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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这个案子,你确定是外力打击了?我瞪了大宝一眼。
    确实,在还没有亲自检验尸体之前,死者即便是头部有损伤,又如何知道是外力打击还是撞击还是摔跌形成的颅脑损伤呢?大宝知道自己说错了,吐了吐舌头。
    血液是从额部发际内流出的,流注方向是向耳屏方向,这说明死者受伤后,没有坐起或直立的过程。孙法医对照着照片,说道,现场尸检,死者的上衣右侧以及裙子右侧有明显的和水泥地面擦划的痕迹,衣服下面的皮肤也是大面积擦伤。
    之前我们站在尸体的左侧,所以看不到损伤。听这么一说,我绕过解剖台来到了尸体的右侧。果然,尸体的右侧头部外侧、肩部、上臂外侧和髂外侧、大腿外侧、脚踝都有大面积条形平行排列的擦伤。这和尸体左侧的情况完全不同。这种大面积的擦伤,是人为外力不能形成的,这种损伤是典型的交通事故损伤。
    另外,死者的双手指间,有泥土块和落叶。孙法医说。
    没血?我有些疑惑,蹙眉问道。
    确定了,没有。孙法医说。
    你们说,这指间的泥土和落叶,是在死者跌落沟里的时候翻滚造成的,还是抓握造成的?我接着问道。
    指缝间、手掌皮肤皱褶内都有,这说明肯定是有主动抓握动作才能形成,而不是翻滚的时候沾染的。
    此时我已经穿戴好了解剖装备,双手十指交叉,让橡胶手套和手更加服帖。同时,我也陷入了沉思。
    现场的尸表检验就这样,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经过在解剖室的尸表检验,和尸体解剖,我们明确了死者的损伤,主要有三种形态。孙法医说,第一种,就是广泛存在于尸体右侧的擦伤。这是死者被撞击跌倒之后,因为惯性作用,身体右侧和地面滑行摩擦形成的。头部右侧的擦伤下面,还有头皮下的血肿,但是没有造成颅骨和脑内的损伤。也符合摔倒的时候右侧着地的情况。第二种,是死者右侧小腿胫腓骨骨折,骨折断端是螺旋型的。
    倒地之前,她右腿支撑地面。由于惯性力很大,加上电动车本身重量的压迫,导致一个很大的压迫扭转力,才会形成这样的骨折。这样的骨折,也是人为外力不能形成的,符合典型的交通事故或者高坠性的损伤。我说。
    孙法医点点头,说:这些损伤都没有问题,但是让我们一直不敢下结论的,是死者额部正中发际内的一处损伤。
    说完,显示屏上出现了这一处损伤的特写。
    这是一处星芒状的头皮裂伤,其下颅骨凹陷性骨折。骨折的碎片刺破了硬脑膜,挫碎了脑组织,使得脑组织外溢,并产生了量并不大的出血。
    既然死者是右侧倒地造成损伤,为什么额部正中会有损伤?你们的疑问就在这里。我沉吟道。
    而且,我们知道,星芒状的损伤,一般都是有棱边尖端物体造成的损伤,而不是和平面接触的损伤。孙法医说。
    我这才知道孙法医在现场寻找有尖端的石头的原因,说:交通事故损伤,一般都是可以用一次撞击、一次摔跌来全部解释。不过这个案子,车辆撞击的是电动车的尾部,然后向前滑行,可以形成所有的擦伤以及右侧颞部的头皮血肿,甚至右腿骨折。但是不可能同时伤到头部,而摔跌的地方,又没有能形成星芒状裂口的物体,所以确实是一个很大的疑点。
    我记得,电动车在地面滑行后,和路灯杆发生了碰撞,这才发生路线的折射,跌落沟里。林涛插话道,会不会是路灯杆上,有什么东西?
    孙法医招手指示隔壁的实习生调出了现场照片,说:这个我们考虑过了,碰撞点路灯杆和白杨树上,都没有突出的、坚硬的尖端物体。
    那就有问题了。林涛说。
    阴道擦拭物提取了吗?我问道。
    这个工作在尸表检验的时候就做了。孙法医说,我们可以确认的是,死者的内衣、内裤的位置是正常的,死者的会阴部没有任何损伤,死者的处女膜是完整的,而且,死者的口腔、阴道、肛门的擦拭物,经过精斑预实验,都是阴性。dna实验室还对擦拭物进行了显微观察,确定没有精子。
    所以检材提取了,但是还没有进行dna检验。我说。
    孙法医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说:dna部门说了,无论从损伤还是从预实验到显微观察,都不提示有性侵的过程,最近dna实验室的检验压力巨大,所以应该还没有做。
    这个是不行的。我说,确实,处女膜完整,这是一个客观的依据,但是既然有了dna技术,就一定要做到底,至少给我们一个依据支持。这样吧,你和dna实验室商量一下,死者的各种擦拭物,以及指甲,要在明天天亮之前做完。这个案子,既然社会影响大,而且有明显的疑点,我们不容有失的。
    孙法医是技术大队长,发号施令自然是没有问题。他点了点头,去隔壁打电话。
    等待孙法医的时候,我注意到新建的青乡市公安局解剖室进了一台新设备。这个设备就像是一个封闭的衣柜,里面可以挂衣服。主要有两个用途,一是可以妥善保存衣物,防止衣物上的证据灭失或者被污染。二是有烘干加热的功能,能将死者湿透的衣物尽快烘干,从而更方便发现衣物上的疑点,也防止衣物上的血迹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