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有一种早恋被老师抓包的即视感。
路德维希从衬衫口袋里拿出一本小本子和一支笔:
“不到最后一刻不要放弃,说不定还有转圜的余地。”
她语气镇定得不得了,写的字却歪歪扭扭的:
“你来这里的契机是埃及刻了十四个神名字的项链,你来这里多久了?怎么会跑到艾瑞希……”
“我五年前来到这里,是意料之外,之后我想你可能也在这里,就开了一家咖啡厅等你,身体问题三年前就出现了,并不是因为你。”
段安和按住她的手,温和地打断她:
“不要写了,也不要想了……我从来不骗你的是不是?你也不会有事,我怎么会让你出事?”
路德维希握紧笔,手上写字也没停。
“你的口气很肯定,你一定知道什么……不要放弃,我们再努力一把,好不好?”
她只是不能什么都不做,眼睁睁看着他死。
“说不定找到项链你就能回去了……你和我描述一下那个卖项链的人,我下午就启程去埃及……”
她说着就愣住了。
去埃及?可她没有钱了……她所有的钱,都拿去为她的男朋友买了一块灰宝石袖扣。
……没钱就向人借一些,再不行把法国的公寓卖了,她楼底下的邻居一直想买,先签合同把钱套来也是够的。
人难道还能因为钱死了么?
打定主意,路德维希继续列出项目,手中的笔却被安和握住了。
他坚定地,一点一点地,把笔从路德维希手中,抽出来。
“没有用的。”
他看向窗外,阳光越发地淡,一缕细细的光线从窗帘的夹缝中落进来,落在他瘦得有些过分的手腕上。
“人都是要死的,维希……恐惧中的求生太过狼狈,我更希望从从容容地离开。”
他微笑着,转头看她:
“按老家的惯例,死的时候不许哭,要笑,因为有变化都是好的,而生与死是最大的变化……我一直想知道死的背后是什么,维希,我期待死亡。”
路德维希看着他冰凉的苍白的指尖,慢慢离开自己的手背。
“庄周妻死,鼓盆而歌……你忘了吗?”
……
鼓盆而歌……那得是多硬的心肠?
路德维希闭上眼睛。
良久,她站起来:
“也对,你要开开心心的,我们就开开心心的,那些事我们不想了,也不管了……说不定百年之后再相见,我们镇上的小伙伴们,还能凑一桌打麻将。”
她耸耸肩,收起床单上的纸笔,故作轻松地和他开玩笑:
“对了,你的灵堂喜欢什么颜色?黑色太肃穆了……粉色好不好?”
段安和有些头疼地摸了摸太阳穴,把她拉住:
“别闹,粉色的灵堂,你想让殡仪馆把我裹白布扔出去么?谈谈你吧……刚才那个是你的男朋友?”
路德维希顿时有种带男朋友回家的感觉,有点紧张,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说:
“是。”
“夏洛克-福尔摩斯?”
路德维希眨了眨眼睛:“是。”
“这样啊……”
段安和单手撑着头,笑得好不灿烂:
“那我也算是你娘家人,总该有一点特权和福利,是不是?”
他君子谦谦地朝路德维希摊开手:
“签名照。”
“……”
☆、第111章 帷幕之前
其实段安和骨子里是坏的,不比她好多少,世人眼睛瞎了,才会觉得他君子。
短暂地无语过后,路德维希摸了摸鼻子:
“签名有可能,照片有点难度……你喜欢了他那么多年,又在贝克街呆了那么久,居然连他的签名照都没要到?太丢人了,段同学。”
段安和又拿起水杯沾了沾嘴唇,语气有点严肃:
“原著里福尔摩斯和华生关系太近了……我怕偷拍他会被他误会。”
路德维希扭头:“我帮你问一问……但我觉得他不会有这种东西。”
段安和温温和和地放下杯子,白色衬衫挽了一层:
“你的那套《福尔摩斯全集》还是从我书架上偷……不,搬走的,不记得了么?”
路德维希干笑了一声:
“是吗……啊,我觉得他肯定有,签名照什么的,小菜一碟小菜一碟啦。”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他,才会在贝克街开咖啡馆。”
他笑着,就像清凉色的泉水,从山石夹缝中,汩汩地流下:
“因为我们都是福尔摩斯迷,你那么喜欢夏洛克-福尔摩斯,无论你在世界上的哪个地方,都一定会来这里看一看。”
路德维希轻轻地把手机放回口袋里,弯了弯眼睛:
“这倒是,早迟,我都会来这里一趟……可我没想到的是,我会真的碰上福尔摩斯。”
安和两手交叠,修长的手指随意地搁在雪白的被单上:
“真实世界的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
路德维希眯起眼睛,眉头皱起来:
“他和你一点都不一样……衣服穿过就扔,被子从来不叠,会穿着鞋子从沙发上走到茶几上……在咖啡杯里养青霉菌就算了,他把人的眼球养在白醋里你知道吗?我每天晚上都要帮他熨衬衫,一个小小的公寓我一天至少要整理三次,每次都是血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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