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哥哥息影脑缠粉脱不了干系,要不是他们疯狗一样咬QS,哥哥会息影吗?”
“不是都道歉了吗?陈年旧事就不要再提了,还是多想想,怎么把哥哥劝回来。”
“woc,这沈乐然怎么这么不要脸?蹭饭就算了,还让书书给他盛汤?”
“靠口水歌火的垃圾怎么敢和我们哥哥争!姐妹儿们,干他!”
“你才不要脸,你才口水歌,你全家都是垃圾,顾影帝怎么会有你们这种没素质的粉丝?”
“草,说谁没素质?没长眼睛吗?啊,你们大宝贝不要脸的蹭饭,不会看吗?吃完了又不是没长手,自己不去盛吗?”
“你在别人家做客自己盛啊?再说人家顾影帝都没说什么,你们瞎嚷嚷什么?”
“吃顿饭咋了,又不是你吃你家大米。我们殿下吃顿饭是看得起他。”
“???笑了,都说沈乐然粉丝没长脑子我还不信,原来真没长脑子。”
“你们才没涨脑子,骂谁呢?”
“等等,我想问下,乔笙真是三木森吗?”
“别吵了,我都看不见人了。”
“看不见不会关弹幕吗?滚!”
“我TMD……”
骤然争吵起来的弹幕,在李华的意料之中。淡定的让人该禁言的禁言,该封号的封号。接着镜头对准乔笙,无声的拍摄。
餐桌上,随着顾谨书重新端来了两碗鱼丸汤,沈乐然不再和乔笙说话,转而眉梢轻动,张扬道:“顾哥,你有没有听我的新歌?”
顾谨书面上带笑,闻言声音悠扬,如清风拂过,轻描淡写中,透露着赞赏与轻快,“当然,歌词很美,曲也不错。”
“唱的嘛,自然不负你小歌王这个称号。”
沈乐然:“……哈哈,顾哥真会说话。不过小歌王?我怎么不知道?顾哥别乱说,我可没承认。”
“有笙笙为你保驾护航,别说小歌王,歌王都轻而易举。”顾谨书语气轻飘飘道。
乔笙:……
她默默地喝着汤,心说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她看这两个男人,也能搭个戏台子。
“巧了,我也是这样认为的!笙笙上次还答应我,再给我写一首新歌呢,笙笙就是我的福星。”沈乐然看着乔笙,俊秀贵气的脸上,满是骄傲与自豪。
“是吗?”顾谨书低头喝了一口汤,放在桌下的另一只手,紧紧握住,“那就提前恭喜你,得愿以偿。”
“谢你吉言!”沈乐然毫不知客气为何物。
恰逢此时乔笙停了手,顾谨书见机看向乔笙,眸光柔情似水,道:“笙笙吃好了?”
“喝两碗汤怎么能饱,顾哥厨房里有鸡蛋吗?我来给笙笙煎两个蛋。”沈乐然跃跃欲试。
然而他的话,让在场所有人变了脸。
让他煎蛋,他们还想不想走了?
要知道上期节目中,就他最不会做饭,有一次甚至把人家厨房给点了。
不等导演给他使眼色阻止,乔笙说话了,“不用了,我吃饱了。”
“好吧。”沈乐然满脸的遗憾令人无语。
早饭吃完,乔笙三人在导演的组织下,来到了宋哲住处。
宋哲的老家,在魔都。因为上学的缘故,特意在帝都一所高档小区买了一套房。
离明河小区不远,却是一南一北。
乔笙去过几次,后来宋哲说麻烦,让她和他一起住,乔笙拒绝后,宋哲便没在提。
后来他在乔笙对门,也就是如今程宋住的地方,交了一笔租金,却没住进过几次。
抛开其他方面,宋哲其实还算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即便装,也装的让所有人看不出来。
和顾谨书是一样的人,骄傲、自信、冷漠,这些自骨子里透露出来的东西,怎么藏也藏不住。
或许,在轻而易举追上乔笙后,他们就不屑再伪装,从而不经意间流露出种种本性。
但宋哲看起来,比顾谨书隐藏的还深。
他就像一条不叫的狗,躲在角落,冷眼旁观。谁也都不知道,有一天他会从什么地方突然冒出来。
就像上次,他们谈话,是真没发现沈乐然的存在吗?
这点乔笙保持怀疑。
还有宋哲的系统,乔笙先前一直以为,他吃了那么大一个亏,肯定不会忍气吞声。
但他偏偏忍了,什么都没做。就像无事人一样,还有功夫上综艺,凑热闹。不时在乔笙面前刷存在感。
你以为他是真心悔过想追回乔笙吗?
不,他只是保护自己的“私人藏品”,不忍其受分毫的伤害。
宋哲喜欢乔笙,不置可否。但之前的喜欢,他更像对待一只宠物,想起来,逗弄两下。离开或有不舍,可没达到愿意为她留下的地步。
可现在的喜欢,却像对待一件“艺术品”,一件能够给他提供无数灵感的艺术品。
宋哲喜欢画画,乔笙不知道这是他受到了前身的影响,还是他原来的身份,本就是一名艺术家。
能够给顶级艺术家提供灵感的艺术品,其价值相当于缪斯。
你能说他比以前更爱乔笙了吗?
能!
因为缪斯是艺术家的命,而艺术家对缪斯的爱,比任何人都深。当然,也要更执着。
“叮铃~咔~”
“你们来了?”穿着简便的宋哲,腰间系着围裙一脸惊喜地推开门,“欢迎,快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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