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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速之客
    林惊墨还没反应过来,叶仲叙的吻就又落了下来。
    在全都是爷们儿的部队待了这么多天,叶仲叙的荷尔蒙调节早就不平衡了,一挨上林惊墨,感觉浑身都舒坦,唇舌炙热又急躁,微微喘着粗气。
    林惊墨任他亲了一会儿,整个人被他压在座椅上,不时予以回应,算不上热情,但足以叫这个数日没吃肉的老男人燎原。
    他的手在林惊墨的腰上揉搓着往下,搭到她裤子边缘时,林惊墨按住了他,星眸迷离,舌尖勾着他的下唇,娇声道:“我那个来了。”
    紧急刹车,叶仲叙有点不痛快,但他没表现出来,家里有女,叶楠楠之前为了减肥搞得体寒,每次来例假都痛得打滚。
    想着林惊墨大概也会不舒服,手贴上她的小肚子按揉,“怎么不早说。”
    林惊墨亲亲他唇角,眼睛一眨,很受宠若惊的样子:“叶叔叔,你变贴心了。奖励你一个吻。”
    女人在规训男人的时候,需要讲究技巧,尤其是叶仲叙这种好面子的中年男人,长期居于上位,更是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建议。所以,林惊墨就用夸奖的方式让他自己反思,他之前哪里做的不对。
    当然了,这方法也不是百试百灵,只对那些会反思的男人有用。
    恰好,叶仲叙就是其中一个。
    想起前几次做完,林惊墨雨打娇花似的还要去自己清理。
    小女孩儿要人疼呢。
    叶仲叙摸摸她眼角,对她道:“部队那边跟我说,你爸妈适应的挺好。你们通过电话吗。”
    “前两天还聊了的。我爸爸说我妈现在比以前还爱笑。你知道的,其实农村很多年龄大的人对军人都有一种很特别的感情,工农兵是一家嘛,几年前我们那边山体滑坡,有消防兵去救灾,我妈妈走了几里路去给他们送鸡蛋,兵哥哥不能收,差点把她急哭了。他们现在这么高兴,叶叔叔,我得谢谢你。”这段话没参一句假。
    质朴而又真实,叶仲叙脑海里浮现出自己第一次参加救灾时,当地老人往他口袋里塞的土豆,刚从地里挖出来的野土豆,每个比核桃也大不了多少,被她洗的干干净净。
    林惊墨看着叶仲叙眼底涌动的光,心里无比确定,即使有一天,他们两个吹了,叶仲叙也绝对不会把她父母赶出部队。
    …
    叶仲叙是挤时间过来的,两个人不能多聊。
    虽然林惊墨年纪不大,但聊起天跟叶仲叙并没有什么代沟,偶有小姑娘视角的独特生动和趣味,对叶仲叙来说,也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毕竟他身边唯一跟她年纪相似的女孩儿就是他女儿,他们俩哪有话说。
    林惊墨跟他说自己刚拍了广告,知道她现在混娱乐圈,叶仲叙家里一个侄子叶赭做导演,以前的情人是沉星颜,对娱乐圈也有自己的认知。看她兴致勃勃颇有大干一场的意思,便道:“过几天跟你引荐个老师,要是遇见了什么难处,你就去找他。”
    意外之喜,林惊墨当然答应。
    正想问他是谁,余光瞥见挡风玻璃外一身居家服,像薄薄的月光一般劈开路灯的身影,她心头巨震,握着叶仲叙的手指微蜷。
    她正被叶仲叙搂在怀里,这个角度,外面的人只要低头仔细一瞧,就能从前面的车窗看到她的脸。
    惊慌之下,林惊墨扣住叶仲叙的脖子按下来,他的身体将她挡得严严实实,叶仲叙以为她是想感激自己的帮助,顺势吻住她的唇。
    亲了几下,却发觉她的唇瓣湿凉地像被雨淋过,再去瞧林惊墨的脸色,实在算不上好看。
