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去绾绾家玩过,见过绾绾她妈,四十多岁的人保养得跟二十多岁一样,一言一行都很有女人味,一根白头发和皱纹都找不出来。
她妈比绾绾她妈还要小两岁,因生活操劳,黑眼圈、眼袋、鱼尾纹早早出现,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多岁。
这都是因为周爸炒股!
周红愤愤地咬了口奶黄包,转头去卫生间。
卫生间的门一推开,她就看到周爸赤条条地躺在浴缸里,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下巴已经碰到浴缸里的水了。
她下意识地想喊周爸起来,忽地想起她做作业时周爸在客厅的无休止谩骂,动作更轻地退了出去,关上了门,把奶黄包端回房间,咔哒一下锁好门。
周红做了一张卷子,一对答案,错了很多,远远不是她平时的水准。
五点左右,周妈回来了。
她轻手轻脚地进入厨房做早饭,做完以后敲周红房间的门,“红红,你该起来背英语单词练习听力了。”
“嗯。”周红应了一声,脑子因熬夜和睡眠不足变得有些浆糊,转得很慢。
突然间,卫生间传来一阵极高分贝的尖叫,“啊——”
声音之凄厉和恐惧,直接把周红给吓清醒了,鞋子都没穿就跑了出去,看到周妈吓瘫在卫生间门口。
心里“咯噔”一声,周红知道发生了什么,她赤着脚跑过去,还没到门口就被反应过来的周妈捂住眼睛推回房里。
“红红乖,别看。”周妈的声音在发抖,捂着周红眼睛的手也在抖,她很害怕,母亲的本能令她先选择保护女儿。
“妈,发生什么事了?”周红明知故问。
“你爸,你爸,出,出事了。”周妈磕磕巴巴地说着,“红红,你今天的早饭就在外面吃吧,赶紧换完衣服出去。”
“妈,我……”
“出去!”周妈厉声喊道。
周红顺从地换了衣服,收拾书包,走了出去。
走出小区没多远,警车和警察匆匆赶来,周红笑了。
现实中的红姨也在笑,是那种分明做出了哭泣的表情,嘴角却不由自主上扬的笑,诡异又渗人。
听完三只学霸鬼的细细描述,三鬼使一妖惊呆了,“这是大义灭亲吗?”
女鬼:“她哥那次能算大义灭亲,她爸那次就是见死不救了。”
眼镜男鬼:“她哥想给她买皮鞋当生日礼物才去偷东西,可也是这次偷东西让她葬送了她哥这条性命。”
板寸男鬼:“她爸这个不好说,关门前我从门缝里看过去,发现她爸睁开了眼睛。”
“……!!!”
六鬼一妖深思许久,还是不太明白周爸到底是真的酒后泡澡意外死亡,还是成全了闺女的想法自杀的,齐齐看向苏云韶等她回答。
苏云韶摇头,沉声道:“不管是哪一种死法,确实不是红姨亲自动的手。”
第115章 苏爸知情
“没有亲自动手杀人, 也是可以判处杀人罪的。”前律师阮玫为小伙伴们科普法律常识。
杀人可分为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等多种类型。
故意杀人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前者很好理解,后者说的是明知会有什么危害性的后果,依旧选择了放任。
完全符合红姨当年明知不叫醒周爸他就有可能溺死的前提下, 还是选择了不作为的行为。
可是考虑到两人之间的亲生父女关系, 是应该做能够做却没做的情况,周红会被判故意杀人罪, 而不是间接故意杀人罪。
苏云韶和当过人的鬼们很好理解, 刚刚做人的桃夭就不行了:“红姨这种情况不算是见死不救吗?怎么变成故意杀人了?”
“今天换成除警察、消防员、军人之外的一般陌生人遇到这种情况见死不救,不具有法律责任, 但周红是周爸的女儿, 丈夫妻子子女对家人见死不救是要判故意杀人罪的。”
考虑到桃夭比较难以理解人类的某些想法和行为,阮玫举了个现实的例子, “之前有个丈夫亲眼看着妻子喝农药自杀,没有阻止,妻子死亡,后来被判处了故意杀人罪。”
桃夭的小肉脸上满是纠结, 人类真的好难懂。
苏云韶:“你不懂也没事。”
反正桃夭肯定不会去做那一类负有特定救人义务的工作,而且他要是真的有妻子子女了, 也不可能见死不救。
桃夭分分钟放弃理解的过程, 跳到最终结果:“也就是说, 如果红姨的事暴露出来,她是要坐牢的是吗?”
阮玫:“是, 但没有证据。”
“等等, 红姨那时候才十七岁,未成年啊。”葛月提醒道,“不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阮玫:“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 也是要付刑事责任的。”
苏云韶:“玄门办事一是一,二是二,未成年一样要负责。”否则小鬼杀人不用负责任,那世间还不乱套了?
大家总结了一下情况,觉得这件事后续可能会有反转,先不急着下定论。
一来,周爸是睁开过眼睛的,二来,周红没看到周爸在浴缸溺死的真正现场。
三只学霸鬼跃跃欲试:“学妹,还要再去一次吗?”
苏云韶摇头:“不用了。”
红姨做的那两个梦,已经是她的视角所能看到的大部分事实,她不知道周爸具体怎么死的,做多少次梦都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