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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穿书] 第84节
    一旁的小路上有几个长乐殿的小宫女经过。
    她们是当时说小话被容见无意间听到的那几个,此时长大了些,也更知道轻重了,但走在路上,没有姑姑嬷嬷的监督,还是会东张西望,略一抬头,就看到不远处亭子里的长公主和锦衣卫同知明野,不由停下了脚步。
    明野的感知非常敏锐,几乎立刻就察觉了出来,但他的手还是搭在长公主的脸颊边,连长乐殿的侍从都很少能靠得那么近。
    那两个小宫女吓了一跳,稳住手上端着的东西,不敢再看了。
    其中有一个是当时胆子大些,被容见挑去叫明野进来的小宫女。那时她觉得明侍卫是他见过性情最冷淡的人,现在时隔多日再看到,似乎也依旧面无表情,看向自己与同伴的那一眼,与过去毫无差别。
    到底是胆子大,她又偷偷抬起头,看了一眼。
    长公主好像开口说了什么,明同知俯身去听,但声音很轻,隔着重重树影,她也听不到,却见那位神情寡淡锦衣卫同知笑了笑,半垂着的眼眸中有很多温柔和怜爱。
    长公主这样尊贵的人,旁人连直视都不敢,也会被怜爱吗?
    她不明白,但觉得很危险,于是又低下了头,回想起外头的侍卫们说过的话。
    说这位新晋的指挥使同知手段狠辣,行事果决,朝野之上,不说人人惧怕,但也不想招惹上这么一个凶神。
    真厉害呀。
    可能外人只知道这位锦衣卫同知在籍籍无名时做过长公主的侍卫,却不知道如今大权在握,在锦衣卫中说一不二,连指挥使都要避其锋芒,却还是会陪侍在长公主左右。
    快要走过那一段路了,她扭过头,忍不住看了最后一眼。
    明野拾起了长公主鬓边落下的新叶,也碰了碰长公主的脸颊。
    因隔得太远,她看不清他们的神情,只觉得明野身穿飞鱼服,整个人挺拔英俊,低下.身时像是拜倒在长公主的石榴裙下。
    作者有话要说:
    土狗就爱写这个(。
    我知道大家很急,我也很急,在写了在写了qwq
    感谢追文,评论抽二十个红包!
    晚安!啾咪!
    第65章 第一个吻
    几日过后, 费仕春终于下定决心,找了个时间,约鬼面在万花楼见面。
    主要是信中所言的最后日期快到了, 他必须做下决断。
    在费仕春看来, 对方没有杀了自己的理由,肯定是为了利益上的交换。但他很惜命, 不至于单刀赴会, 还是提前做了些布置。
    万花楼里的老鸨他很熟悉, 提前打过招呼, 虽然不敢动用费金亦的人手, 但到底还有些别的手下,让人守在花楼的各个出口。然后坐在临窗的位置,每隔一刻钟, 就会伸出手示意,如若失约,就立刻冲上来,要是有什么异动, 就同时禀告给费金亦。
    费仕春自以为很妥当, 觉得必然不会出错, 毕竟鬼面看起来和他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否则上一次就应该杀了自己。
    他推开门, 隔着几层纱帘, 仿佛看到有个人坐在窗边。
    下一刻,他就察觉到不对,头晕目眩, 即将失去意识。
    有人走近了些, 用一把折扇抬起费仕春的脸, 饶有兴致道:“……原来长这个样子。”
    费仕春感到任人宰割的屈辱,他想要斥责这群人哪里来的胆子,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他是费金亦的亲子,日后的驸马,将来的皇帝。
    然而他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模模糊糊间,费仕春听到临窗而坐的那人轻描淡写道:“动手吧。”
    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不知过了多久,费仕春从床上醒来,旁边有个相熟的花娘。
    他惊慌失措地问:“人呢?那些人呢?”
    花娘道:“公子,哪里来的人?不是您说累了,叫我进来侍候吗?”
