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快吃午饭的时候,达玛太子才端着新酿的丝瓜酒回来。
他一跨进宏伟的殿门,就看到李妮妮把水倒得桌上到处都是,她却像没看见似的,正在桌上玩……玩一只七星瓢虫。
她手上拿着他的玉簪,像猫逗老鼠似的,对那只七星瓢虫围追堵截。
七星瓢虫往左走,她就挡左边的路,七星瓢虫往右走,她就挡右边的路。
最后那只可怜的瓢虫忍无可忍,展开翅膀,飞了起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李妮妮拿着玉簪迅速地在半空中一拍——
然后!那只七星瓢虫的逃跑大业就中道崩殂,直接被李妮妮打晕,从半空中掉了下来。
达玛太子:“……”
他不在家的时候,他的发簪,居然都是被她拿来这么用的吗?
那在他发现之前,她还用发簪打过什么。
又打过多少。
达玛太子忽然有点想洗头发。
他走过去,顺便将那只可怜的七星瓢虫拂到一边:“这只瓢虫是怎么得罪了你?”
李妮妮恹恹地把下巴靠在手背上:“它引起了我的一个思考。”
“……”达玛太子好笑道:“引起了思考,就要打瓢虫出气?难道你还把自己当成瓢虫吗?”
“……就是这个感觉。”李妮妮说:“你看,当你和我说起瓢虫的时候,你天然觉得我不能把自己当成瓢虫,因为我比瓢虫高等。”
“但是宇宙里的生物,真的存在高等和低等之分吗?”
达玛太子在桌边坐下,拿杯子给李妮妮倒了一杯丝瓜酒:“什么意思?”
李妮妮:“就比如人类,我们自认是高等生物,但其实我们和七星瓢虫一样,都在这地球上进化了30亿年年还是45亿年,而且都活到了现在,没有灭绝。”
达玛太子匪夷所思道:“……你是怎么做到,能把地球的演化时间记错15亿年的?”
李妮妮挥了挥手:“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人类和瓢虫,都是经历了自然演化和物竞天择的生物,甚至瓢虫的族群数量可能还比我们多。再过一亿年,等人类灭绝了,瓢虫可能还没有灭绝……那又凭什么说人类是高等生物,瓢虫是低等生物呢?”
达玛太子放下杯子:“你知道5亿4000万年前的寒武纪物种大爆发吗?”
李妮妮:“知道。”
达玛太子靠在椅背上,手指交错,闲谈一般。
“我们现在能看见的几乎所有动物,都是在寒武纪这2000万年内集中诞生。它们有一个统一的特征,那就是恒温。”
“而生物想要达到恒温,就需要强大的循环系统,循环系统又需要心脏和血压持续供血,供血又需要封闭的血管才能得以存在【1】……这一套系统极其复杂,花了亿万年才得以进化出来。”
“如果它不是更为先进,为什么所有动物都要往这个方向进化?”
“话不能这么说。”李妮妮反驳道:“恒温动物和节肢动物只是进化方向不一样。节肢动物哪怕没有进化出封闭血管,可人家不也活到了今天吗?河虾,螃蟹,蚊子,蜘蛛,蜈蚣都是节肢动物,算起总数量,它比恒温动物还多……谁又比谁高贵呢?”
达玛太子似乎觉得她的反应很有趣,托着下巴看了一会儿,才道:“那就要看它们打架,谁会赢了。”
“如果你把同体型的恒温动物扔回到寒武纪,让它们去节肢动物打架,你觉得谁会赢?”
李妮妮:“……恒温动物。”
“对。”达玛太子抬起眼:“因为恒温动物耗能大,所以动作更加敏捷。”
他又问道:“那如果,你把同样大小的一只蝎子和一只老鼠,放在亚马逊雨林中,你觉得它们谁能活得更长?”
李妮妮:“……老鼠。”
“没错。”达玛太子扇子点着下巴:“因为身为节肢动物的蝎子,没有封闭的血管,所以它无法进化出内骨骼,受伤很难恢复。”
“而老鼠是恒温动物,它得以进化出内骨骼,所以它一定会赢。”
“明白了吗?”
达玛太子向后靠在椅背上,宽大的袍袖一直垂落到地。
那耐心的姿态,看上去倒真有几分给小朋友讲课的味道。
李妮妮终于相信,他的王后是他一手带大的了。
李妮妮神情复杂地看着达玛太子。
这个神明真的很重口啊。
他居然还玩养-成!
