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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玫瑰 第124节
    沈厌想跟着她,“我们一起……”
    温书梨的脚步已经渐行渐远,后退着路挥手,“马上马上,手机联系啊。”
    中午,暖阳正烈。
    游客行人吃饭的高峰期,人头攒动、比肩接踵,好在有手机这个高科技,不然真的会迷路或者找不到人。
    “啊对不起对不起。”一个中年女人不小心撞到了温书梨。她一手拿着手机,脚步没停,匆匆道歉后就赶忙离开了。
    温书梨被撞得身子一倾,别在栗棕发间的法兰西发夹不经意掉在离自己五米远的位置。听到女人的道歉,她没有计较这么多,低身找发夹。
    奈何路上人流密集,小小的发夹无辜地躺在地面中间,在众多行人来回穿梭的脚步中损伤。
    “麻烦不要踩。”温书梨细眉紧蹙,只想快点捡起发夹。
    这是阿厌刚给她买的,她很宝贝。
    可往往事实就是不尽人意,或者说,老天捉弄你。
    没过几秒,只听“咔嚓”一声,玫瑰发夹被陌生人重力一踩,断裂分开。等温书梨重新捡起发夹的时候,碎得不成样子,宛若固体雪花。
    不容她伤心,一道机械低沉的声音响起:“温小姐,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抬眸看,是两位不认识的陌生男人。
    ……
    两位保镖带着温书梨进了一间冷清的咖啡馆。
    入门,店内光源黯淡,气氛有些压抑,几乎没有客人。
    “温小姐,请。”左边保镖伸手,“请”的姿势,语调冷淡,“沈先生正在等你。”
    沈先生?
    听到这个称呼,温书梨呼吸一顿,心底泛起丝丝缕缕的不安,她可以猜到对方是谁。
    但温书梨想不通,沈埕为什么会找她?
    难不成真的和狗血电视剧的情节一样?给她五百万支票让她离开他儿子?
    事实证明差不了多少。
    咖啡厅的中央位置,尽管男人坐着,仍然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那双漠然的眼睛好像看任何人、任何物都没有温度。
    温书梨落座,还没想好该说什么。
    沈埕冷然开口:“温小姐,我们之前在医院见过,我想,你应该没有忘记我是谁。”
    他是谁,温书梨想忘却不能忘。
    但毕竟辈分上面压一头,她保持淡定,语速缓缓:“沈先生,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情?”
    男人经商多年,遇到职场上的圆滑老狐狸拐弯抹角相互试探,但眼前只不过是一位刚成年不久、还未进入勾心社会的小姑娘,目的直接些,不必多加遮掩。
    沈埕低眼,转动无名指尾价值不菲的银戒,淡笑道:“你别那么紧张,我的确有事情找你。”
    而后,他向后靠,跷起二郎腿,俨然一副精明且势在必得的姿态。
    “沈厌,我的儿子,沈家长子。”他不像介绍,更像是一种反抗不了的压迫,“也是瑞墨公司的继承人,他不应该找一个普通女孩作为伴侣。婚姻以利益为前提,你的家庭背景单薄,父母虽在知名企业旗下,但到底不是最高层。”
    沈埕定义的最高层,即为最强者,站于顶端管理万千职工。
    暗示在表达:你没有我值得利用的地方。
    最后,男人语气笃定、不容置疑:“所以,我不认为你们在一起会有好的结果。”
    明白了,温书梨全都明白了。
    沈埕这是要让他们分手,而且,暗中调查过她。
    前几天的京城号码不是熟人,也不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极大可能是沈埕。
    温书梨垂下长睫,倏然,她笑了。
    笑什么?笑自己的勇气变强?有一天能和眼前这位大人物对峙?
    也许是的。
    即使对方向她步步施压,她的傲骨仍旧不屈,与男人正面对视,琥珀瞳仁渗着冷意,一针见血地戳破:“沈先生,您是在利用阿厌吗?”
    沈埕手部动作一顿,银戒停止转动,不明的神情说不清是刺中他的心事,还是伪装皮囊、强迫自己表现得处之泰然。
    温书梨思路逐一分析,声线不疾不徐:“我不否认您在京城的地位,您权利至高无上,但却不能操纵一切。”
    瑞墨公司老总,说出一个姓氏足够骇人听闻,更何况公司根系庞大,且排名世界前列。
    “‘继承人’,这三个字在我看来有点讽刺,它更像替代的傀儡。”她抬眸,眼神坚定,“您口口声声说继承人,但您有真正关心过阿厌吗?作为他的亲人,把他一个人丢在云夏不管不顾,失去了至亲后,他怎么过来的?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这些,您应该想不到吧?”
    沈埕怎么能想到,他比谁都要冷血,在他眼里,利益就是一切。
    温书梨继续说:“您是对阿厌母亲的愧疚,在得知他在京城,得知他还恨你的事实,想借此缓和一下父子关系,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当初为什么不管他?现在反倒过来关心他,不是利用是什么?”
