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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辣媳有空间,带着三宝去种田 第101节
    第240章 商业互吹
    草鱼大概两三斤重,也能好好的吃上一顿。
    虽说这年代鱼肉比不上猪肉,牛羊肉,可也是道荤菜。
    林薇推辞了一句,“春花嫂子,你自己吃吧!我家里买了肉吃!”
    刘春花知道林薇和自己客气,便道,“薇薇妹子,你收着吧,这是你大柱哥抓的鱼,我家里有好条,你拿一条吃算不上啥!”
    林薇一听刘春花家有好几条,这才收下了。
    “大柱哥真厉害,都能抓到鱼吃!”林薇夸赞道。
    刘春花也商业互吹起来,“薇薇,你就别夸你大柱哥了,对比一下你家庆华,你大柱哥的本事可不大,你家庆华还会上山抓兔子呢!”
    刘春花想到之前林薇烧的野兔的滋味儿,就忍不住往肚子里咽了几口口水。
    兔肉好吃,最重要的是林薇的手艺好,烧出来的兔肉香的不得了,她就没吃过这么好吃兔肉。
    说到苏庆华,林薇也觉得苏庆华的本事大。
    这男人就像是一块瑰宝,你越是深入发掘,越能看到他身上的魅力。
    林薇嘴角噙着一抹甜蜜的笑,拎着草鱼美滋滋的回去了。
    看到林薇提着一条草鱼回来,苏庆华问道,“这是春花嫂子给的?”
    林薇点头应了一声,“是啊,这么了?”
    “没什么,春花嫂子真是客气,咱们送羊肉过去,她给咱们一条鱼,生怕咱们吃亏了似的!”
    “她是不想占咱们的便宜!”
    对比那些喜欢占便宜的人,刘春花这样的大家才喜欢和她相处。
    给刘春花送完了羊肉之后,林薇一家也开始吃了起来。
    这样的羊肉香喷喷的闻着就让人觉得好吃的厉害!
    林薇拿出来几个碗来,每人盛了满满一大碗,一家人做的桌子前这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尤其是三个孩子,一边吃肉,一边喝汤,嘴里还嘟囔着好吃。
    “娘,真想吃,太香了!”
    “对啊,娘,怎么这么好吃,我感觉比猪肉还要好吃呢!”
    “娘,你下回再买点回来给我们吃好不好?”
    林薇笑着答应道,“好,下回娘再买回来给你们吃吃!”
    既然孩子们喜欢吃,自家又有这个条件,多吃些也是没什么的。
    当然,林薇自己也爱吃,在吃喝方面,林薇从来没有委屈过自己。
    一大碗羊肉,每个人都吃的干干净净。
    大宝还要了半碗,二宝要了小半碗,三宝吃完了一碗后肚子就已经挺撑的了,根本没吃下。
    林薇给自己又盛了一碗,正准备给苏庆华也盛时,被苏庆华拦住了。
    “媳妇儿,你别给我盛了,我吃一碗就够了!”
    林薇满脸疑惑的看向了苏庆华。
    要知道,这家伙平时的胃口可大着呢。
    一次只吃一碗,根本不是他的风格。
    依着苏庆华的肚量,吃个三四碗都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么,这羊肉不符合你的胃口,你不爱吃吗?”
    林薇问了句,想想有这个可能。
    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吃羊肉的,羊肉处理的再好,里面多少还是有点儿膻味。
    有的人就是受不了这股膻味,不爱吃羊肉。
    第241章 送去上学
    苏庆华摇了摇头,“不是……”
    “那是什么?”
    苏庆华轻咳了一声,当着孩子的面,他怎么和林薇提呢?
    这种事还不好说出口的。
    “嗯……媳妇儿,我吃了羊肉会不舒服……”
    “过敏?”
    苏庆华继续摇头,“不是……是身子热,晚上睡觉会受不了!”
