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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之名
    如梦令·两相欢 作者:竹修

    以父之名

    如梦令·两相欢 作者:竹修

    以父之名

    你们有一个坟

    那里不拥挤

    ———保罗·策兰《死亡赋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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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等待一个契机。

    一个复仇的契机。

    如此虔诚,如此衷心,如此沉默,如此盼望。

    连我自己也不禁怀疑,身上流淌的血是不是早已变成黑色。

    那天回家,就发现有两台黑色的桑塔纳一直尾随着自己,没有牌照。

    “这么不入流的手段都使出来了?”我不由冷笑道。

    律师这一行我做了近十年,手上经过的案子无数,胜诉极多却没有一点名气。

    为什么?

    因为我是洗钱的。

    用行话来讲,就是放马收马。高利贷,地下庄,人头费···所有黑金都得弄干净了才能放心吃进去。

    谁来做明细,谁来搅混水,谁来背黑锅?

    ——永远,都只会是没权没势的灰在拼死拼活。

    洗了那么多年都未进过班房,我几乎是业内的头号人物。

    “小伍是个读书人,我信的过!”

    甄老爷子就是这么说的,他也的确这么做了,所以将甄妮嫁给了我。

    陪他打高尔夫,他拍拍我的肩膀,热情道:“从此以后你就该喊我daddy了,我甄世雄可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把她嫁给了你,就是把甄氏的产业嫁给了你。好好对待啊!”

    我不稀罕。

    我想要的,从来就不是这些。

    “我一点都不like你,也不会烦住你,但你不要指意可以干涉我!”

    面对这个表面穿得像名门淑女,背地却比跑钟妹还要“贪食”的slut,我表现得如纯洁无害的羔羊,连连点头,她满意微笑。

    甄妮隔三差五就从猎场带回几个玩伴,大家都是出来蒲的,一向玩得很开。我这里永远有克虏伯香槟同葡挞招呼这群王八蛋,于是他们都说:“甄妮的先生好好人。”

    有次他们嗑药high过头,将我书房里的水晶框中[黄金宝贝]摔得粉碎,在香港,集邮的爱好者多,但是集贝壳的,少之又少。

    多好的黄金贝···天然圆润,似一枚鸭蛋,就这么香消玉殒了。

    这个世界是不是太过腌臜,以至于容不得任何美好的存在?

    见我不动声色,她男友反而慌了,平日窜到死的二世祖,此时也赔笑认罪。

    “还好匠格那只龙贝没事···”我转过头对这个软蛋温柔说道,他立时大松一口气。

    甄妮定定看着我,抱着手臂冷笑着。突然她走上前来,打开玻璃柜子,拿出那只火红色的珍宝,狠狠往地上一摔!

    “啪”的一声,连菲佣都碰不得的[海荣光]成了粉渣子,她却兀自高兴地拍住男友肩膀,尖声道:“——你看,就算摔了这龙贝也不会有事!你惊甚么?”

    那人悄悄揣测着我的表情,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

    “抱歉伍生,jenny是开玩笑的,你不要误会!”她的女友helen连忙开解道。

    我知道这个人,甄世雄的秘书,甄妮的保姆,长相平凡,学历出众,我的法定妻子每晚血拼大购物时永远是她开车提东西,辛苦送回家来,醉酒不夜归时也是她打来电话通知,故面色即时恢复和气,对helen轻轻摇了摇头,便回自己房间了。

    “不用劳气跟他say sorry!”甄妮不满道:“他不过是我daddy的一条狗而已。”

    在我关门的那一霎,我的嘴角不可抑制地泄出一丝笑意

    说的没错,但露了一个重点。

    ——我,可是条会咬人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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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深水湾,便看见远离市区的一大片碧海蓝天,安详宁静,一路上郁郁葱葱,鸟语花香。

    看来有钱还是好的,能够垄断好的资源。

    “老公!”一见是我,甄妮便迎了出来,穿着一身大红绸子的长衫,上面罩着银狐裘,齐平膝盖,双开叉的下摆,愈发显出她继承自美国母亲的好身材。

    平日里她只爱抱怨旗袍的领子又大又硬,顶着难受。如今却故意弄这一身打扮。

    我只微笑,露出欣赏的眼神,她立即眉开眼笑。

    如今甄老爷子倒台了,户头冻结,就知道来找我了?

