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三十五章
    张远那几年,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在美国出差,没事儿干的时候就去找李欢欢,可能异国他乡,同胞见得少了,张远竟然对李欢欢生出了爱情的感觉。
    天啊。
    张远开始追李欢欢。
    我们一致认为这是严重的luan伦行为。
    你能想象初中同班、高中同校、大学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了,但每周都会见面的两人,毕业工作好几年后突然宣布要开始谈恋爱的感觉吗?
    我们从小到大、屎尿屁的荤素玩笑从来不忌,你能想象这样的两个人能在一起谈恋爱?
    为了阻止张远这种疯狂的想法,大伙儿轮流带他见女孩儿,希望他迷途知返。
    最后没辙了,碰到好点儿的男孩儿,我们也带他去见。
    张远通通没感觉。
    李欢欢倒无所谓。
    她虽然没答应,但也没明确拒绝张远,这与着名的李欢欢理论大相径庭——“凡我不接受的喜欢,对我都是一种侮辱。”
    “其实张远这人不坏,根正苗红又知根知底的,人是天真了点儿,可天真好打理啊。”有次李欢欢喝多了,算是酒后吐了真言。
    “那你俩……我是说,你对他有那种你原来老说的那种……”
    “你想问我爱不爱他?是不是?呵,怎么不爱?你们每一个我都爱,爱在心坎里,谁要敢寻你们一个不是,我头一个不答应。”
    “爱”这么俗的字眼,我就是说不出口,在李欢欢跟前提张远时说不出口。
    但竟然李欢欢都说了爱,那就是爱吧。
    他们开始成双成对的出现,包括李欢欢工作的场合,李欢欢回国后,专业技能提升不少,也不再为了钱胡乱接活儿,偶尔也出席个把行业研讨会,听的时候居多,发言则一定是全场掌声最多最响的那一个。
    张远永不嫌烦地接送陪同,真有事走不开,就托他爸的司机帮忙,车里预先备好一次性拖鞋——怕李欢欢高跟鞋穿久了腿酸。
    有天晚上,张远照例睡前跟李欢欢电话聊天,李欢欢随口说北京的冬天实在是闷人,到处灰突突一片,没有色彩。快半夜的时候,张远打电话让李欢欢下楼,打开后备箱,满满一车厢的各色花朵,张远不无自豪——“全北京城里还开着的花店的花全在这儿了。”
    李欢欢咯咯笑地随便抱了一束进怀里,剩下的让张远拉走。
    这么着得有半年吧,我们终于接受现实——确定他俩不是荷尔蒙作祟,张远眼底真有爱意。也就不再变着法带他去相亲了。
    他俩正式确定关系,是在去嘎啦之后。
    没错,就是那个世界叁大电影节之一的嘎啦电影节。
    李欢欢是被某个电影制作公司邀请去的,张远说那儿的生蚝不错,自己买了票也跟着去了,李欢欢头一次去法国,张远生怕把她弄丢了,左右不离地跟着,最后一天要离开的时候,天还没亮就敲李欢欢的房门要带她去海滩看日出,李欢欢本来兴致不大,可你永远无法拒绝一个想要带你看日出的邀请,就迷迷瞪瞪地由张远拉着到了海边,太阳一点影子都没有,倒是海滩上许多螃蟹爬来爬去,李欢欢蹦来跳去地捡了往海里扔,跑得汗流浃背,太阳渐渐要升起了,海面上的船像从万丈光芒里来,李欢欢站在浪花里手搭着凉棚看远方,这时远远走过来一个人,亚裔面孔,手里拿着打光板,张远立马双手圈住李欢欢的腰,拦她在身后,来人用中文说:“不好意思,麻烦两位,能不能稍微往那边一点?我们杂志正在抢片,这里刚好是背景。”
    张远要开口,李欢欢先说了话,“没问题。”说话间,默默走开了去。
    “谢谢啊,谢谢。我们一会儿就好。谢谢两位。”
    等待拍照的明星不是别人,正是老k.
