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小厮养成记 作者:花藕糖
被摆了一道
全能小厮养成记 作者:花藕糖
被摆了一道
青儿吃着反潮的饼干,脸色也放晴了许多,立即与我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我恍然大悟,在青儿的心目中,我还不如几片反潮的饼干……好吧,看在他吃的是反潮饼干的份上,我就大人不计小人过,姑且饶他一回吧。
估计烈如天一时半会儿的也回不来,我就偷了回懒,坐在梨木镶瓷凳子上搞卫生。昨晚跪了那么一会儿,膝盖上的淤青还没消散,两片乌黑的跪痕特别明显,我怕青儿担心也没打算告诉他。
这件事儿,最无辜的人不是我,而是烈如天。他这个人外强中干,内心缺乏安全感,他被这么蒙在鼓里,后来又当着秦晓璐的面揭开这件事的□,他心里肯定特别愤怒,对于不能把握的事物,他总是分外缺乏安全感,所以我自行请罪,让他安心。
这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果然名不虚传。我一心当一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小跟班,这会儿刚偷一次懒,就被人当场抓包。
不请自来的那家伙自称是陆展亭的小厮,前来传旨,说是陆展亭请我走一趟。好吧,不能怪我胡思乱想,这个“走一趟”可不是个好词。你想啊,电视上的条子在请人回局里调查的时候,不也喜欢使用“走一趟”这么个动宾短语吗?
难道是烈如天怎么了?不,不会的。烈如天和陆展亭的感情,那可不是三言两语能概括得完的,都是出生入死的兄弟,这点我可是最清楚不过了。
事不宜迟,我立即跟着那人走了,反正我一个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默默无名的底薪劳动者,也不怕别人谋财害命的。
那人一路将我引到陆展亭的书房,我偷偷打量了一番,没有看到烈如天。我皱了皱眉头,满腹疑问。
陆展亭不愧是令人称颂的青年才俊,对待下人也依旧风度翩翩,和颜悦色的,我与有荣焉,能将笔下角色塑造得如此出众,没有两把刷子还真不行呢!
嘿嘿,其实我也不傻,陆展亭找我,十有八九是因为我前男宠这一层身份而来的。俗话说得好哇,敌不动,我不动。在某些特别情况下,我的脸皮还是有质量保证的,我安之若素地坐着,品着难得一喝的上好茶水。
我面前的少年侠士眉目狭长,眼光柔和似水,唇色偏白,却更添一股柔弱的书生气质,真是赏心悦目,我难得有机会与陆展亭相处,分外珍惜,美滋滋地坐着,也不想管陆展亭请我来的动机,我笔下的人物我还能不知道么,以陆展亭为人,是不会如何刁难我的。
陆展亭似乎难以启齿,他拐弯抹角地问了许多问题,好似一个仰慕我许久的铁杆粉丝,主动要为我写书立传一般细心专业。不过,我的耐向来很好,一点也不恼他的婆婆妈妈,一副传业授道解惑之良师模样。倒是陆展亭问到最后,难以为继,一时间,冷场了。
我不禁叹了口起,这个陆展亭该向那些娱乐记者学学,人家无论男女老少,可彪悍了。我少不了再得意一把,哇咔咔,我真是太有才了,瞧瞧,我家陆展亭真是“君子如玉”四个字的最佳代言人呀!
陆筒子,不能怪俺不配合你哇。这事儿,俺也是受害者呢!都是同骏吟这搅屎棍捣的鬼,没事儿把芳官买回来,害我和烈如天两个人不尴不尬的,相顾无言。
我们乐于享受沉默,情愿在沉默中将此事一笔带过,可屏风后面的那个可就不是个有耐心的主儿。
见陆展亭没有开门见山地和我直接谈,立即挽起袖子,带上人马,冲了进来,将我惊得抓不住茶盏的盖盖,可怜的盖子就这么“叮”地一声,摔了回去。
我的姑哟,有脸面的人用的茶杯动辄就是几十两银子的高级茶具,我这个穷苦老百姓,可赔不起哇。我立即地下头检查了一下比我身家还之前的小盖子——安然无恙。我舒了一口气,看来高价的东西多少还是有点质量保证的。
我逃过一劫,没了心理负担,抬首冲着冲进来的小美人露齿一笑。
秦晓璐真是名副其实的倾国倾城——明眸皓齿,杏眼灵动,顾盼生辉,莲鼻翘唇。两颊微红,两个眼睛瞪得大大的,像只神的小老虎,很招人喜欢。
她瞪大眼睛审视了我一番,我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大大方方地让她瞧,她还来回踱了几步,眼睛也不从我身上挪开,那小样子可爱得不行。
秦晓璐比较天真,什么事情都摆在脸上,因为同骏吟的搀和,她对我的第一印象不大好,语气自然也客气不起来,她抱着两臂,嘟起小嘴,竖起眉头,居高临下地问道:“你便是芳官?”