    “难受?”叶仲叙瞧她眼神都有点恍,把她扶起来:“我送你回去。”
    后视镜里,周砚征的身影已经在拐角消失,林惊墨对叶仲叙扯开一个笑:“不用啦,我们这个小区有明星住,外面有狗仔盯的。叶叔叔,以后也跟我提前说一下好吗,能跟你这样肆无忌惮的见面的次数可不多了。”
    叶仲叙也明白她顾忌的有道理,亲了亲她柔软的面颊,放人离开。
    ……
    林惊墨知道周砚征家门的密码,她回去换好衣服,就去了周砚征家里。
    板栗正在阳台吃狗粮,看到林惊墨,摆着屁股跑过来。
    林惊墨蹲下身逗了它两下,它大概感觉自己已经打完招呼了,转身又回到阳台吃晚餐。
    餐吧上,摆放着几道菜,林惊墨走近一看,两菜一汤,刀工都挺感人,厨房倒是收拾完了,几乎看不出做过饭的痕迹。
    她眼前似乎出现了周砚征怎么买菜回家,然后抱着无限的期待,说不定还要打开手机跟着食谱教程一起学,兵荒马乱的搞完这一切的画面。
    她暂时不可能跟唐天与或者叶仲叙完全断绝关系,这种背叛的内疚感和对周砚征的伤害欺骗就会一直持续着,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她不愿意面对和接受对周老师的感情。
    但处在深渊的人一旦接触过光明,就无法再回到黑暗。既然做出了选择,林惊墨就不想轻易放手。
    这时,叶赭说的那句话忽然又蹦出来。
    悲剧才是生活的最终形态。
    林惊墨喉间涌动着淡淡的酸涩。
    ……
    周砚征提着东西到房间门口,就意识到林惊墨已经回来了。
    他曾在一本书上看过,等待所有的意义,都由见面那一瞬的心情所注解,开门后,看到林惊墨被他出现的身影点亮的双眼,周砚征深刻地理解了这句话。
    周砚征去了趟超市。
    他吃饭很对付,家里的厨具不多,想着林惊墨万一回来时还没吃饭,没法给她热菜,所以周砚征买了微波炉回来。
    事情原本到这里,就应该两个人吃完饭,然后各自处理要做的工作,随即他们搂在一起看部电影或者聊会儿天,非常完美的夜晚,可微波炉还没插上电,不速之客周妃大驾光临。
    大晚上,孤男寡女在一个房间,周妃是不着调,但不是白痴,林惊墨看到猫眼里她的脸,立刻跑去厨房问周砚征的意见。
    周砚征也没想到周妃忽然会来,上次他已经警告过她,不准再不经同意就跑来他家,看来周妃一如既往的当成耳边风。
    “不理她。”周砚征把微波炉插头安装好,领着林惊墨回餐吧旁边:“她按了一会儿没人开,自己就走了。”
    到底是他小姑姑,而且,林惊墨看得出周妃对周砚征的关心和在意,瞥了一眼门外,呐呐道:“会不会不太好?”
    周砚征沉默着,门外,周妃的叫喊格外清晰。
    “周砚征,我知道你在里面,开门啊,你家灯还开着呢!你怎么这么对姑姑?你忘了你小时候谁给你买糖吃?你生病谁带你去看医生?你现在长大了翻脸不认人?”
    呵,他小时候才两岁,周妃早恋,男朋友给她买的大盒冰激淋她吃不完,又觉得是男朋友的心意不想浪费,把大半盒的冰激淋都哄着周砚征吃掉,搞得周砚征发烧,她不敢跟大哥和嫂子说,所以才偷偷带着周砚征去医院看病。
    还好意思提。
    “好啊,你不开门是吧!我还去找隔壁的小美女,我看你好意思嘛,三番两次麻烦人家,你是不是喜欢人家,我看就是,上次你还偷看她,她可是你们学校的学生,你行啊你,玩师生恋是吧!”
    这下,林惊墨抿起笑,揶揄地看向耳根红透的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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