    须臾,她一字一顿道:“阿厌不是您招之即去挥之既来的附属品,他只是他。”
    沈厌只是沈厌。
    寂静,极致的寂静,针落有声。
    沈埕微地勾唇,寡淡的眼底闪过一丝笑意。
    “其次,我不觉得我是普通人,也不觉得‘婚姻以利益为前提’这句话是对的。”温书梨是清醒的,也足够自信,“可以这么说,利益在爱情面前,爱情大于利益。”
    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是被她或他的闪光点所吸引,慢慢转化为对彼此的坚定与不移。
    一大段话说出来,温书梨缓神,坚定自我:“我不会和阿厌分手。”
    言语脱口,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被人泼了冷水。
    真实地泼冷水。
    泼水动作毫无预兆,温书梨来不及闪躲,只能下意识闭紧双眼承受。
    冰水,温度低寒,触碰白肤之际,她只感受到了最为真实直观的刺痛,蚀骨的疼。漂亮的栗棕色长发也被染湿,柳枝似的睫羽尾端挂有将落不落的小水珠,摇摇欲坠,连同她的心也是。
    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句话被泼了冷水,但,温书梨不后悔。
    她不会和沈厌分手,永远不会。
    “温小姐,请你注意你的一言一行。”
    出声的是保镖,泼水的始作俑者也是他。
    玻璃杯攥在手里,那好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杯子,更像斩断她和他情感的利刃。
    温书梨再次笑出声,这句话的意思是让她一定要和沈厌分手吗?
    做梦。
    凭什么?这不公平。
    正当她站起身,咖啡店的正门“砰——”的一声破开,声音震动如雷,波动范围极广,嵌入门框中的玻璃好像下一秒便要碎裂。
    温书梨回头,不是别人,是沈厌。
    见此情景,少年偏头哂笑,脱下外套随意丢往一边,两三步走向保镖,戾气化成的力量汇聚如汹涌波涛,继而硬拳一挥,正中保镖侧脸。
    力气大惯性也大,保镖被猝不及防的击打站不住身子,径自倒向后方。霎时间,桌椅倾斜倒落,擦撞地面发出接二连三碰撞的声响,密密匝匝的,没有规律。
    不给人反应的机会,沈厌攥着他的衣领向上提,力道收紧,黑眸愈发冰冷,“皮痒了?”
    被打,保镖自然不想吃亏,想还回去,可看到打他的人是沈厌,哆嗦着身子求饶,说话吞吞吐吐:“少爷,不敢……我不敢……我……”
    剩下的话在心里说:我……我也只是按规定办事。
    沈厌极少说脏话,但自己护在掌心的女朋友被人泼冷水,触碰底线,他没法忍。
    而后,扯唇,不屑嗤声:“少爷?谁他妈爱当谁当。”
    呵,沈家少爷。
    说出来有人信吗?
    沈厌知道保镖是受沈埕的指使。
    一拳给了保镖,另一拳给了沈埕。
    作者有话说:
    来晚啦来晚啦,这章我加了三千多字,就当是二合一叭~
    第96章
    要真说他们父子真枪实刀、不遗余力地打一场, 谁胜谁败,说不准,伯仲难分。
    天之骄子傲骨铮铮, 爱憎分明,不畏惧强权, 即使好似千斤沉石的艰难压于肩膀, 硬骨仍然挺拔, 宛如高压风雪下屹立不倒的松杉。
    资本家混迹商圈多年,狡猾精明,狠心冷血,那些不起眼的阻碍只要稍微动根手指头, 轻松碾碎, 灰烬都难寻。
    两股力量势均力敌, 火焰愈发升高。
    可最终,沈埕败了,他预料到沈厌会这样做, 没有躲。
    或许, 这是他欠下的,欠了他们母子千日的债。
    唇角鲜血流淌,染了腥,味道不那么好闻。男人扬起指腹擦拭,低眼看, 小片的红, 锐利的鹰眼松了些许,精明消退, 好像在思考什么。
    看来, 这个女孩对他很重要。
    咖啡馆位置偏僻, 落地窗外的树木像是霎时疯长似的,绿荫面积扩大膨胀,恍然入眼,有种将灿光全部吞没的趋势。
    室内暗,气氛也沉。
    没有人说话,更沉了。
    温书梨本想说完那句话,起身离开这里,此刻却定在原地,目视沈厌分别给了两人一拳后,她的心猛地一惊,心脏高度骤然腾空,悬在不降的位置。
    冰冷水渍滑落面颊,她的细眉、长睫,还有呼吸的气息都泛凉,只清晰地感觉到喉腔堵塞,指尖在抖,眼周酸软一片,晶莹泪珠逃离泪腺管辖,夺眶而出。
    “阿厌。”顾不上抹去脸上的水痕,温书梨来到沈厌身边,纤嫩手掌贴紧他的,声音颤着,“不要,我没事的……”
    一记泼冷水换来一拳,天秤量度,确实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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