我脸皮再厚,也不可能在这么不友好的情景下笑得出来。我一点一点地将自己的脸上欣喜的笑收了回来,只剩下一抹客气疏离的笑容。我的心里一阵钝痛,像是被人用小勺子生生挖了一勺子去。
为什么秦晓璐和我心目中的形象差那么多?即使当初我改了小说的一部分内容,但是人物格还是不变的,可是为什么秦晓璐给我的感觉那么陌生?
或者说是因为我是当事人,身临其境,所以人物给我的感觉也更真实了点,不似以前凭空猜想得出的“想当然”?还是因为我代替芳官活下去,而改变了整本书的历史?
我正分神之际,一身高分贝的斥骂声将我的注意力再次集中回来。“大胆!小姐与你说话呢,区区戏子,竟敢目无尊卑,你们无极教就是这么□奴才的吗?”
被人打断思路本身就不是件舒服的事情,更何况被一只疯狗这么指着鼻子骂,就算是大罗金仙都会怒发冲冠的,更何况是最最护短的我?我张口要辩,那牙尖嘴利,浑身飘着香气的丫鬟就上前甩了我一巴掌。
我没有防备这么突如其来的巴掌,小脸被打得歪向一边,小虎牙磕着嘴里的,满嘴铁锈的味道。这一巴掌可不轻,看来,这丫头平时没少干这样的事情。我心里委屈极了,从小到大,我爹娘都舍不得跟我大声说话,这丫头一上来就给我一巴掌,当下就破了我的记录了。
我没出息,不断安慰自己“好男不跟女斗”,不能给无极教惹是生非,便从贵宾席上站了起来,低着头低声认错道:“小的知错。”
丫鬟的一巴掌显然让秦晓璐大为解气,她随意找了个位子坐下,翘起二郎腿,语重心长地劝道:“你既然如天不嫌弃你,让你当了跟班小厮,你就安生当个奴才,收起你那些狐媚手段,别动那些个歪心思,带坏了主子。”
也许秦晓璐的出发点是好的,是真心实意地劝一个迷途的戏子改过自新,但是她善意地举动还是刺痛了我。
是,我承认,这样的事情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为了不让好友被人带坏,走歪路,便警告告诫手下奴才规矩点,这都是人之常情,就算是打死了也不犯法,更何况是区区一巴掌?
但是,任谁处在我的位置上,都不会心甘情愿地卑躬屈膝吧?我任劳任怨、本本分分地当我的小保姆,凭什么就这么带上一顶“以色侍人”的大帽子?
我低眉顺眼地说道:“是,谢姑娘教诲。”
我的乖顺显然安抚了秦晓璐傲娇的情绪,她喝了一口茶,又对我耳提面命了一番,便放我离开了。
我慢慢地走出了这个冰火两重天的书房,没有来时的那股隐隐期盼的心情。我了右脸颊,火辣辣的疼,应该是肿起来了,嘴里的伤口虽然已经止血了,但是和唾接触,还是很疼。
不得不承认,秦晓璐是个有手腕的丫头,活脱脱的一个翻版“王熙凤”,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是个天生的管理者,给人一鞭子的同时还不忘赏你一颗糖,恩威并施。
好吧,我这个人自私自利,心眼小,犯了自家利益就小肚**肠起来,看人家不顺眼,我小心眼,我小市民。
顶着一个红巴掌,我也不好回去见人了。
对着水面叹气,哎,我认命地拿起随身携带的跌打酒给自己消消肿。我也没那么娇气,挨了一巴掌就要死要活,觉得人生彻底黑暗了,我饭照吃,日子照过,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一切挫折磨难。
我收起只剩下半瓶的跌打酒,看来当初来陆家堡时眼皮乱跳,也不是纯粹的用眼过度嘛。看,我才呆了两天,这药酒就去了一半了!
反正烈如天那里有青儿替我顶着,我打算回自己暂住的小屋子里先避避风头,毕竟这红通通的巴掌太显眼了。我站起身子,斗志恢复满格,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却无意见扫到了一个翩飞的衣角。
哇咔咔,不会是什么别有用心的告密者什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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