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要干活儿?那简直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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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茉有人照顾之后,齐晔稍稍安了心。
不过,也是一点点,其实心里头还是悬着的。
自从和江茉结婚后,他还从没和她分开过,一时间心里七上八下的,难受得紧。
一整晚,他收拾着行李,都不怎么说话,闷头皱着眉。
反观江茉,就豁达得多,好像对她而言,这只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晚上,而不是和丈夫分别的前夜。
她照样吹着风扇看着书,津津有味,偶尔把乌云踏雪叫过来揉揉脑袋。
齐晔把家里的一切都归置好,这才走过来道:“我和有根叔商量好了,你每天都去他就吃饭。要是懒得过去,到点了他会让他儿媳妇给你送过来。”
“好。”江茉点点头,她也是这么想的,她可不会做饭,而且对饭菜也很挑剔。
王有根家的两个儿媳妇都手艺不错,也爱干净,虽然比不上齐晔,但她和齐晔也经常被迫去蹭饭的。
齐晔又不放心地道:“你要是一个人在家害怕,就叫王春雨过来陪你。乌云踏雪都是好狗,它们看家护院都厉害得很。”
江茉轻“嗯”一声,没抬头,还在看书。
齐晔却还在絮絮叨叨,“我已经劈了很多柴火存起来,让王春雨或是几个嫂子帮你把水烧好,盛在开水壶里,晚上你要洗澡泡脚都方便。”
“……换下来的衣服鞋袜你就放在露台后面的那个大缸里,等我回来再洗。”
“……家里的上上下下我今晚都擦了一遍,在我回来之前应该都能保持干净。”
“……乌云踏雪和鸡鸭们的吃食我都放在了厨房最上面那格,拌点水给它们倒在碗里就行。”
“……辣椒田和后头的菜园子我托有根叔打理了,你不用管,想吃什么菜和他说就成。”
“……我、我还买了一个红星收录机,里面有我每晚给你唱的小、小夜曲。”齐晔说到最后,脸又不争气地红了,“大哥便宜卖给我的,只要一百二十元,你、我……我没有乱花钱。”
齐晔平时自个儿花一毛钱吃个冰棍都舍不得,觉得是在浪费。
但给媳妇儿买再贵的玩意儿,都不算乱花钱!
嘀嘀咕咕说完这些,齐晔紧张地拿出那台收录机,教江茉怎么用。
果然一按下去,就传来他的声音,因为第一次录音,他慌得很,声音有些发紧,但音色和节奏还是很好听。
他期待地看着江茉的反应。
她眉梢一扬,听了片刻,噗嗤笑起来,“齐晔,你怎么那么可爱?”
齐晔忍不住跟着她笑,心里像塞了棉花糖,跟着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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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茉不会洗衣,不会做饭,也不会收拾家里。
好像在西丰村里,一个媳妇儿应该做的事,她都不会干。
旁人都说她不贤惠,不持家,娶她回家真是一点用都没有。
可齐晔却像松鼠珍藏了一个宝贝,他不在乎那些闲言碎语,也不需要江茉做任何事。
只要她在他身边,他就觉得安心,好像四肢百骸里就涌出无限的力量,可以轻轻松松干完所有活儿。
一点都不累,甚至还想干更多。
所以,今晚他又难得的失眠,翻来覆去睡不着,担心他走以后,江茉会掉眼泪,会过得不好。
没了他照顾她,她肯定照顾不好自己。
第二天起床,齐晔也无精打采的。
做好早餐吃完,江茉还没醒。
他纠结了一会儿,还是没吵醒她,轻手轻脚搬运着那些坛坛罐罐到村口。
村里的路修得不好,大卡车进不来。
他还得花功夫,才能把上千斤的坛坛罐罐都运到几里地外,大卡车停靠的地方。
幸好有马车来回,不过还有王家的那些辣椒,也是托了他一块去卖的。
王有根父子仨也一直奔波忙碌搬运着,忙了整整一个上午。
快到晌午的时候,江茉也起了。
齐晔故意磨磨蹭蹭搬运着最后一个大坛子,看到江茉起来,他立马放下坛子,一边用脖子上挂着的毛巾擦头上的汗,一边走过去,“我、我要走了。”
搬着这个大坛子一走,他再回来就不知道要多少天了。
还得看在省城容不容易打开销路。
“去吧,一路顺风。”江茉却只是轻轻松松地摆摆手,才不像齐晔那样难舍难分。
齐晔心口一堵,又觉得很正常,江茉向来都是这样,永远从容,漫不经心,又透着一股难以接近的骄傲和自信,仿佛从没有什么可以引起她情绪的起伏波动。
昨晚他那么睡不着,她睡得也香得很,呼吸轻轻的,一听就知道在做美梦。
齐晔轻吸一口气,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抱着大坛子离开了自家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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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晔离家后,江茉的日子没什么不同。
确实以前齐晔无微不至,把她照顾得很细致。
现在他只有几天不在,离开前把家里安排得妥妥当当的,所以她照样过得轻轻松松,快乐无比。
每天带着乌云踏雪去王家蹭饭,和王春雨唠唠嗑,或者去看看宋秋。
回家时王春雨会送她,也来她家坐坐,两人看看电视,吃吃零嘴。
王春雨走的时候会帮她烧水喂鸡,有时候她起晚了,王春雨就给她送饭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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