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
“我不嘛雯雯,我就要抱抱!我就要就要!”
“王一骄你能不能不这么讨厌。”
“你不管!我就要我家老婆。”
“切,当谁没有似的,我还有我的小朋友呢……”
属于他们和她们的故事,都叫爱情。
“朝哥,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你这个人和你给我的世界带来的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是想说,未来我们一起走吧,风雨再大也有我在你右手边。”
“你说的昂,我可不打算松手了,就做我一个人的小朋友吧。”
“我爱你。”
“啊?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谢俞爱贺朝!超级无敌爱!”
“我也爱你,超级无敌宇宙第一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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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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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番外1
“王一骄,蹦迪来不来?”
电话那边的电音简直要炸裂王一骄的耳膜。
她咬着牙把手机拿开,开了免提,皱着眉道:“辛远帆,我劝你去安静的地方给我打电话,不让看我怎么弄死你。”
辛远帆是王父公司长久合作的生意伙伴辛叔叔的孩子,从小王一骄就和他认识了。辛远帆不负期望,整日吃喝玩乐,把自己的前十七年活成了小说中标准的纨绔子弟,辛父为此伤透了脑筋,奈何当自己能管得住的时候他忙于工作顾不上,等有空管教儿子了,才发现儿子竟然比自己高了一个头,还强壮了不少,固然也就管不住了。
辛远帆整天除了泡在酒吧就是在迪厅,和王一骄同在高二的他整天在学校找不着人。
若是他失联了,王一骄就是唯一能联系上他的人。
因为他都会给王一骄先主动打电话,告知自己的行踪。
因为王一骄不但不会告诉任何人,还会找理由溜出来和他一起嗨。
因为王一骄是他铁哥们。
更因为——他有点怕王一骄。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就学会抢那些漂亮小姑娘们的棒棒糖了,每当得手后,无外乎有两种结果:一种就是放声大哭,给老师告状;另一种就是哭着追在他身后,边跑边喊:“你把棒棒糖还给我呜呜呜呜呜!”
王一骄属于第三种。
那时候的王一骄,学生头,身体瘦小却不柔弱,据说从五六岁就开始学习跆拳道了,一般没有男生敢惹她,所以她总像个孤傲的女将军,背颈总是挺得直直的,一个人来一个人去。
那天,辛远帆从教室走出来,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个男生给了王一骄一个糖,女孩像是惊喜又像是久违的害羞了,低下头轻轻弯起嘴角。
女将军英姿飒爽,却也有脸红羞涩的时候。
她接过了糖,男生便笑着冲她挥了挥手,转身走了。
辛远帆心下一痒,作死行为就是从男孩跑开后开始的。
他几乎没多想,撒开腿冲过去,经过王一骄身边时,眼疾手快、干脆利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夺走了女孩手中的糖,同时大笑着叫:“哈哈!糖是我的了!”
女孩是在三秒后反应过来的,她既没有尖叫也没有哭,只是拔腿追了上来。
练过跆拳道的到底占了优势,不过一两分钟的时间,王一骄就拽住了辛远帆的卫衣帽子。
直到现在辛远帆依然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穿一件带着帽子的卫衣,不然,王一骄追上他也得是十几分钟后的事儿了。
(王一骄:有什么区别?我总会追上你,然后揍你,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女孩拽紧了帽子使劲往后一拉,辛远帆就失去了平衡向后倒,她乘机抢过他手里的糖,顺带着拿指甲狠狠抓了他一把,然后迅速向旁边跨了一步。
“啊!好疼!”
辛远帆一屁股摔在地上只叫唤,女孩站在边上,没说话也没动,就这么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似乎有种不明不白的威慑力在那眼神里,反正辛远帆没有再叫了。
“下次再抢我东西,你就死定了。”女孩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就走。
那时王一骄其实并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是某天听王父说的,“你敢动我的文件你就死定了!看老子回去了不弄死你!”
她只是搬运一下而已。
可对于当时年幼的辛远帆来说这可不是一句普通的话,它不类似于“我要告老师”或者“你再这样抢我东西我以后再也不跟你玩了”这种小孩子的“威胁”,在他看来,那句“下次再抢我东西,你就死定了”是大人说的话,听起来就很可怕。
所以自从那时开始,小小的辛远帆便对王一骄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畏惧,一直到现在。
尽管他现在身高184了,因为打篮球肌肉也增长了不少,王一骄也不一定打得过他了,但他还是不敢挑衅。
毕竟王一骄成长的这一路,成功从孤傲的女将军蜕变成了“桀骜不驯的女魔头”,还兼有“双重人格”。在他们学校,她总是默认的校霸。
大概是在给她打电话的时候他已经在往出走了,所以王一骄刚说完不到五秒,那边的嘈杂声明显若了很多。
“来不来啊?几个哥们都在呢。”
酒喝得多了,刚刚又蹦得太嗨,辛远帆只觉得四周的景象都在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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