    老k最后到底拿到了那个反派角色,并由此一举荣获国内多个电影节的最佳男配角奖,顺风顺水地转行入了电影业,事业再开一片天地。此次也是受戛纳邀请而来,李欢欢一早就知道。
    李欢欢不敢扭头过去看,怕看见什么,其实什么都没有,她没有戴隐形眼镜,什么也看不清楚。
    张远一直牵着她的手。
    回到酒店,李欢欢主动吻了张远,这是他们第一次接吻,李欢欢很难相信自己竟没有一丝悸动,过去那种眩晕沉溺的感觉好像只是在梦里出现过。
    顺理成章的,当晚他们住在了一起。
    张远很温柔,几乎不考虑自己的感受,李欢欢说累了的时候,马上停下来,抚摸她入睡。
    他俩领证的时候,谁也没通知,下午去的,领完民政局就关门了,俩人站在民政局外头的胡同口给我们群发了条消息——“我俩领证了啊。”
    那会儿天将黑未黑,收到消息时,我正在办公室里发邮件,抬头看着窗外满树金黄的银杏树,才惊觉,北京的秋天这么快就过去了。
    那天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
    据张远后来说,他本来想把结婚证的照片附在信息里发出去,捣鼓了半天没成功,李欢欢又赶着去旁边的饭馆吃火锅,张远觉得领证这天应该吃的正式一些,想找个西餐厅什么的,李欢欢觉得太麻烦,吃什么不是吃啊,俩人闹得有些不愉快,就匆匆发了条消息,发完还是陪李欢欢吃了火锅。
    婚后的李欢欢成了事业型女性,一心扑在事业上,很少再见她跟张远成双成对的出现。有次我俩出去喝酒,初夏的天气,我穿着高领衫,被她发现了脖子上草莓的秘密,她晃着五个手指头,说:“我跟张远结婚快一年,不超过5次。”
    “张远不行还是你不行?”
    “都不太行。”
    李欢欢说完哈哈大笑。
    那会儿我刚跟陆一行好上,俩人见面就只探索身体的秘密,完全无法理解这个都不太行是什么意思。
    李欢欢找不到共鸣,工作之余,闲来无事的时候,把她和张远的都不行,写成了半小说半自传的文字,匿名贴到了网上。
    一时之间,竟得到无数“我们也是”的回应。
    出版社嗅到苗头,找她出书,顺势又有制作公司找来,跟她商量版权的事儿。
    李欢欢询问张远的意见,张远表示除了不能署真名,其他一切听李欢欢的。
    “他竟然以为我会傻到用真名。”李欢欢的口气仿佛第一天才认识张远。
    最后书也没出成,版权也没卖,李欢欢忙起来,把这些都搁置了,倒是那个帖子,时不时仍有许多人在底下回应。
    临睡前,睡不着的时候,李欢欢会翻一翻。
    她和张远,从结婚起,就一直分房睡。
    张远睡觉前爱刷手机,李欢欢身边有人她就睡不着,他们都不太适应对方的生活方式。
    有限的几次同床,结束后,张远会抱着衣服回到自己的卧室去。
    日子说起来不可思议,可也并不难过,李欢欢和张远相处得很好,在一起的时候,总有说不完的话。
    不知道哪天开始,微信渐渐普及起来。
    某天,李欢欢收到一份好友添加消息——“老k.
    那会儿老有人假冒明星到处骗人,李欢欢随手回一个“我梁朝伟最烦老K”,就把对方给拒绝了。
    这事儿也没放在心上。
    又过了差不多小半年吧,李欢欢在朋友圈发了条措辞激烈的影评后,又收到一条好友添加的消息——“李欢欢,我是k.”
