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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而她,不过是一个早早夭亡在乱世中的小女孩儿,一句性纯善,便写尽她的性格。
    纯善二字用在她身上是好词,可用在开国帝后女儿身上,便是一个不贬不褒的中性词。
    ——若她有半分像父母,又怎会尚未见证大夏的建成便撒手西去?
    她是不像父母。
    一点不像。
    可现在,梨姨却说她很像。
    不是外貌像,而是发号施令时的挥斥方遒,一种难以言说的枭雄该有的气度。
    相蕴和笑了起来。
    ——她喜欢这个评价,这也是她重生之后听到的最高评价。
    “我是阿父阿娘的女儿,我当然像他们。”
    相蕴和开心极了。
    “嗯,像。”
    宋梨忍俊不禁,“若二娘见了你这般模样,一定会很开心。”
    相蕴和笑道,“既如此,我便再给阿娘挣一下一些赖以逐鹿中原的资本,让她更加欣慰我的成长。”
    “梨姨,盛军若降,其兵力必然在一万以上。”
    “一下子多了一万多张嘴吃饭,我军粮草必然吃紧。”
    “这样吧,”
    相蕴和眸光轻转,“辛苦梨姨往盛军原本的营地走一趟,看有没有能用得上的粮草兵甲。”
    “若有,不妨带回来,让我们暂且应应急。”
    盛军主将不把兵士当人看,把军饷克扣得厉害,可对于自己的享受,却是半点都没少的。
    她不止一次听过,盛军主将在带兵打仗之计,身边有着美人美酒作伴。
    前线拼杀而将军仍在享受,这种事情一旦传开,对于盛军原本便不高的士气是又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宋梨笑着点头,“的确该往盛军军营走一趟。”
    “有这种昏聩无能的三军主将,怎能不让盛军知晓呢?”
    一道道军令自议事厅发出。
    宋梨领着人去盛军军营。
    被冲杀掠阵后的盛军大营已是一片狼藉,但宋梨搜查得仔细,还是从军营里搜出了不少东西,主将私藏的美酒,主将私藏的各种美食梅肉,以及主将私藏的各种美人。
    两军相安无事时,这些美酒美肉美人让主将颇为享受,可一旦被劫营,慌里慌张逃命的主将便顾不上那么多了,美酒美肉美人全部丢下,自己醉醺醺趴上马,在亲卫们的护送下仓促往豫公谷逃命。
    宋梨领着人过来时,美人们瑟瑟发抖躲在一起,见有人来搜捕,便梨花带雨祈求饶过她们性命。
    “我是豫公帐下宋梨,小女郎的人。”
    宋梨嫌少与这种娇滴滴的美人们打交道,先自报家门,“我们不杀俘虏。”
    “豫公不好美色,不会将你们据为己有。”
    “你们可留在小女郎身边伺候,小女郎是仁善之人,定不会亏待你们。”
    想了想,宋梨又补上一句,“若不想留在方城,可待豫公出兵中原之后,你们跟随后军回中原老家。”
    美人们面面相觑。
    这就是传说中见人就杀凶神恶煞的反贼?怎么比她们见过的任何一个主人都好说话?
    不仅好说话,还是个女人?
    反贼们反大盛反得连女人都能委以重用吗?
    一时间,美人们对被盛军妖魔化的反贼充满好奇。
    “奴家六岁便被卖进府,没有家人,将军既不杀奴家,奴家便留在小女郎身边,伺候女郎梳洗穿衣,报答将军不杀之恩。”
    “奴家亦是如此。”
    “奴家亦愿意伺候小女郎。”
    一道道娇滴滴的声音响起。
    对于出身卑微的她们来讲,一生漂泊如浮萍,伺候谁不是伺候呢?
