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外史 作者:东方不闻
吃货
吃货外史 作者:东方不闻
吃货
城北越家盛产吃货,祖宗十八代个个都是京城数一数二的美食家,到了越茗的老子越子居这一代,干脆放弃了延续几百年的仕途功名路,一道告老还乡的折子换来皇帝老儿两千两的抚恤银子,经营起一家名为饕餮楼的酒楼。
开业那天,越老头在店门口泼墨挥毫,写下“万金聘厨”的店规,京城顿时炸开了锅,一时之间,天底下掌勺的厨子都惦记上了饕餮楼的灶台和锅碗,纷纷离开自己的老东家,风风火火地往京城赶,饕餮楼不费吹灰之力挖来了厨神老九九和灶王许大米,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饕餮楼不多时就变成了京城最有名的吃货聚集地。
到老了,越子居还经常惬意地呡着茶对他的独生儿子越茗说起这个事,二郎腿高跷着,一脸得意。
“娃娃,有钱能使鬼推磨,话糙理不糙。当年你爷爷在家歇着,想出这么一招,真绝!不过是一两个月的时间,饕餮楼的名头就响彻九州了,当时造饕餮楼欠了一屁股债,哪里还拿得出万两黄金聘厨子?不过是图个名声,名声有了就什么都有了。好好学着点。”
越茗听了连连点头。
越子居娶了十二房妻妾,先前的那大大小小十一个老婆连屁都没生出来,后来在街上捡了一个卖身葬父的小妮子,老牛吃嫩草了一把,五十好几才有了越茗这个独生子,自小就是个算盘脑袋,越子居图个清闲,索把饕餮楼的事情都交给他了。
越茗和他老子一样,是个吃货。甚至比他老子还要能吃,京城里上至一人之下万人之下的宰相爷,下至屋无片瓦的小乞丐提起越家公子都要竖起大拇指——
“好大一个吃货!”
他要吃饭,餐餐都是大排场,竹叶煮过的水净手,上等的碧螺春漱口,景德镇的新瓷依次摆开,饕餮楼顶尖的厨子挨个送上自己的拿手好菜,十八个碟子不多不少,七荤八素一汤二冷盘,鲁、川、苏、浙、粤各个菜系都要有,咸淡要恰到好处,颜色要五花八门,菜要鲜,又不能过分;汤要淡,又要有余味,冷盘甜食要随季节变化,一切准备的妥妥当当了,才能请出先皇御赐的九龙白玉碗,盛上关外新出的碧粳米,一双象牙镶金筷子拿在手上,方开始细嚼慢咽。
顿顿饭都要吃上个一个时辰。
一边伺候的人,不论经过多少次这种场面都要眼睛发直流口水。
每样菜他都只吃一口,吃完之后只会给两种评价,“倒出去喂狗”和“还不错”,要是听见自己的菜被少东家夸了一声“还不错”,那便是天大的荣耀,因为越茗从小就是在美食堆里打滚的人,舌头已经是灵蛇一样,得他一句称赞,便是烧了几辈子高香才求得来的,不热泪盈眶捶顿足无以表达激动之情。
按说嘴大吃四方,可越茗那厮的嘴巴却薄的像片纸,抿起来还不及一个樱桃大,天上地上,只要有两斤二两皮,他便敢吃愿吃。
于吃上面明,于做生意上面也不含糊,饕餮楼贵的很彻底,一个菜的价钱就是寻常百姓一年的伙食费,就这样居然也能够做的风生水起,达官贵人趋之若鹜,纨绔子弟卖了自己心爱的歌姬也要上饕餮楼搓一顿,以示风光。
越茗站在先皇御赐的“食为天”的牌匾下,看着那歪歪扭扭完全没有皇家风范的三个大字,斜着嘴巴笑了。
除了对美食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越茗对男人也是孜孜不倦。自从十五岁被一个男人破了处,知晓了龙阳之事的妙处,这条道他是一路走到底了,遇见略微清俊些的男人就殷勤地迎上去,献吻献抱,一双招风桃花眼,含情脉脉颠倒众生,是直的也被他迷惑成弯的。凡他看上的男人,就是入了如来佛手掌的孙悟空,任你本事滔天也逃不开。风流太过,以致——
京城内外,都是相好!
