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漫长岁月里,父母不在身边时,陪伴他的家人。
它会每天早上爬上他的床舔他的脸,撒娇软糯发出“喵”叫声,写作业时会用小脑袋蹭他的手,横成一坨打滚,还会在他回家时冲上来朝他身上爬。
可赫尔墨斯,是被凌虐致死的。
无论如何,他要给赫尔墨斯一个公道。
余秋秋抿唇,犹豫了一下:“就……在余夏房间的窗户外……那天,她带她朋友在后院玩儿……”
“她和她朋友*。”秦孑咬牙切齿,五指握紧,指甲潜入掌心传来阵阵疼痛感。
那一瞬间,甚至不需要任何解释他就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余夏等人杀害了赫尔墨斯。
就因为,余夏讨厌他,顾凉讨厌他……
她们都讨厌他,所以就把怒火给发在了赫尔墨斯身上。
从那时开始,秦孑再也没给过余夏好脸色,狠话说得要多决绝有多决绝。
而对将赫尔墨斯尸体抱回来的余秋秋,又亲手一起堆砌起坟堆的余秋秋,他改换了另一种态度。
看着余秋秋,他就忍不住想起赫尔墨斯,就会不断用恶毒的词语去形容余夏。
而这些糟糕透顶的词语,又被余秋秋的温柔善良对比。
于是,他宁愿将所有的宠爱一并给了余秋秋。
如果没有意外,他会在余夏毕业时摆脱掉一纸婚约。
事实上,他也摆脱了,只是不是用想象中的方式。
而是,秦家突如其来的破产。
余秦两家家长如他所料坐在桌上,没太多言语就将这桩婚约给解除了。
那是,他一生唯一一次支持这桩联姻。
紧接着,秦家江河日下,他担负起巨额的债务,从A大辍学率先杀入了娱乐圈。
圈子里,对秦家的遭遇或冷眼旁观,或是低声唏嘘,或感叹或怜悯,不少人落井下石,就是没雪中送炭。
为了拉资源,他陪酒,陪吃陪喝,沦落为自己最瞧不起那种人。
可他没想到,在包厢被人灌醉,即将被带走的时候,余夏会砸了酒杯,就像当年冲他撂狠话一样,冲那群大腹便便的暴发户们撂狠话。
——这是我余夏的未婚夫,我余夏罩的。
——谁敢欺负他,尽管试试。
这对秦孑来说,比要了他的命还难受,尊严被死死踩在脚下,忍受着折辱却又无力反驳。
在余夏拿出那份协议,硬是逼迫他妥协,跟她在一起时。
秦孑签字那瞬间觉得:余夏,原来那么喜欢他。
不然,谁都不愿意接的烫手山芋,她拽在手里做什么?
那一年,余夏十八岁。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玩儿禁锢梗,实在让他大开眼界。
不过,那时候他顾不得那么多了。
后来,为验证这个结论,在咨询了恋爱经验丰富的言颂后,他专程做过不少试验。
譬如:余夏待他是完全放养式,不在乎他归不归公寓,甚至也不强迫他亲亲抱抱举高高。
言颂说:爱一个人,会变得小心翼翼,但她肯定想你。
又譬如:他勉为其难履行合约内容亲一下余夏,被余夏一脚踹开,慌张的以“主人宠物”关系了结,辩驳时眼神躲躲闪闪。
言颂说:你不爱她,她再爱你,亲她都是羞辱她,谁乐意啊?
可偏偏,他又会在空闲时回公寓,心里一边不乐意,又一边做饭做家务。
不高兴,不开心,又不想走。
为了当好“宠物”,他刷了不同版本的电视剧《宠物情人》,扮演了一段时间的“宠物”,被余夏踹了好几脚。
他迄今还记得*,他存了逗弄和恶作剧的心思潜伏在余夏房间,在余夏睡觉的时候扑倒在她身上,鼻尖萦绕着少女洗澡后沐浴露的浅淡香气,距离只一掌之隔。
心跳声砰砰砰跳得厉害,他的视线不受控制的落在她的薄唇上。
脑海里骤然闪过一个声音:余夏,长大了。
在那个瞬间,他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旖旎心思,长久以来压抑的情感在那一瞬间得到了解答。
下一刻,余夏迷迷糊糊的掀开眼睛,吓得一下子将他给踹开了。
秦孑被踹下床,恶作剧宣告失败,他灿然一笑道:“宠物不是要□□么?!我可以的!”
“你怎么不去睡那边狗窝!”余夏拽起枕头跳下床进攻猛烈,拿枕头砸他,顺带还踹了他两脚。
秦孑跑得快冲进卧室反锁了门,扑倒在床上,将头埋在枕头里哀嚎了好几声:“绝对是美色误人!美色误我!”
为此,他又跑去缅怀了好几遍赫尔墨斯。
可他又不得不承认,他输给了余夏。
秦孑到现在还记得,夏之荷带着拿着导盲棍的余秋秋坐在沙发上,余秋秋扑簌簌默无声息的抹眼泪,在搁杯子时不小心将杯子凌空摔了下去。
“哐当——”一声,玻璃杯摔成了碎片。
余秋秋,瞎了。
在她风头正盛,在华国娱乐圈如火如荼的当口。
夏之荷满面愁容,倒出了原委,央他将余夏约出来与秋秋好好谈谈,希望能将事情给掰扯开。
姐妹,哪儿有隔夜仇。
秦孑,应了。
是他做过最错误的抉择,以至于后来的日日夜夜都在自责和忏悔中度过。
那天,是他人生中最绝望晦暗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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