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好啊,原来罗志安这个短命鬼一早就是这么打算的!
当初她和他就是这么认识的,她刚打好了饭,端着饭缸,他和他的老乡说笑打闹,被人推了一把直冲过来,撞翻了她的饭缸。
原来,这不是巧合,是早有预谋!
她这个厂妹在他眼里根本配不上“谈恋爱”,只是他精心物色的猎物!
她也确实像他预测的那样,只要得到一点点关怀就会当成是真情,掏心掏肺不计付出!她后来甚至捐给了他一块肝脏。
罗志安和他的两个老乡只是来修一修头发,很快离开了。
又过了几分钟,理发师傅用电吹风吹掉宋招娣耳边的碎发,一抖裹在她身上的塑料布,得意问,“靓女,满意么?”
回到宿舍,室友们见到宋招娣的新发型大吃一惊,芳芳很可惜她的长发,林娇却不掩艳羡,“好靓哦!小宋你脸小,什么发型都好看。”
宋招娣勉强笑了笑,“我去洗个澡。”
她在喷头下冲着水,咬着牙发誓,一定、一定要把“招娣”这个名字给改了!
以前她只觉得这名字让她感到屈辱,好像生来就比别人矮一头,招娣,招弟,她的出生是不被期待,不受欢迎的,但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名字还会像个路标似的给恶人指示:猎物在这儿!
熄灯后,宋招娣久久不能入睡,当年的她朦胧地意识到在自己的父母家她永远不可能得到幸福,因此极度渴望另一个家庭的接纳,她以为嫁了人就终于有了自己的家了,可事实是,她不过是从一个贼船跳到了另一个贼船上——不管是在父母的家,还是和丈夫成立的家,她都只是个能挣钱的工具人,唯一的不同,就是宋大明和李桂香会拿养育之恩来要挟她,而她自己选的丈夫,用的是“爱情”这个东西。
啊,媛媛说的真对,这个世界上,你首先应该比任何人都更爱你自己。
想通了,她又轻声笑了。
上铺的芳芳问,“小宋你笑什么呢?”
“没什么。怪开心的。”
原来罗志安从一开始就是个渣,并不是因为病痛和贫苦改变了。
她忽然想到,他年纪轻轻就得了绝症,是不是老天也看不下去所以要收了他?
难怪她给他捐了肝他也没能活下去。
老天都看不惯的人,她一个“阿娣”可没本事消受他的“爱情”。
渣人说的话倒没错,她确实从小不受待见,爹不疼娘不爱,可是,她得爱自己!
第11章 红豆冰 生产线上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且……
新工们很快开始了真正的工作日常。
他们每天七点起床,八点进车间,中午十二点放工吃饭,有一个半小时的午休时间,下午五点半放工。
为了以最快的速度把四根螺钉打进去,虽然有座椅,新工们大多选择站着,这样才能两手同时握住电螺丝钻快速操作。
第一天上午,站了四个小时,每个人都觉着肩膀、手臂、脚底板全都不是自己的了!
中午吃完饭,宿舍里只听见吊扇的嗡嗡声,一屋子人睡得沉沉的。
到了傍晚下工,有人累得连饭都不想吃了。
这还只是正常上班,要想每个月赚到一千块以上,必须得加班,每次组长宣布有加班单,工人们就跟抢鱼食的金鱼一样团团围住。
现在,加班还是老工人才有的“特权”,轮不到他们这些新工。
丽婵这时候才发觉,工厂里不是她想象中的好地方。她在宿舍楼下的IC卡电话跟家人哭,“我想回家!太苦了!”
她这时后悔以前没好好读书了。
每年厂子里还真有人跑回去认真读书,但能有这种机会的人很少。
丽婵哭了两天,又乐观起来:“咱们什么时候发工资啊?我都想好怎么用了,给我阿嬷一百块,给我爸妈五百,剩下四百我买件衫穿再买双鞋子,然后还有吃的,红豆饼、双皮奶……”
林娇打破她的幻想,“等久了你!要下个月七号才发薪。”
“啊?这么久?”
宋招娣也累。她买了个红色塑料桶,每天临睡前打一桶热水,坐在床边把脚泡进去,热水包着小腿肚,泡上十几分钟,出一身汗,两手涂上凡士林按摩小腿。
起初芳芳和娟子还笑话她,“我奶奶都没像你这样!”
开工三天后,一屋子六个人整整齐齐泡在塑料桶里。
宋招娣告诉她们:“这样不仅能解乏,还能预防静脉曲张!”
这才刚开始,再过一个月,工厂要赶圣诞订单,新工也熟练了,工厂机器二十四小时不停,三班倒,每个人一天都要至少干十个小时。上线三年以上的老工人一天十二个小时、十六个小时的都有。
宋招娣跟林娇提议,宿舍每天派两个人把六人的饭都打回来,这样大家能多休息会儿。再把桌子搬到屋子中间,六个人团团坐着,有时还一边泡脚一边吃饭。
这让宋招娣去食堂的次数减少了。
但她还是难免遇见了罗志安。
第一次,她端着餐盘排队打饭,这渣人像是要冲她走过来,隔了大概两三米朝她看,宋招娣立即像东北老铁那样瞪他:你瞅谁?
罗志安不敢和东北老铁对视,跑了。
宋招娣厌恶地瞪了他背影一眼,心里纳闷,为什么上辈子她进厂几年后罗志安才对她下手呢?在这之前,两人几乎从没交集。是他当时另有猎物?还是他暗中注意过她,但她当时浑浑噩噩的看起来智商有缺陷,所以没看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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