    我心中暗暗不屑。

    这个女人跟她的外表一样愚蠢,你本不知道是谁把你了不起的daddy弄去蹲铁牢的。

    doltish whore.

    她拉我去她房里,我停步在门前不愿再走进去,由于滥交屋子里弥漫着类似**屁股般恶心下作的味道,甚至连甄妮身上似乎也有这种咸湿气,蒂婀丽思慕这么好的香水都盖不住,哼,她本不配铃兰同鸢尾。连helen都晓得冬天要用淡一点的dioris□o。

    我咳嗽几声,捂住口鼻道:“车子准备好了。”她闻言即随我一同出门,真是今时不同往日,她欲挽我的手,却被我机灵地闪开。

    甄妮拉开副驾驶的门,却发现一妙龄女子已坐在上面,她惊呼道:“helen?你点解在这里!”

    这一刻,我露出真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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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扳倒甄世雄还是很难,他已收买好一切,即使卷宗齐全,人证突然转口,这案子也做不下去了。

    这个世上,真是谁也不可以相信!

    我怔怔望着那个受害者亲属,他的亲人被甄世雄毁了一辈子,他却可以只为了200万就不管不顾了。

    200万?区区200万,不过是去年甄妮到新加坡赌城玩两天的旅行开销而已。

    那个helen,只是请她吃了几餐饭就上我的裆部,平日对甄妮言听计从,讲起甄家黑幕来却添油加醋,证物方面有她一半功劳。

    人心,果然是最脆弱的东西。

    那么亲情呢?

    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梦见过那个人了。

    “我儿子是大学生!”

    “烂赌辉,你又吹水了!”

    那个人的朋友说,他每天都喝得醉醺醺,再去搓牌,见人就吹嘘这一句话。

    妈妈因为恨他不顾家,在我7岁那年便同他分居,她是个本分的超市售货员,她只想安安乐乐过一辈子。

    我14岁那年与同学一起踩脚踏车去飞鹅山玩,经过记忆中的那条小道,便再也走不动了。

    那日在松林里,夏日的阳光晃得我眼睛都疼了,我突然对灵儿说道:“我跟你讲个笑话好不好?”

    她啜着烤茶,点了点头,沫给她的嘴唇上一圈白泡。

    我却先笑开了,她疑惑地望着我,我伸手擦掉她脸上的白沫,说道:“有个男孩子,十四岁的暑假,跟同学一起骑车乱逛···”

    “···七兜八转,他就来到一个巷口,就发现——咦,这不是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吗?可惜已经太久了,他记不清他爸爸究竟住哪里了···”

    那天的阳光也很刺眼,白花花的,将水泥地照得雪亮。

    那个男孩子胆怯地,试探地走过一家又一家,却本不知方向,跟没头苍蝇那般瞎转。

    “···突然有人骂道:你干什么!···”

    男孩支吾说:“我···我找我爸爸···”

    “讲大话!我留心一个下午,八成是多手多脚的扒手!”

    那个男人一掌打了过来,打得他眼冒金星,打得他全身的血都凉了下来。

    他一直是优等生,家境平常但母亲也从不违逆他的要求,应有竟有,第一次被拒绝,第一次被冤枉,第一次被轻视···那么多的第一次,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炎热的夏天,这个傻子却像浸在冰水里一般。

    好冷。

    真的好冷。

    “···男人喊道:‘滚!即刻给我滚!’