    “对了,您的那几个小厮下属也都来了,凶得很呢!瞧着您确实是太过疲倦睡过去才在门口守着。”
    费仕春的额头落下一滴冷汗,他知道方才发生的一切都不是梦,却不知道那些人对自己做了什么。
    他看起来的确安然无恙。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费仕春很快发现了不对。
    遇到这么一场惊险的事,费仕春本来应该回家休养,再做打算,但他实在憋闷,便又和花娘纠缠了一番。
    然后,他发现自己失去了引以为豪的东西,失去了在父亲费金亦那里最有价值的东西。
    他无法再做天理人伦的大事。
    意识到这一点后,费仕春才真正惊出一身冷汗。
    费仕春是蠢笨,但他活到这么大,一半时间都在琢磨自己的父亲,知道费金亦是什么样的人。
    人生的前十几年,他和母亲相依为命,日子贫困交加,时常痛骂不负责任,丢下他们母子的父亲。
    母亲是被父亲的人杀死的。费仕春隐约能察觉到,在父亲的人找来之前,母亲越发病重,而她一去世,费金亦就亲自登门,对他剖心置腹,悔恨没有早来些时候,救下发妻。
    费仕春不在乎那些。他被费金亦搂在怀里,才知道自己拥有了什么,立刻忘掉了母亲,转投这个被他咒骂过数万次的父亲的怀抱。
    之后的十几年里,他们之前或许有一些感情,但总不会多。唯有他的身份,他的血脉,是费金亦看中的。如果他连这些都失去,后果不堪设想。
    他会像母亲那样,被费金亦当做知晓秘密却不能提供价值的障碍给除掉。
    不能和长公主成亲了,在他没有找到办法,或者有手段掩盖这一事实前,绝不能和长公主成亲。
    费仕春吓得脸色惨白,想法只有这一个。
    这是明野可以预料到的事。
    费仕春没有拥有任何实质的权力,费金亦不会允许有人分走自己的皇权,即使是唯一的儿子都不行。对费金亦而言,费仕春不过是一个他延续血脉,日后搭建费氏王朝的工具。他施舍给费仕春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何况他知道费仕春已经被养废了,他会亲自抚养孙子。
    而失去最大的依仗过后,费仕春只能尽力推诿婚事,他没有什么能力,做到的事情很少,没有太大用处。只是明野做事一贯稳妥,讲究万全之策。
    费仕春也是其中一道保障罢了。
    *
    边关快马急报,以羴然族为首,集结了十一个部落,正等着开春后冰雪消融,就要开战。
    这样的一场仗,羴然人蓄谋已久,十四王子之死只是一个借口,即使现在达木雅回到北疆,可汗也会杀了他,将他的尸体做成大胤人对北疆下手的证据。
    开战之前,唯有让草原上的部落都唇亡齿寒,才能真正凝聚起力量。
    这一仗,费金亦实在很不想打。
    打仗需要花钱,而边疆的那点土地,再怎么压榨,也换不回花出去的军费。
    但事已至此,不得不打。
    费金亦亲自下旨,整顿备兵,让大胤将士为国一战。
    朝廷上下,都为了这场仗忙碌起来,别的事都暂且搁置,连世族以表忠心,也被迫捐财捐物。
    费金亦想了许久,倒不是想这场仗如何赢,反正可以拖,拖到下一个冬天,羴然人没有补给,自然会退去。
    他想的是如何从这场仗里得到自己想要的。
    如今的边疆将领还是有很多太后的人,这些年来,他虽然悉心培养自己的人,却还是不够。
    正缺这样的一场仗。
    有死了的人,有犯错的人,才能有新的人顶上来。
    费金亦想了几日,终于有了结果。
    作出决定前,他随口问张得水道:“边疆战事紧急,你说派谁去,能整治那番跟着先帝的老资历?”
    张得水知道他心中已有了人选,揣摩着他的心意道:“那群老资历不过是仗着从前的功劳耀武扬威,连陛下的命令都不放在心上。依奴才看,也得下去陪着先帝才好。至于人手,奴才不懂朝堂上的事,只觉得明同知近日颇得陛下倚重,看起来像是急于出头,又有能力,能下得去手,不像那些在官场混迹多年的老油条,只知道推诿。对于这样的人,陛下只要愿意许给他功名利禄,何愁他不肯为陛下忠心办事。”
    费金亦也点了点头,张得水说的正中他的心意。
    “就是有一点不好,”张得水到底是御前总管太监,不好把话说的太死,到时候真出了事,费金亦怪罪下来,他是有口难辩,便添了一句,“奴才听闻,这位明同知从前是长公主的贴身侍卫,还有些不明不白的传闻,不知是否会影响到为陛下办差事。”
    费金亦冷笑一声:“明野这样没有背景,没有瓜葛的人确实最好。他已当了锦衣卫同知,朕又许给他日后前程,莫说是男女之间,本就有闲人议论,容见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即便是有些儿女私情,又能值几斤几两?”
    他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因为以他的生平而言,他对两任妻子,满宫妃嫔,确实没有付出一丝一毫的感情。
    决心已下,他叫张得水找明野过来。
    费金亦道:“太后年老体迈,边关老臣野心勃勃,让他们打仗,朕放不下心。希望能有人监督行军,不让他们行差踏错,犯下大错。”
    这话说得再明显不过,那些老臣或许是养尊处优惯了,但也知道轻重,不可能放任羴然人进来。但他们不犯错也得犯错,费金亦要换上自己的人。
    那就得有一个手段狠辣,周旋四处,反应灵活的人去制造错误。
    费金亦长叹一口气:“朕思忖半日,唯有你可堪大用。明野,你去监军。”
    明野神色平静,不问缘由,只是领旨。
    *
    朝堂上的事,如今齐泽清都会言传口述,讲给容见听。
    北疆与大胤的一战,已在所难免,齐泽清又说,今日费金亦上朝时的意思,是对北疆战士不能放心,想要派人监督。
    本来说是要派个内务府的太监,群臣上谏,苦劝皇帝收回成命,费金亦莫可奈何,只说择日再谈,暂且罢朝。
    因为费金亦这么做的意图太明显了。
    太监不可能去监军,那还能有谁?
    如今谁风头正盛,孤家寡人,孑然一身,深受皇帝信任,适合这样的差事。
    容见心中莫名生出不好的预感。
    回去后,容见有些失神,不能集中精力做事。
    戌时过后,窗外忽然传来响动。
    没等敲第二下,容见已推开了窗,他看到明野站在桂树上,朝对方伸出了手。
    明野从窗台进来,站在容见身边。
    他偏头看了眼摊在一旁的书,温和地问:“殿下今日学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
    好像与往常没什么不同,即使再忙还惦记着很久以前说的要给他当先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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