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外史 作者:东方不闻
掌刀
吃货外史 作者:东方不闻
掌刀
房间是越茗亲自收拾的,也在饕餮楼顶层的小阁,和回春阁面对面,上面新挂了一幅牌匾——“鹤妻居”,越茗说,取的是当年林逋梅妻鹤子的典故,字是越茗亲手所写,瘦见骨花团锦簇的瘦金体,在大红的笺子上刻意风流。
当年的司马昭也曾经干过婊·子立牌坊的事情,越茗以梅妻鹤子的典故之名行拐骗良家直男的之实,不算什么。
石榴冷着一张脸从他房前走过,正巧碰上屈鹤从旁边走过来,腰里万年不变地别着杀猪刀,和那柄握在石榴手上的红缨枪剑拔弩张。
“蠢材。”石榴眼皮也没抬。
越茗正招呼小花雕挂牌匾,一听石榴这么奚落他男人,不乐意了:“石榴,屈相公是我请来的掌刀师傅,就他的本事,李大年都没有多少一句话,他脑子是不太好使,你也别欺负他,进了饕餮楼,都是我的人,窝里斗没意思。”寡妇唇又抿紧,压的一点血色也没有,嘴角却噙着一抹香酥入骨的媚笑,冲着屈鹤抛媚眼。
屈鹤的杀猪刀差点凌空出鞘!长这么大,除了书院里面的先生戳着他脑袋说他傻,还没有人骂过他脑子不好使,如果说石榴那声“蠢材”是往他的脚上吐了一口痰,那越茗那句“他脑子不好使”就是往把那口痰抹在了他脸上!
“石榴,刚刚李大年让我知会你一声,今个他头锅汤的奥灶面等着你去吃呢,赶紧去把,晚了就冷了。”越茗一只手攀在屈鹤的肩膀上,笑的别有用心。
李大年对石榴特别上心,这件事情在饕餮楼算不上新鲜事,就连越茗那个隐退江湖多年的老子越子居对各种细节也知道一清二楚,隔三差五地还要找来越茗问问这两个人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当局者迷,对李大年的心思全然不知的大约唯有那个待字闺中却只知打架斗殴的石榴了。
李大年是饕餮楼的大厨,也是白案上的师傅,做了一手好面,京城里也只有他能够把一碗奥灶面卖上三两银子一碗,而且还奇货可居让人趋之若鹜,和路边摊上那些一文钱一大碗加两片的面汤判若云泥。
李大年说过:“做面是风雅的事情。”一边敲着他的玉烟杆,一边声如洪钟的说。
天底下总有那么多身在其位,却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人,屈鹤是一个,李大年也是一个,他虽然生得壮,却是个心思极其细腻的人,喜欢侍弄花草,那两盘花重金从岭南购来的碧兰花愣是让他在烟熏雾绕的厨房里养活了,连见惯了世面的越子居都深以为异。
早年李大年要是有机会读书,没入厨师这一行,说不定就是一个名扬天下入阁拜相的大才子。这是越子居的原话。
年逾而立,尚未娶亲的多金单身男子李大年是媒婆冰人的心口上的香饽饽,这口香饽饽吃的实在不顺,只因李大年眼里只有一个人,这个人一身红衣如火,手里的红缨枪英姿勃发。
看见石榴进了厨房,李大年赶紧跑上去结过她手里的长枪,笑眯眯的说:“今个做的是白汤面,天气也渐渐热了,吃点清淡的汤解暑。”又推过来一碗熬得稀烂的芙蓉解暑汤,坐在石榴的对面看她吃。
石榴的丹凤眼往上一提,对上李大年那已经弯成下弦月的小眼睛,又若无其事地耷拉下来,只看着面前那晚新鲜出炉的面汤,筷子飞舞,一时间风卷残云,摧枯拉朽,万马齐喑……三碗奥灶面下肚,这顿饭就算吃过去了。
石榴抹了抹嘴角,提起长枪,倏得飘得没影了。
“李师傅,你图什么呢?石榴姐本就不领情。”小花雕在后面笑,手里一黄瓜啃得咯嘣作响。
“你不懂。”李大年兀自陶醉,“这和养花是一个道理,有些名种兰花看起来就像路边的杂草,养个七八年也没一点动静,可是哪天早上你看见那上面冒出一个小花苞,心里那个乐呦,对得起你七八年浇下去的肥料和心血。”
小花雕是不懂,只把黄瓜啃得响。
但是在身后听的清清楚楚的越茗懂,李大年这个叫“十年磨一剑”,现在天时地利人和,就差一点干柴烈火的小火苗。
斜着嘴巴笑了一下,扭过身跑到厨房里去看屈鹤切菜去。
屈鹤是个宝,这件事情全饕餮楼的事情都知道了,屈鹤潇洒地挥舞着他的杀猪刀,在强手如云的厨房里尽情泼墨挥毫,才华横溢。
白玉翡翠丝以前的价钱是一吊钱一盘,现在有好几个师傅已经嚷嚷着涨价了。白玉翡翠丝的原料只有两个,一个是白萝卜,一个是黄瓜,切丝凉拌便成为夏季消暑之圣品,本来是饕餮楼卖的最不好的一道菜,却因为屈鹤的好刀法,让这个菜变成了饕餮楼夏季主打菜品里的一匹黑马。
把黄瓜切成头发丝般细,屈鹤腰间的那把杀猪刀功不可没。
肩上忽然被人拍了一下,越茗回过头,看见小花雕狗腿兮兮地笑着:“爷,昨儿你要的东西,我已经备好了,就压在你的枕头底下。”
越茗推开扇子,眉毛一挑:“小花雕,我好看吗?”