    其他街坊也说:‘以家的后生仔,一个二个不学好···’

    ···那个傻子踉踉跄跄地爬回车座,骑出六七里,到了没人的地方,才嗬的一声干嚎,却怎么也哭不出来了···”

    灵儿放下了茶杯,定定地注视着我的眼睛。

    她的眸子本就生得黑,在白晃晃的日光下显得亮亮的,跟钻石一般回转着无限光芒。

    她认真地说:“这人不是傻子。”

    我心里猛然被注入一股暖流。

    在那一刻,几乎要惊呼出声来。

    那个十四岁的少年未落的眼泪,霎时蓄上了我的心头。

    好像,获得了某种救赎一样。

    被原谅了。

    那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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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世雄得意的笑容,让我的眼睛瞬时间变得通红。

    那个人在我被港大录取之后,曾经出现过我家里。他呵呵地傻笑着,手都不知该放在那里。

    妈妈已经有伴了,因为他推了约会,面色不善地招呼着。

    我别过头,一直不肯看他。

    临走时送他去车站,他贼眉鼠眼地瞄了四周,将一信封塞给我:“不够再要!你爸爸近来手气好,钱有的是!”

    我冷冷道:“你不是我爸爸。”

    他万分尴尬,眼中闪过一丝受伤,这让我心中产生一阵快意。

    于是我嘴角一勾,继续不屑道:“孙先生才是养我和妈妈的人,他开保健品公司,有两台平治。”

    车来了,他逃也似的奔了过去,在那一刻我觉得他真的好可怜。

    这个想法让我恼怒,觉得自己立场不坚,狠狠踢了垃圾桶一脚。

    如果我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我绝对不会说这些话。

    年少的我只会用迁怒来表示在乎。

    人一旦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不该这么做,不该这么说,不该这么想的时候,事态往往都已经鞭长莫及了。

    只有真正失去了才会觉悟。

    后悔莫及,就是专门形容这种心情的词汇吧?

    我后悔莫及。

    他替甄世雄做事,顶了上头的罪,进了班房,两年后割腕自杀了。

    我恨甄世雄,我更恨我自己。他充其量不过是骆驼上的最后一稻草,我才是真凶。

    案件审理到了半路,结局却已经很明显了。

    观众席中死者的儿子才十七岁,此时不可抑制地痛苦起来,对着甄世雄破口大骂。

    下场是立刻被人封住口,带了出去。

    那群法警里都有甄氏的人,我瞧见他狠狠踢了那个少年的腰侧。

    那又怎么样?不会受到追究的。

    “自寻死路!”

    甄世雄得意地向身旁的律师道。

    中途休息时,我走过去伸出手来向他表示祝贺。

    他大手一览,十分得意,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忽然停住了。

    因为,我在他心脏处狠狠扎了一刀。

    viox,尼龙刀柄,很廉价,都已经生锈了。

    这是那个人送个我的大学礼物,足足在我身边呆了16年。

    这16年来,这把刀都深深地扎我的心窝子,让我寝食难安,痛得我生不如死。

    不过,从今晚开始,它应该可以得到安息了。

    当甄世雄倒下去那一刻 ,他直直看着我的眼睛。

    死不瞑目吗?

    怎么也想不到我会这么做吧?

    “抱歉,甄先生···”

    微笑着对着他解释道:“我的爸爸,是伍清辉···”

    没错,我的父亲,从来就只有他一个。

    听见这个名字,甄世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和迟疑。

    也是,他不需要用心去记一个小喽啰,那不过是他满手血腥走出来的路上一块不起眼的垫脚石罢了。

    人在临死之前,挣扎求生的表情,跟野兽没有两样。

    身旁一阵骚动和尖叫,我却觉得心里很安静。

    见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我便将刀径直□自己的颈脖。

    够狠,够快,动脉一割,血管一破,直飙十二英尺高,溅了甄妮一脸。

    她“哇”的大叫出声。

    意识模糊的时候,我仿佛又看见那个人对着我呵呵傻笑。

    眼泪一滴滴掉在逐渐冰冷僵硬的脸上,那么烫,是helen抱着我痛哭。

    真是奇怪,到了这个时候,只有她一人为我哭泣。

    但我这一辈子都没有爱过她。

    一秒钟都没有。

    我努力吐出几个字,她急急凑过耳朵来。

    “···爸爸···”

    爸爸,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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