    苏庆华委婉的说着,也不知道林薇能不能听的懂。
    林薇听了苏庆华的话,回味了片刻,随后“刷”的一下子红了。
    之前林薇也听说过羊肉壮阳,没想到苏庆华吃着反应这么大……
    “那你少吃点肉,多吃点山药和萝卜吧?”林薇尴尬道。
    苏庆华这才点了点头。
    林薇一直红着脸,默默的吃羊肉,都不敢再去看去苏庆华。
    吃完晚饭,一家人便早早的休息了去。
    第二天,苏庆华和林薇提了下生产队小学开学的事情。
    苏庆华自己当初没有读书的机会,所以希望孩子们都能好好读书。
    小学一开学,苏庆华便想着将大宝二宝送去学校。
    过完年,大宝已经八岁了,二宝六岁了。
    二宝的年纪虽说小了点,可开始读小学的话,也不算太早。
    兄弟两人要能一起上学,还能互相扶持,互相照顾。
    至于三宝,暂时不去上学,还太小了,等过两年,至少六岁才能送三宝去学校。
    林薇自己是二十一世纪的人,接受过高等教育,知道接受教育的重要性。
    送几个孩子上学,不说指望着孩子们能考上大学,变得有出息,识字有文化肯定要比当文盲来的强的。
    所以苏庆华说让大宝二宝上学的事情时,林薇也支持着。
    两口子一道,带着大宝二宝过去报名。
    这年代小学一学期的学费是一块钱。
    一块钱不多,可是在这年代的物价不算少的。
    在生产队,大家挣钱都不容易,一块钱很多人家都舍不得拿出来。
    很多人家家里不是一两个孩子,要是个个都供着读书,一年要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加上孩子上学了,干活挣工分的机会也会少,年底少分粮分肉,一来一去,累计在一起的损失就更大了点。
    所以在这吃不饱饭的年代,念书是很奢侈的一件事。能读书识字的不多,大多数都是文盲。
    不过这点钱对于如今的林薇和苏庆华来说,倒不算什么。
    手里的积蓄足够供着一家人好好生活,供着几个孩子上学。
    这一次,除了林薇和苏庆华两口子将孩子送过来上学,二房两口子也送了儿子过来了。
    李卫红的儿子比大宝还要大两岁,如今都十岁了。
    以前李卫红就没少想送儿子去学校,可是苏家老两口舍不得那点学费,没同意孩子念书。
    如今分家了,能自己当家做主,李卫红怎么着也得送儿子过来的。
    苏家分家的时候没给钱,这一块钱学费还是李卫红往娘家借的。
    她就盼着儿子能上学有出息,省的和他们一样,一辈子呆在乡下,过苦哈哈的日子。
    李卫红想想,还是很庆幸如今能分家的,能当家做主过日子就是舒坦,不用看人眼色。
    第242章 夸自己一点都不谦虚
    要是还没分家,别说能不能给自己儿子送上学的事,就说说胡家来找麻烦,只怕那一百五十块钱真要他们几房一块儿凑了赔上呢。
    如今分家了,苏家老两口也不好找了他们的麻烦去。
    而离给钱的的日子只剩两天了,杨大春一早就出去借钱。
    可惜,这年代人都穷,钱哪是那么容易借到的?
    加上平时杨大春一向强势刻薄,和很多亲戚朋友处的都不好。
    以前大家找杨大春借钱,杨大春就没往外借过。大家当杨大春没钱不借,所以也没有太多的埋怨。可知道了杨大春攒了那么多钱却故意舍不得不借,这会儿她有急事,便也不乐意借给她。
    最后借了一圈,满打满算的凑在一块,才凑了十六块钱。
    剩下的一百三十四块钱,得去市里头一趟,找苏庆安去拿。
    杨大春想到这么多钱需要苏庆安拿,先不说儿子有没有,就说她那个儿媳妇知道了,肯定得闹翻天了。
    杨大春光是想想都觉得头疼的厉害,但为了胡家不闹事儿,也只能硬着头皮过去。
    杨大春的事林薇倒是没操心,她能不能还胡家的钱和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只要不来她这儿拿钱,找她麻烦,一切都好说。
    给孩子报完名以后,林薇一家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