    伺候相豫与伺候盛军没什么区别。
    同理,伺候相豫的女儿区别也不大。
    ——姜二娘是出了名的狠角色,让一代枭雄相豫的惧内名声远扬天下,在这种主母手底下讨生活,还不如去伺候小女郎呢。
    美人们都愿意去相蕴和身边伺候,宋梨大手一挥儿,让亲卫们送她们去方城安置。
    至于自己,便再把盛军遗留下的美食美酒清点一下,送到豫公谷招降。
    这是阿和特意吩咐的,用盛军的东西来招降盛军。
    盛军主将宁愿把美酒美肉放到腐烂,都不愿意分给下面的兵卒,可他们不一样,他们有了肉,是真的会分给下面的人吃的。
    盛军不把兵卒当人看,反贼却给他们分肉吃,两相对比下,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怎么选。
    *
    相豫与杜满把盛军赶到豫公谷。
    豫公谷是一个口袋型的山谷,因相豫进驻方城,而被人称为豫公谷。
    豫公谷的出口如今已让商溯命杜满提前以巨石滚木堵住,短时间内清理不了。
    出口被堵,相蕴和在知晓相豫与杜满有意把盛军往豫公谷赶时,又派兰月前来支援,兰月到了之后兵分两路,一路登上山顶,铺天盖地的旌旗打起来,另一路与相豫合兵一处,让因为天亮而容易暴露真实兵力的相豫看上去兵多将广,极有威势。
    当山上满是相豫旌旗,当围堵自己的反贼一眼望不到头,当自己的主将只知道逃命完全想不出对策,当自己根本没有军粮可吃时,一种绝望的情绪在盛军之中迅速蔓延。
    “大哥,我们现在去招降吧!”
    杜满跃跃欲试。
    相豫摇头,“不着急,再等等。”
    “等到什么时候?”
    那么多的兵力只能看不能动,杜满急得抓耳挠腮。
    相豫眸中精光微闪,“三日后。”
    仓促逃命的盛军根本来不及带军粮,三日时间,足以把大多数兵卒饿得前胸贴后背,这个时候他带着酒肉来招降,对于他们来讲不亚于看到救世神祇。
    “好吧,那我们就再等着三日。”
    杜满只得耐着性子等。
    三日后,宋梨送来清点完毕的盛军的酒肉。
    相豫眼皮微抬,“你怎么也过来了?”
    还送来盛军的酒肉?
    这与兰月突然出现的行为别无二致,简直是雪中送炭。
    宋梨道,“当然是受阿和之命了。”
    相豫眸光微顿,心情顿时格外复杂。
    ——他那死了一次的女儿到底是长大了。
    长成不仅不需要他来保护,反而能做他的左膀右臂的程度。
    “豫,阿和越发有你与二娘的风范了。”
    兰月对相蕴和评价极高。
    相豫含糊点头。
    成长如此之快,是他与二娘作为父母的失责。
    若他们将阿和保护得极好,阿和应是天真烂漫的,而不是像现在这般手段过人。
    “招降吧。”
    明明打了打胜仗,相豫却兴致不高,摆摆手,对杜满道。
    宋梨看了一眼相豫。
    杜满满心思都是把一万多盛军据为己有的事情,没有留意相豫的细微变化,相豫一声令下,他立刻挺矛出阵,招降盛军。
    “豫公不杀降。”
    杜满声音洪亮。
    “不杀降?”
    “将军不是说反贼无恶不作吗?”
    饿了三天的盛军有气无力地交头接耳。
    “你们的将军不把你们当人看,但到了豫公这里,大家都是生死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杜满大手一挥,亲卫抬上牛羊肉无数。
    饥肠辘辘的盛军看到大块牛肉切好摆在案几上,眼睛登时红了——
    他们从军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多的肉。
    “这些都是你们主将存下来的。”
    一道清冷女声在山谷响起,“你们的将军宁愿把肉放到腐烂,也不愿分给你们吃。”
    “因为在他心里,你们是贱民,是蝼蚁,是不配与他一同吃肉的草芥。”
    交头接耳的盛军瞬间安静!。
    盛军想起稀得几乎能看到人影的米饭,想起掉在地上能把地砸个窟窿的干粮,想起自己跟随将军拼杀,自家的几亩薄田却被豪强霸占,想起自己若战死军中,家中老母妻儿却得不到多少钱粮。
    在高官权贵眼里,他们就是贱如草芥的蝼蚁,是权贵们动动手指就能捏死的蚂蚁。