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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后传来压抑的哭腔。
    绯红走得更快了。
    她最爱的一家麻辣烫是一名退休的社畜开的,在十一点准时关门,营业多一分一秒都不行,所以她得走快点,赶上最后一趟。
    “别走!我让你他妈别走啊你听不懂人话吗!”
    戚厌刚学粗话,翻来覆去就这么一句,对绯红来说,根本没有震慑力。她的脊骨被人狠狠撞得向前,两只手臂又从后头伸出来,紧紧箍住她的肩膀,他喉咙仿佛含着玻璃碎片,“……救赎,什么意思,你说清楚,你说清楚啊!”
    大小姐偏头,那半边轮廓被霓虹光淹没,错乱又诡异。
    “戚厌,你想知道真相吗?”
    她靠近他。
    戚厌脸色发白。
    “真相就是——”
    她引诱着她,坠入更深的黑暗。
    “未来的你,付出了代价让我回到过去,所以关心你,保护你,都是我装的!怎么样,真相刺激不刺激哈哈哈!”
    他后退一步,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如同遇见了洪水猛兽。
    “我,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你不用明白。”大小姐环着胸,与他拉开了三米的距离,“你只需要知道,恭喜,你非常棒,你让我非常爽,还用完了我的耐心。从今以后,你爱怎么鬼混,爱怎么堕落,请便,我不会再管你了。”
    她毫不留恋,抽身而去。
    从这一天起,她消失在他的世界里。
    彻彻底底的。
    起先他以为这只是大小姐的欲擒故纵。
    对,欲擒故纵。
    大小姐是年级第一,双商至高,比他聪明多了,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如鱼得水般从容。她一定是想拿捏他,钓着,冷着,然后等着鱼儿受不住诱饵,主动咬钩,朝着她游过去。她就是这样的人,主动权从不离手。
    又或者说,她是在惩罚他,惩罚他不去上课,惩罚她不听她的话。
    戚厌自欺欺人地想着,她也许是想冷一冷他,教他认到错处,她就会回来的。
    她喜欢乖的男孩,是不是?
    那他就变乖。
    戚厌又重新把衬衫洗干净,纽扣端端正正地系到顶端,把规矩与严谨刻到骨子里。他会如她所愿,把每一根反骨都碾碎,把每一根血刺都藏好,他会叫她看见一个干净完美、斯文得体的男孩,哪怕是装,他也会装得最像。
    大小姐消失的第一年,正是戚厌的初三,他回到学校,备战中考,成绩出来后,轰动一时。
    戚厌以中考第一名的实力,考进了省重点高中,并且拿到了全额奖学金。
    他开始崭露头角。
    他不再是人们眼中那一丛阴暗的、潮湿的荆棘,他长成了一株高大挺拔的桦树,表象洁白优美,没有一丝缺陷,人们都说这个少年聪明、漂亮、正直、富有同情心,是造物主的天生偏爱。唯有戚厌明白,树木的内部早就被腐蚀一空,满地狼狈的粉屑。
    但他掩饰得很好,没有人发现。
    他得到了世人的称赞,是优秀的,乖巧的,赏心悦目的生物。
    她应该会喜欢的。
    他等她回来。
    她怎么还不回来?
    戚厌从初三等到了高三,他不耐烦了,渐渐走进了一个狭窄偏僻的世界。
    高三下学期,金家爆出丑闻,宣布破产,金父因偷税坐牢三年。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男人满脸沧桑,自女儿失踪之后,他就把戚厌看成了自己的接班人,非常注重栽培他的成长,几乎可以说是,在他身上投注了所有的心血。
    戚厌是他最得意的作品。
    他被押走的那一天,金父将一些提早转移走的资产都交给了戚厌,言明等他出狱之后,父子俩东山再起。
    “父子?”
    那漂亮高大的少年不知为何,反复咀嚼着这个词语。
    金父热切地说,“你好好读书,不要受这点影响,等我从那里出来,咱爷俩就好好聚一聚,到时候请一些亲人,正式把你认了,你日后就是我金茂的儿子了。”
    少年清冷犀利,罕见笑了一下,他依然穿着纤尘不染的衬衫,光影落到他的脚边,似镀了一层金边,斯文又稳重。
    他清晰咬字,“可是怎么办,我只想当你的女婿。”
    金父愣了一下。
    戚厌压着低沉的语调,像是一部阴森的鬼片,“真可惜,她消失了,不然我就能当着您的面,把她欺负哭了。毕竟当年,我爸不也是这样被您这样的禽兽逼入绝境的?你们金家,都欠我的,父债女偿,天经地义不是么?”
    金父脸色惨白,转而大怒,“这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你个小兔崽子,你竟然算计老子!”
    戚厌被提着领子,打得鼻青脸肿,他只是无所谓扬了扬眉,甚至恶劣地说,“恭喜,您又能多蹲几天了。”
    金父被戚厌亲手送进了监狱。
    他顶着满脸的血,开心地笑了。
    这下她总该回来了吧?
    戚厌等了又等,等到金父入狱了半年,也没见到人。
    他一点也没有大仇得报的痛快。
    他开始永无止境地惶恐。
    她是不是真的走了?再也回不来了?救赎,她不是要救赎他吗,为什么要半途而废?戚厌把那积木系了绳子,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日日摩挲得都掉了色,像是一件经年的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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