    能指名道姓地叫出她的名字,李欢欢通过了对方的请求,顺手翻了翻少得可怜的朋友圈,确信是老k本人无疑。
    加完后,俩人没说过话,只有一次,李欢欢喝得有点儿高了,躺在沙发上刷手机,正好看到老k发一条自己新工作室的图标,征求大家的意见,李欢欢随手按下几个字——“太繁琐了,没有辨识度。”
    隔了没多会儿,老k回复她——“才女,给点建议。”
    李欢欢趁兴又回——“知道了,我闭嘴。”
    不知道是喝酒喝地,还是别的什么,李欢欢觉得自己心跳快了叁倍,都有些心悸了,这种感觉,对一个已婚妇女来说,顶不道德。于是,没等看到老k的下一个回复,李欢欢将老k从通讯录里删除了。
    还好,老K也没再加过她。
    又过了没多久,她跟张远离婚了。就张远参加完他们高中百年校庆后。回来他俩谈了谈,觉得是时候和平分手了,毕竟,初恋值得尊重,每个人的初恋都值得尊重。
    李欢欢没去参加校庆,高中一百周年不参加,大学六十周年也不参加,“上学那会儿我就不待见他们,现在也不会变得更喜欢,我不喜欢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乌央乌央,把一年的讨厌都要用完了。”
    很难想象说出这种话来的李欢欢,当年是我们年级人缘最好的女生。
    李欢欢的离婚整得挺正式,散伙饭我们都参加了,这次遂了张远的意,找了家挺像样子的西餐厅,他俩分别带稿发了言,各自对一年婚姻中的美好和不足做了总结和反省,听得我们恍惚回到了初中那会儿每周叁的班会课,吃完饭大家又拉拉杂杂奔赴下一场,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总算卯归了卯归位,丁归了丁位。
    日子继续。
    话说那天李欢欢问我老k脖子上戴着什么后,也没继续往下说,我被陆一行一个电话叫走了,后来想起这事儿,专门找出老k的采访视频来看,发现什么也没有,脖子上光溜溜,跟大街上大多数正常男人一样。李欢欢自从干起了职业编剧的活儿后,就变得有些神神叨叨,走火入魔了一样。我早就见怪不怪了。
    那一阵,我跟陆一行搬新家,东西太多,陆一行自告奋勇先拉一部分书过去。你永远无法高估一个男人的大脑构造,陆一行拿27寸的旅行箱装书,叁趟后,箱子轱辘实在顶不住了,就地阵亡,陆一行看我脸色不好,当下拽着我跑商场里买了俩新的。可我心里的堵一点儿没少,那个黑色新秀丽的箱子跟了我10年,大一就开始用了,不知道承载过多少吃喝拉撒的使命,平常大伙儿出去玩儿、买东西,都是拿我这大箱子,自重轻,能装,更扛造。
    我找到当初买时的专卖店问人家能不能给换个轱辘,人说这种型号的箱子早就停产了,现在出的轱辘也不配套,扔了吧。
    我怎么可能扔掉!
    我把它拿到我爸妈家的阁楼上放了起来,跟我小时候那堆推车、叁轮车、陀螺什么的搁在一块儿。
    某个周六,特别早,我估计天都没亮,我妈给我来一电话,特神秘,说:“小舟啊,你那箱子里怎么还有东西?”
    “什么箱子?什么东西?”
    我妈自从退休后,换上了一种我称之为退休综合症的病,一天叁遍墩地,桌椅得擦五次,家里20年没动过的报章杂志什么的,全部拿出来重新整理过。
    眼下终于轮到了阁楼。
    “你上回拿回来那大箱子,轱辘坏掉那个。”
    “哦,那里头的东西都没什么用了,你扔掉吧。”
    “扔掉?里头还有块玉,你要扔掉?”
    一听到“有块玉”这叁个字,我立马清醒了,会不会是什么我没发现的传家宝啊?
    “什么玉?在哪儿放着的?我怎么没发现?”
    “我怎么知道你怎么没发现,不过看样子不值钱,地摊货。”
    鉴于我妈随手扔掉过一根24k纯金手链,我并不太相信她的判断,当下踹醒了陆一行。
    我俩急匆匆赶去我爸妈家。
    真的就是一块很普通的白色玉环,里头尽是棉絮,连挂着它的那根褪色的红绳,都在印证着它的普通。
    看着也不像陆一行会买的东西。
    “可能他们借箱子的时候,谁不小心落下的,没什么用。”
    话说回来,自从网络购物发达后,已经有好几年没人管我借过这个箱子了。
    搞笑的是,那玉环还用几张面巾纸包着的,看着挺小心翼翼。
    我随手将东西又塞回箱子里,陆一行问我:“你不问问他们?”
    “问谁?”
    “肯定是有谁不小心落下了,你问问他们。”
    “一看就没人在乎啊,有什么好问的。再待上几年,成古董了,看能不能多卖20块。”
    陆一行是外来者,跟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不算很熟,他冲我摇摇头,又说:“拍个照片问一下又不花很多时间。”
    这是我爱陆一行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