“爷,你最好看了,天底下就没有比你更好看的男人了,您要是丑,那天地下的男人都不要活了,您要是称天下第二,那就没人敢……”
“行了。”越茗不耐烦的打断他,“小花雕,你跟着我除了拍马屁还学会什么?!”
小花雕了脑袋:“还学会吃。爷,差不多到吃饭的时候,楼上的水云间已经收拾干净了,就等您挪腿了。”
越茗了小花雕的脑袋,笑着说:“小子,有长进,这么多年跟着我没白吃饭。”
“看您说的,小的给爷办事还不是分内的事情,就是昨您没吃的豆腐皮的包子,我拿回家给我的小侄子吃了,告诉您一声,怕您生气。”还是狗腿兮兮的笑。
穿廊而过的时候,看见查三省坐在以前常坐的位置上,面前一壶酒,手里一枝新折的栀子花,抬眼瞅见他过来,云淡风轻地把栀子花拢进了手掌,剔了骨,抽了筋,在手掌心里磨成齑粉,汁水溢出,滴在盛着竹叶青的酒盅里,一仰头,喝下去。
越茗看的心惊跳,赶紧捂住了小心肝。
查三省虽然只是个书生,但他不是一般的书生,他是查阁老——当朝宰相的孙子,以后注定是要登科拜第做天子门生的,就算他不愿仗着他老子和他爷爷的权势,以后飞黄腾达起来,保不准他就掐着越茗的脖子一刀下来,剁了!
越茗从来没有想过得罪他,毕竟他老子只是一个退了休的礼部侍郎,而查三省的爷爷是一手遮天的当朝宰辅,虽然官阶没差多少,但个中的区别却像是一只小蚂蚁站在了大象旁边,谁强谁弱,用脚趾头也能够想出来。
他不想得罪任何人,他只是有些色胆包天。
“查公子,今天吃的怎么样?”
“好,好的很。”酸!
越茗上前谄笑:“查公子,您吃好喝好了,我这还有点事,先走一步了。”
走了几步,回过身,又说:“查公子,你这扇子好质地,紫竹的扇骨,红玉的扇玦,再加上你既得赵孟頫真义又有独特风骨的好字,真是绝配!只不过,那上面的几个大字可否换掉?‘毕生独爱越小茗’这七个字实在是太招人眼球了,我越茗生于草莽,一介不入流的商贾,何德何能,能够把名字刻在你小曹子建的扇子上面?”
查三省一听,更来了意思,一把推开自己的大扇子,将那题了字的一面拍在前,闷着头喝了一口酒,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越茗。
越茗悠悠长叹一口气:“哎……”
胡搅蛮缠本来就是文人的传统,古来如此。
不怕流氓,就怕碰上有文化的流氓;不怕遇见有文化的流氓,就怕遇见胡搅蛮缠的有文化的流氓。
查三省说:“茗儿,你就该知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是苍蝇就跑不过苍蝇拍,是和尚就逃不了和尚庙,该是我的,管他去哪了,跟了谁了,身上都烙着我查三省的名字。”
他喝醉了,面色绯红。手里的扇子不停地抖,没摇两下,连着人一起扑通一声栽在了桌子上。
胡瓜手上的抹布一抛,赶紧跑上前,扶住他,从袖子里掏出一方帕子,慢慢拭去他额头上的汗水。越茗站在楼梯口上:“胡瓜,给查公子灌两碗解酒的葛汤,待会上街雇顶轿子把他送回查府去。这日子没法过了,连自家的酒楼都没法好好吃饭。”
他头有点疼。
胡瓜诺诺的应了,继续给查三省擦汗。
一蹬腿,走到饕餮楼最高层上,坐进水云间里,十八道菜排开。厨房里红案白案上的师傅都拱手站在一边,这是越子居定下的规矩。
屈鹤站在一群人中央,唇红齿白器宇轩昂,演绎现场版的鹤立**群。
越茗的头立刻不疼了。
“相公。”越茗迎上去,两只手在屈鹤的前一阵乱。
屈鹤纵然有宝刀护体,也被得有些心不在焉。
“呵呵。”越茗媚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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