尤其是在他睡了当朝一品大员查阁老的孙子查三省之后,名声更甚以前。查三省被他爷爷打断了腿,睡梦了还念念不忘越茗的的名字,越茗没两天又有了新欢,当着他的面和别的男人搂搂抱抱,气得他当场吐血三升。查三省圣贤书读多了,脑子里都是韦编三绝悬梁刺股,连情事也认死理,以为滴水穿石,仍旧天天苦着一张脸来找越茗,可是越茗的心不是石头做的,而是天山上的寒铁,地府里的顽石,只会越磨越冷,不会越捂越热。查三省的名声跟着越茗一起坏了,曾经七步成诗的小曹子建沦落成天天上饕餮楼挥金如土的纨绔子弟。
别人在越茗后面吐舌头,骂他断袖,骂他狐狸,他金粉纸扇轻轻推开,遮住人面桃花,只露出一双眼睛眨啊眨:“我就是个断袖,生是断袖人,死是断袖鬼,前生是断袖,下世也是断袖,生生世世都做断袖。”骂的人被他那双花招子迷得神魂颠倒,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断袖好,断袖好。”临走还对越茗傻笑。
越子居也是个通达之人,知道断袖这种事情非人力能够扳直的,黄瓜生的直就直,生的歪就歪,索就让他的儿子风流去,见他玩得过火了也会叮嘱一两句:“娃娃,虎父无犬子,风流是好事。只是别玩过了,该定下来就定下来,天天这头跑那头跑成个什么事,哪天带个相好回来给你老子看看,别净整些有的没的,小心惹上一身骚。”越茗口里诺诺的好听,回过身就把他老子的教诲抛在脑后,依旧每天卧花眠柳,被压的好开心。
这日刚吃过了饭,越茗端着茶盅喝茶,把刚才的菜色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对跑堂的胡瓜说:“回头你和陈师傅说,这贵妃**里姜片要少放一点,冲了原来的香,李师傅的文思豆腐里别加沫,洒虾粉有海味,刘师傅的珍珠汤里放两片荷叶更清香。”胡瓜一溜烟跑到厨房里,把少东家的话挨个传了一遍。看着胡瓜日渐清俊的身影,越茗在心里感叹了一声:可惜了,这娃和自己一样,天生就是要被压的命,要不然自己倒可以和他玩玩。
饱暖思·欲,又想起昨日结识的相好,胯·下如同烧起了一块炭,匆匆算清了店里的帐,一溜坐上了车往怀春路上去,掠起车上的窗子往外看,走了半里路。
“停!”
斩钉截铁,把赶车的老车夫唬得一愣一愣,只听车里的口水哈喇流成一片的声音:“绝色啊,真是绝色啊,身材好,相貌佳,最妙的是气质。”越茗着下巴色迷迷看向摊上正在挥刀剁的男人,眼珠子随着那人闪亮亮的杀猪刀一上一下的提溜乱动。
一卷书生气,仿佛手里拿的不是刀,而是一只大笔,脆生生剁下去,骨头渣子和生沫到处乱飞,好似泼出来的几点墨。
眉宇轩昂,一头黑玉似的头发被猪油抹的晶亮,柔顺地贴在头皮上,更衬出肌骨清匀,两只大眼明亮的好像城楼上的两盏长命灯。衣襟半敞,露出膛前一大片雪白的皮肤,斑斑点点全是猪血,在越茗看来就是野和书卷气的完美融合。
叼着稻草寂寞如雪的样子就像是站在最高楼上咏春的诗人,一脸说不清道不明无来由的忧郁。
偏着头,把摊上的猪肝猪肺潇洒地剁碎,麻利地用稻草绳子穿上挂在铁钩上,就像是刚刚画完一副泼墨山水的文人骚客洗笔合砚。
他站在摊上,就好像站在诗画江南岸,抖落白衣长袍上一身的桃花。只不过背景是一个菜市场上的大铺,熙熙攘攘的人群冲淡了他的光彩,要不是越茗眼尖,差一点就放过了这么一个绝代佳人啊!
看了这个屠夫才知道什么叫做美人在民间,自己以前勾搭的各种天下第一全是狗屁,和这个男人一比,都变成牡丹花旁的无名草,越茗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下的小孽,竖得好似黄山上的迎客松,又招摇又可人。抹去嘴边的口水,依依不舍地抬起头,对跟班的小花雕说:“去,给我查查这个男人,年方几何,是直是弯,有无婚配,他爹他娘他祖宗十八代都给我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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