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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欢
    胡欢看着越玩越嗨的萧剑僧,打了个哈欠,说道:“萧哥,你继续玩,我去你房间睡一会儿。”
    萧剑僧挥了挥手,都没说话,继续征战在游戏世界。
    胡欢听推开房门,到了隔壁,萧剑僧也选了五楼,宿舍就在胡欢的旁边,胡欢是508,他是509。
    宿舍里的东西,都是标准化,早就准备好了的,跟胡欢的房间,除了少许小了一点,也没什么区别。
    胡欢一头倒在床上,他也没想到萧剑僧打游戏的瘾头,简直比他还要大,陪着萧剑僧玩了几个小时,他已经体力耗尽了。
    不是真的体力耗尽,就是精神上——体力耗尽!
    反正胡欢是头一次,有玩游戏玩到腻的感觉。
    也不是游戏不好玩,就是玩的太投入,底力跟不上消耗了。
    也许是兴奋有点过头,虽然困倦,人在倒在床上,胡欢却一时睡不着,他翻来覆去了好一会儿,忍不住念了一句咒语,就那么消失在床上。
    当他重新坐在了古董沙发上,微微振了一下精神,抚摸了一下桌面,并没有去动橡木书桌上的四张卡牌。
    胡欢看着身前的书桌,忽然有点奇怪,他进来不止一次了,虽然是有种种原因,也有被对面的巨大书架吸引的缘故,但自己却只有一次,想起拉开抽屉。
    这件事,并不大正常。
    “我怎么前几次进来,都没有想过,把所有抽屉打开看看?”
    “我那时候,离不开书桌太远,但眼前的书桌却也没想过搜索一下,这是什么缘故?”
    胡欢脑海里,冒出来无数的念头,手却忍不住伸向了一个抽屉。
    这张橡木书桌,正对着主人的一方,有两个抽屉,其中一张里头藏有一个镶嵌银丝的黑木盒子,现在还多了二十七张食气虫卡牌。
    在两侧是两排抽屉,每一边都是十个抽屉,这张书桌是那种最老派的设计,跟现在西方流行的大班桌,老板桌都不一样。
    胡欢轻轻一拉,正对着主人的一方的两个抽屉之一就被打开。让胡欢失望的是,里头并没有什么宝藏,却塞满了密密麻麻的书信。
    整个抽屉里头,大概有一两百封书信,叠的整整齐齐,很有规律。
    胡欢随手翻了一下,这些书信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来自很多人,另外一部分却来自一个人,从落款到字迹,都表明这一批书信的主人是个女人。
    胡欢随手打开了一封,这封书信很短,只有一页。
    开头是——
    亲爱的欢:
    我听了你的建议,结合的古典派冥想术,尝试凝结蛇魔之冠成功,距离创制全新的法术体系,又大大的踏前一步。
    若是有朝一日,我能够重新恢复古典魔法教派的辉煌,功劳必然有你的一半。
    最近,我获得了一个时光缝隙,准备建造一座远离尘世喧嚣的魔法学院。
    欢,我需要你的帮助,我渴盼你能来到我的身边,抚摸我的身体,亲吻我的嘴唇……
    接下去的一大段肉麻,而且不可描述的言语,表明了这是一封情书,写情书一方,还是个女魔法师。
    在这封书信的最后落款,是梅拉尼·罗兰。
    而且落款是用法文和汉语,各自签了一遍名字,当然这封书信是用汉字书写,不然以胡欢的文化程度,根本就看不懂。
    他也不是什么精通数国语言的天才。
    “这个欢……”
    “挺渣的啊!”
    “他明显是欺骗了这个法国魔法师妹子。”
    胡欢嘟囔了一声,把这封书信放回了抽屉,又换了一封,这一封书信仍旧是梅拉尼·罗兰
    里头仍旧是不尽的缠绵,只有几行关键词儿,引起了胡欢的注意。
    这位女魔法师在书信的结尾,言辞恳切的提了一句:“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信任那个人,但是他创制的物神术,有极大的缺陷,你千万不要沉迷其中。”
    “若是你愿意,我可以古典魔法倾囊相授,以你我两个人的智慧,一定可以让古典魔法焕发生机,成为这世界上最耀眼的存在,站在一切力量的顶点。”
    这一次,书信的末尾签名,是爱你的小罗兰,并且留下了一个香艳的大红唇印,虽然过去了也不知道多少年,书信上仍旧有淡淡的香气飘逸。
    胡欢就像是看某位号称网文烂尾之巅的两栖类,写的开局绝赞的小说,一封书信,一封书信的就这么看了下去,越看越是津津有味。
    只是越看到后面,胡欢就越是心惊胆战,这位叫做梅拉尼·罗兰的女士,可不是温驯小羊羔,按照书信中透露出的信息,她在欧洲呼风唤雨,权力大致不可思议。
    一手打造的魔法学院,更是能人辈出,甚至还跟他记忆碎片中,那个隐秘的组织斗的如火如荼,翻天覆地。
    关于这位女士的书信,最后一封在1978年的一月,里头只有短短的两行字。
    “永别了!”
    “欢。”
    签名仍旧是中法两种,中文用了渴盼你拥抱的小蔷薇,法文……
    好吧!
    胡欢不认识法文,不知道那一串的字母,代表了什么意思。
    虽然他只看到了来自女士一方的书信,但却好似体验了两个热爱,却不能在一起的情侣,跌宕起伏的一段感情。
    尽管那个什么欢,看起来有点“异常之渣”,但他作为观众,还是抱着,也许两人最后能够在一起的念头。
    当然看到最后一封书信,就好像看了某位号称网文烂尾之巅的两栖类,又烂尾了一本开头精彩绝伦的小说一般扫兴。
    “有机会,我要去一趟法国,拜访一下这位女士,并且把这些书信还给她。”
    “算了!”
    “这年头出国,可不是我这种家庭的人能够搞定。”
    胡欢有些怅然,他其实更有一个不太美妙的猜测,就是那位女士,八成已经故去了。
    作为一个不太细致的男孩子,胡欢居然没有觉察到,这位女士的书信,从1719年开始,到1987年写了最后一封书信,跨度足足有两百六十八年之久。
    放下了这叠书信,胡欢忽然感觉不妙,他在这里已经呆了好几个小时,这会儿怕不是已经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