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到底明不明白,洪合社在港省、在榆城的威慑力?
可以这么说。
不论什么道,洪合社在港省在榆城就是一手遮天。
别说一所会所,就是十几家会所,只要洪合社想灭就可以一夜之间灭完。
花姐边扇扇子边盯着墙上的挂钟,眼见距离打完电话已经过去了十分钟,她神情这才渐渐好了起来,目光再度看向冯桦。
暗自打量。
冯桦满脸胡茬子显得潦草,胳膊上却又纹着一条精细的青龙。
花姐挥着扇子笑道:“桦哥,不是我下逐客令,你现在还不走,等会.....怕是走不了了。”
冯桦好歹也是在江湖沉浮打滚了十几年的人,他晒一笑:“别拿虚的东西来吓唬我,我这人最不怕吓!”
“我这怎么是吓你呢?”
花姐却丝毫不慌,她摇着扇子边扭着腰肢道:“既然你们也是洪合社的人,那我说的这人名号你们一定听过。”
“她六年前就来了榆城,当年因着年龄小被道上不少人欺负,她赤手空拳一路从榆城的小喽啰打成了如今的地位。”
说道这,花姐又眯着眼笑,她弯下腰看着冯桦,“三年前血洗崇和档口的人,你知道是谁么?”
此话一出。
原本喧闹的现场,便冷静不少。
冯桦听到这名号,额上也是渗出了少许冷汗。
现如今崇和档口虽然归属在洪合社下,但在三年前这崇和档口却是个香饽饽。榆城当时还有另外一股势力,这势力与洪合社不分上下。
因此,这香饽饽的崇和自然成为了两派势力都想争夺的地盘。
一次群架中,洪合社被对方埋伏打了个措手不及,眼看着就要落败之际。据说是洪合社里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反击回去。
当日暴雨,两派人员受伤所流的血冲了崇和一条街。
据后来出早市的人说,崇和那条街都是血腥味,那满地的红血水开始还以为是崇和杀了猪。
自从,这人声名鹊起,威名远播令人闻风丧胆。
手下们听花姐提了血洗崇和档口的人,神情皆是大变。
“护着温莎会所的人,难不成真是苗哥?”
“要....要不算了?桦哥,我们犯不上和这样的人起冲突啊。”
“桦哥,你刚来榆城不懂榆城的规矩。我们虽然都没见过苗哥,但是这人真的不好轻易招惹。”
冯桦身形稍稍坐正,他神情凝重。后面手下们还在喋喋不休,他心烦意乱地狠拍扶手。
“谁再说话,我现在立刻毙了他!”
大厅内瞬间噤声。
这时。
一名叫老幺的手下忽然说。
“桦哥,你怕一个女人干甚。凭你现在的影响力,难道她还敢剁了你?再说,等你成功上位,连那女人都要听命于你。这温莎会所虽然刚开没多久,但是你看客源好的不得了,日后吸|粉的怕是不少,我们有这个地方肯定赚钱。”
冯桦沉吟片刻,他思来想去最终笑着拍了拍老幺的肩膀。
“有道理!”
花姐闻言,神情渐渐冷了下来。
就在这时——
会所门口,一辆加长版的商务车停了下来。
众人视线看了过去。
车门打开,下来的是一名戴着墨镜的青年,他身形高大,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内搭一件白T,黑发全部往后梳去,额前只留下一撇刘海。
青年下来后,又亲自去车后开门。
一名年轻的女孩子下来,她拿着纸碗,一根长签戳着鱼丸送进口中。见青年总盯着她,她眨了眨眼又低头从纸碗戳了一个鱼丸送到青年跟前。
“呐,我可没打算吃独食。”
谢闯俊朗的脸庞明显闪过亮色,却又忍下来,他双手背后弯下腰,无奈道:“办事呢,我不吃。”
“确定?”岑渺秀眉微挑,她和谢闯都很爱榆城的鱼丸,但每次做事谢闯都会不吃,美名其曰:影响霸气。
呵。
这霸气岂是一颗鱼丸就能影响的?
两人往会所方向去,岑渺继续戳鱼丸嚼吧嚼吧,吃的很是开心。
谢闯见状,忍着笑,他看着会所上的台阶忽然问:“这是这个月第几起事件了?”
谢闯指的当然是,自家罩的场子频繁被人闹事这事。
岑渺叹气抚额,“大概是第五次了吧,一天天的不让人消停。”
洪合社的二把手,前段时间运货被人举报死在了现场。
这事过后。
洪合社现继续新的二把手做事。这不,社里来的文件说总共挑了十个人。明言规定,谁能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将原本的业绩翻上三倍,谁就有资格坐着个二把手的位置。
岑渺,就是其中一位。
当然,举报二把手一事也有她的份。
“不过,如果不出意外,这事月底就结束了。”岑渺对于上位二把手的事,还是相当有野心,为此她不择手段。
“啧啧啧,手底下收高利贷的打手都被你喊去擦皮鞋,这么高的总业绩你上不去也说不过去啊。”谢闯捏了捏有点发痒的耳坠,看着身侧的少女勾唇笑了笑。
六年时间过去。
女孩也长大不少,个子约莫长到了170,她白净的脸上都是笑意,两眼弯弯,穿着白T搭着咖色的毛线马甲,百褶短裙,手里还捧着一碗鱼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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