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时,天已经全黑了。有那么一瞬间,陆明臣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姓谁名谁,处于一种巨大的空洞和茫然中,一切都是虚无,而他就是虚无本身。
静悄悄躺了一阵,意识才缓慢回归。他开了手机,已经是下班时间,接踵而至的还有无数条信息和电话记录。
他把黎阅的通讯忽视掉,给两通工作上的来电回了话,接着给宋书华打了个电话。
“书华,公司临时要出趟差,今晚就走,和你说一声。”
“出几天啊?”
“五天……”话说出口来,不知道是不是这种糟糕的时候,从丈夫熟悉温柔的声音里得到了些许安慰,“我尽量三天回来。”
“好,你在外边照顾好自己,饮食方面多注意,出门在外犯胃疼很遭罪。”
这一刻,一点内疚又翻了出来,微波一样在他胸口荡开,让他顿了顿。
“嗯,我知道了,你在家也是。”
挂断电话,他再次长舒一口气。可能是睡过一觉的原因,情绪比从公寓出来好了不少。这三五天,只好先暂时住在酒店了。
第3章 纪念日
进入十二月,公司格外忙一些。直到定时提醒跳出来,陆明臣才想起他欠宋书华一个结婚纪念日礼物。
下班后,驱车来到店里,当他再次拿到那个同型号的手镯后,突然变了想法。用送过情人的礼物送自己丈夫,怎么都不合适,就让柜员重新介绍。
项链、手镯、戒指、袖扣……陆明臣翻来覆去没找到合适的。
他想着宋书华的模样,从头到脚,除了他们的婚戒,什么都不佩戴,连衣服都从来不穿明丽的颜色。
初见时,他被对方那种静雅的气质吸引,看得久了,难免觉得对方素净得有些土气。
他又换了好几家店,边看边选,无知无觉中,天色晚了。
路过一家珠宝店,他突然被玻璃展示柜里的耳钉吸引,恍惚记起,宋书华是有耳洞的,只是他好像从来没有戴过耳钉。莫名地,陆明臣想象着那只圆润的耳垂,如果戴上耳钉应该是好看的。
只是这边柜台里都是女士耳钉,他只得又找了一家可以做男士钻石耳钉的店,定做了两只。
等把这件事搞定,天已经黑下来了。
到十二号那天,陆明臣把一些不那么紧急的工作推迟到第二天,下午提前走了。
他先驱车去珠宝店取定做的耳钉。既然是纪念日,也已经定做了礼物,不在外就餐反而显得奇怪。他给自己助理打了个电话,让对方帮他定了一家餐厅。
推开家门,陆明臣先看到请的家政无所事事坐在他家沙发上。
正是工作时间,家政一见雇主回来,紧张得立马站起来,手足无措地解释。陆明臣看了一眼亮着灯的厨房,把外衣挂在衣架上,让家政先回去了。
他拉开厨房门,宋书华系着围裙,正低头切菜。这时间看见自己丈夫有点诧异:“今天回这么早啊,饭还要等一会儿,你先去休息。”
“别做饭了,我在餐厅订了位置。”
宋书华看了一眼准备得七七八八的料理台,嘟囔一句:“很快就好了。”
“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男人低下头,像是做错了事:“没忘。”
陆明臣扫了一眼料理台,比平时的菜式丰盛了不少,也都是他喜欢吃的,心里突然软了软。
这些年来,他虽从未在男人身上感受过和情人之间的那种激情和热恋,但除此之外,对方也把所有都给了他。或许有的人生性如此,温吞冷淡,没有那种如火般的热情。
纵然他是所谓的“成功人士”,也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办到,更没法让两种互相抵触的特质共存在一个人身上。他挑不出丈夫的错处,唯一错的也许是自己的不满足。人怎么可能什么想要的都得到呢,到了这岁数也该想明白这些。
既然现在正好和外面那些断了干净,他也不打算再找了。想来自己也冷落、亏欠了丈夫不少,未来的日子还是不要再折腾了。
他瞬间做出了这个决定,连看待男人的眼神都温柔了几分。他揽了一把男人的腰:“洗洗手,去换身衣服,我们有时间没一起在外边吃饭了。”
“可是这些菜……”
“扔了也没几个钱。”陆明臣有点不耐烦,想到自己才下的决心,语气又软了软,“我来收拾,放冰箱明天吃也行。”
许是看他快要发火,宋书华赶紧洗干净手,去换衣服。
很快,宋书华换了衣服出来。
黑色贴身的高领羊绒衫配深蓝的牛仔裤,外面是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和一双棕色软皮低帮靴。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了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的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的脖子和雪白的皮肤。
大衣下的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一种温柔清淡的气质。这种时候,他脸上的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一种俏皮而挑逗的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了解自己丈夫这一面,又一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一个这样的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明臣,走吧。”
“等我洗个澡。”
他身上的衣服穿了一整天,已经皱了。会议室进进出出的,沾染了各种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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