达玛太子完全不知道李妮妮的脑海里,此刻正转悠着什么不健康的东西。
他将茶盏推到李妮妮面前,却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随口道:“所谓高等低等,不是比谁生的后代多,或者谁的数量大。而是当它们一旦在同一个竞技场上对上,高等生物对低等生物,就是是降维打击。”
“庸者和强者,都一样能活到寿终正寝,但这不代表他们没有高下之分。”
李妮妮喃喃道:“所以当低等文明对上高等文明,就一定不可能赢吗?”
达玛太子抿了一口酒,冰凉的酒液顺着他的喉骨流下。
“绝无可能。”
作者有话说:
我、没、删、过、评、喔
晋江的负分和零分评论,作者好像是没有权限删除的
但有一些评论,系统会自动删,后台能看见“已删除”,应该是敏感词触发,但具体触发的机制我还没研究清楚
主要我们这种不火的小粉红作者吧,评论区往往和谐过头,没什么好删的
等我下辈子火了,我一定使劲删(我在说什么哈哈哈哈)
第140章 救世主140
李妮妮是一个不信邪的人, 如果有人告诉她,前面有一堵南墙,那她一定会亲自去撞一撞。
因为如果每个人都不去撞, 那这堵墙就永远不可能被打破,你也永远不会知道墙的外面有什么。
什么叫“绝无可能”?
她的字典里没有“不可能”三个字。
于是第二天, 她就找来了苏尔姬妲,并礼貌地询问她, 能不能允许她把她父亲的坟掘出来看一看。
苏尔姬妲:“……”
这是你用礼貌的口气就能开口的事吗!
但苏尔姬妲还是同意了。
从她成为起义军的首位女将军开始, 她就不那么在乎家族了。当她自己拥有的荣光,大过家族荣光时,她忽然发现, 以往那些因为出生而附加的荣耀都变得不值一提。
既然连家族荣光都不在乎了。
那李妮妮想挖坟的话……那就挖吧。
反正她爸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于是当天下午, 李妮妮就带好了她的洛阳铲三件套, 打算去一趟婆罗门专用的高贵坟场。
没错, 这个坟场的名字翻译过来, 就是“高贵坟场”。
她这一趟, 不仅要去确定克里希那身上是否有六芒星胎记,还要去寻找潜藏在达摩末罗的时空偷渡客, 或私下里接触时空偷渡客的人。
说起来,大小姐也来达摩末罗。
褚西岭已经回去了, 不知道大小姐现在在哪,她又该怎么找到她。
还有上次见到的杨朵朵……又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妮妮站在玉石廊柱边,一边想着脑海中这些问题,一边换鞋。
换着换着, 她忽然感觉背后一凉, 回头就见达玛太子不知什么时候从房间里出来了, 手上拿着一本书, 正站在麻纱垂落的窗帘边,静静看着她。
李妮妮:“。”
李妮妮:“好、好巧,你也来这里换鞋吗?”
达玛太子将书随手放到一边,走到她身边,提起衣摆,给她看自己的鞋。
然后他微微笑道:“好巧,我鞋子已经换好了……你是在邀请我一起出门吗?”
李妮妮:“……”
我没有,我不是,别胡说。
最后李妮妮还是和达玛太子一起出门了。
别问,问就是莫名其妙。
只要神明站在她身边那么垂着眼眸,微微一笑,李妮妮就心里发毛,全身鸡皮疙瘩疯长……等她反应过来之前,她已经答应了。
婆罗门贵族的高贵坟地,在王城之西。
这一带原本是达摩末罗的贸易市集,当地人称作比鲁亚,意思是“交换地”。
李妮妮到达时,昨晚刚下了雨。路边一条一条人为挖出来的沟渠里,盛着绿色的雨水,上面飘满了浮游生物。
战争发生之前,一些从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来的商人,会在这里汇聚,贩卖自己家乡生产的特产。
王城的百姓,对达摩神主尤其虔诚,在李妮妮的残酷镇压后,他们如今已经不敢再跪拜达摩神主,只好把对达摩神主的炽热爱意,诉说给爱因斯坦神听。
于是路边郁郁葱葱的芒果和蓖麻树下,李妮妮和达摩神主本神,每走几步,就能看见那些吉尔吉斯斯坦血统的人,和达摩末罗血统的人跪在路边,向上天祈祷爱因斯坦神的庇佑。
祈祷的姿势和祈祷的经文,与之前达摩神主几乎一模一样。
李妮妮:“……”
达玛太子骑着马,慢悠悠地走在李妮妮身边。
“你花了这么大代价,却只是将神改了一个名字,最后效果与一开始,并无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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