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本章元春省亲内容参考《红楼梦》原著。
第73章 入住大观园风波
贾元春回了宫中后, 就一直思索着清宁县主林黛玉。
林姑父去世以后,皇上封了林姑父为列侯,封了黛玉为清宁县主。即使真如贾家所说, 这一切是黛玉将林家的百万家财献上去换来的, 那又如何?黛玉这个县主是实实在在的, 而且还有封号!
林姑父这么多银钱献上去,如今在皇上心中占据一席之地, 是皇上心中的忠义之臣。林姑父已经去世了, 只余下黛玉一个孤女, 那么这份遗泽都在黛玉身上,以后就会落在黛玉的夫婿身上。
黛玉是自己的表妹,这关系说亲近也亲近,说不亲近,等黛玉嫁人了,自然就和自己这个表姐疏远了。
元春自然是希望能跟黛玉更加亲近一点的。既然黛玉如今住在贾家,如果能促成宝玉和黛玉的婚事,到时对宝玉有好处, 对自己也有好处。
贾元春在宫中生活不易。母亲想让自己给宝玉求个爵位,因此不在意黛玉。元春苦笑, 爵位哪里是好求的?如今明明有更好的,更适合宝玉的路。
元春听说黛玉带着林家的人独居在梨香院,平日里宝玉去找黛玉, 黛玉一般都不见的, 这怎么可以?元春觉得自己要向贾家表明自己的态度,还要给宝玉和黛玉制造相处的机会。
还有大观园,如此景致,要是被封锁了, 岂不寥落?
元春让太监夏守忠去贾家下了一道谕,让贾政不必封锁大观园,众姐妹和林黛玉、史湘云等只管在大观园中居住,宝玉也随进去读书。还给了贾家众人赏赐,其中宝玉和黛玉是一样的,是两柄上等宫扇、两串红麝香珠、两端凤尾罗、一领芙蓉簟,而给众姐妹和史湘云的是两柄上等宫扇、两串红麝香珠。(注1)
等夏守忠走后,鸳鸯捧着元春赏赐给黛玉的东西,去了一趟梨香院,将东西呈给了黛玉,并将元春的谕令简单说了。
鸳鸯笑道:“林姑娘,老太太说,既然娘娘说了,大观园可以入住,那边的景致好,白放着也可惜了。林姑娘住在这梨香院,到底狭窄了些。因此让林姑娘也随着众姐妹一起住到大观园中,彼此在一块相处着,也有个伴。”
黛玉收下了东西,客气得让紫鹃将鸳鸯送走,然后去打听打听具体的情况。
紫鹃将元春的谕令完整的内容,和给众人赏赐下来的物品都打听清楚,回来一五一十得都给黛玉说了,黛玉气的发抖。
给自己和宝玉赏赐一样的东西?让宝玉这个已经十四岁的外男和自己住一个园子?
她贾元春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原先黛玉对贾元春就有些不满。不过她体谅到元春身在宫中,有些事情不是她的本意。因此,虽然不满,黛玉也都按捺在自己心中,从来没有表露过。
不过这次,明明晃晃的,就是元春算计自己,真的当她好欺负不成?
黛玉拿出奏折,铺开,开始给皇后娘娘写奏牒。写了两页,黛玉的气也慢慢散了,看了一下自己写的内容,都是对贾元春的不满和怒火。黛玉不由失笑。果然是封了县主,有了底气,自己的气性就是比以前大多了。
不论怎么说,贾元春都是贾家的娘娘,是贾家的依靠。她不喜元春,但是也不想因为自己,让贾家蒙受太多的损失。
在这次省亲的过程中,黛玉看出来了,元春身边的太监对元春并没有太多的敬意,元春在宫中的处境,并没有贾家人说的那么好。如果自己说的严重了,真的让宫中借此对元春进行了处罚,外祖母还不定心伤成什么样子。
而且,元春怎么都是皇上的嫔妃,自己这样指责元春的不是,难免让皇上皇后觉得自己打了他们的脸。
黛玉将之前的奏牒扔到火盆中,又重新拿了一本空白的。这次黛玉倒是没有写太多,只是说明收到贤德妃让自己住在省亲别墅的谕令,感谢贤德妃的美意,不过如今她还在孝期,只能辜负了,还望皇后娘娘海涵,其余的一个字都没有说。
皇后娘娘收到自己的奏牒,自然会警告元春,如此就够了。
黛玉封县主去宫中谢恩的时候,皇上赏了黛玉两个嬷嬷,姜嬷嬷和卫嬷嬷。还给了黛玉一块令牌,代表着黛玉的身份。
黛玉将令牌和奏牒给姜嬷嬷,让林平将姜嬷嬷送到宫门口,让她将自己的奏碟送到皇后手中。
皇后看了奏牒冷笑了一声,这贾氏如今越发的张狂起来。
这省亲别墅,既然是为了省亲而专门建造,那么贾家人住进去,属于僭越。这些先不说,反正贾家僭越的事情,干得也不是一件两件了。皇上知道都不管,自己也犯不着管这些。
不过,贾氏凭什么以为,她的手能伸的那么长,管到皇上亲封的县主面前!就是自己,在面对这些宗亲的时候,也是客客气气的,贾氏竟然敢下谕让清宁县主和一个外男住一个园子!听说还给孝期的清宁赏了红麝香珠?
皇后写了一封懿旨,先夸清宁纯孝,赞扬她为天下子女之典范,让清宁安心守孝,不用顾虑其他。皇后挑选了两匹素色锦缎、一对东珠簪子和一对上好的和田玉镯子赏赐给清宁县主,以示嘉奖。她吩咐身边的大宫女田姑姑带着仪仗,和姜嬷嬷一起出宫,去贾家给黛玉下旨意。
等姜嬷嬷走后,皇后让人将元春请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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