂,鱼皮有些许嚼劲,吃在嘴里就能想象到这鱼生前的鲜活劲。
    而下一秒,万矜又从锅里捞了一些菌菇上来,仍是没有蘸取调料,只单纯品尝食物的本味,虽说味道是淡了些,但食物本身的那份鲜美是任何调料都无法取代的。
    但闫鹤轩那边就不同了,或许是常常在这柿子园里逗留,像这样的火锅也吃得多了,所以他会更热衷于调制不同的调味料,吃出更多种多样的美味来。
    先前锅里下的鸡肉已经熟了,他用漏勺捞起几块放到碗里,再试着夹起其中一块蘸了些万记椒香麻辣辣酱,吹了两下吃进嘴里,双眼立刻迸射出惊喜的光芒。
    “子晋,你们这辣酱味道可真是不赖啊!”
    这话夸完,闫鹤轩立马又夹起另一块鸡肉来,蘸取更多万记辣酱一口闷掉,香得找不着北。
    整顿饭下来几乎有小半瓶辣酱都是让闫鹤轩给吃掉的,所有食材都让他蘸着辣酱给吃了个遍,最后食材吃完了还像是吃不够似的,目光流连在辣酱上许久。
    “小万啊,你们要的这脆柿还好商量,不过你们回去之后得给我多寄几瓶、不对,几箱辣酱来才行。”
    万矜便笑:“没问题。”
    ……
    在柿子园里逗留了两天,最后万矜三人带着三筐柿子和一份签好的合同回A市去了。
    回去之后,颜子晋带着其中一筐脆柿回家分了分,打算好好给亲朋好友送礼去;而夏苗则迫不及待地吃了好几个柿子,被万矜逮住,万矜带着她和颜子晋一块对带回来两筐脆柿下手。
    万矜打算先用这两筐脆柿试着做一批柿饼出来。
    柿饼的制作说起来也并不难,只需要将柿子全都削皮,无需洗净,最好不要碰水,防止细菌滋生,如果介意卫生问题,也可以将削好皮的柿子放入沸过的热水中过一遍。
    之后将削好皮还没有取掉蒂的柿子,用细绳一个个系起来,悬挂在采光好的通风处,晾晒一段时日即可。
    而在这段时间里,也要每日不停观察柿子的情况,多去捏捏柿子的软硬,这也是起到促使柿子软化、脱涩的作用,另外如有发黑的,则是变质变坏的柿子,这种就不能要了。
    晾晒一段时间过后,柿饼便也就可以吃了,最后一步捂霜实则是让柿子中的糖分析出,在柿饼表面形成一层白霜状的糖,这一步实际上可有可无,全看个人口味选择。
    万记卤味店门店看着不大,里头厨房倒是大得很,厨房里还有一扇大窗户,正对着西边,每天下午那午后阳光就会透过这扇窗户晒进来,拍照都显得很有氛围,但夏苗却又时常嫌弃这样的暴晒。
    不过这会儿这扇大窗户倒是派上了大用场。
    万矜就在这窗户底下架了一个木架子,将处理好的脆柿全都挂在这上头,橙黄橙黄的脆柿间隔着挂成一排,倒像一个门帘,尤为好看,夏苗还会根据万矜说的,闲时就小心地捏一捏它们,看着脆柿一个个变软的过程,着实很好玩。
    可到第三天的时候,这些柿子干瘪了些,色泽也变得暗沉,这“门帘”就没有一开始的好看了,不过夏苗还是敬业的,每天都会捏一捏揉一揉这些柿子——为了吃上美味的柿饼。
    然而这天出了点小意外。
    “老板——”
    架子那头传来夏苗惊恐的声音,万矜闻声回头,就见夏苗颤颤巍巍地举起自己的右手说:“我、我不小心将一个柿子捏爆了……”
    确实是爆了,夏苗手上还留有柿子的汁液,看着也是惨烈,也不知道她是想象到了什么,会惊恐成这样。
    万矜心里头那点逗夏苗的念头又蠢蠢欲动起来,她笑着走过去说:“怎么了?你杀了一个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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